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01 毫秒
1.
民法典编纂中最核心的问题,在于如何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所有立法要符合宪法精神”,即把宪法精神全面体现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之中,使民法典的时代性、民族性与开放性建立在宪法精神之上,维护民法所赖以生存的宪法基础与“道德哲学的价值”。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学术界需要构建以宪法精神为基础的民法体系,明确民法典编纂的宪法依据,使民法典编纂的内容符合宪法精神,使民法典编纂的程序符合宪法精神,并形成民法典编纂与宪法解释的有效互动机制。  相似文献   

2.
民国民法典的编纂,基本上是以西方理念为理论基础,受源自于古代罗马法理性精神的启发,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运行的规律,效仿了西方私法的"民商合一"体例。同时,民国民法典编纂非常重视民间习惯这一实践资源,在编纂之前进行了大规模的民商事习惯调查,充分利用经过实践检验过的本土法制资源。可以说,"中西合璧"成了民国民法典编纂的主要基调,古罗马观念影响了民国民事立法融合中西的风格,清末变法开启了民国民事立法融合中西的时代,孙中山思想奠定了民国民事立法融合中西的基础。中国当下的民法典编纂,既要借鉴和吸纳世界上先进的民法制度及理念,也应传承和弘扬中国各地优秀的风俗习惯及传统。  相似文献   

3.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初次审议,我国迎来了民法典编纂的新高潮。虽然我国民法典将努力延续民事部门法的立法传统,但依然要面对体系的构建问题,以便协调民法典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在《民法总则(草案)》公布的背景下,民法典体系的构建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它将直接影响到民法典分则的编纂。从民法典总则到民法典分则再到整个私法,民事权利要素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对民事权利要素的讨论通常隐藏在民事权利本质论之中。一方面,民法典总则作为民法典乃至整个私法的"公因式",以民事权利要素为体系基础;另一方面,民法典分则以典型民事权利为基础,要求高度独立性和体系完整性,分则是民事权利要素分化的结果,同时构成了流动性私权体系的基础。  相似文献   

4.
民法的法典化立法技术面对诸多挑战,具有特殊性,其成功至少需要满足政治支持、市场经济体制和具有较高的民法学水平三个要件。自建党以来,我国立法机关先后开展了五次民法典编纂工作,前四次均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原因而搁浅。本次《民法典》编纂在九个民事单行法的基础上,参酌国际先进,完善交易规则;结合国情实际,凸显中国特色;回应时代问题,彰显时代精神,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就。《民法典》的成功编纂取决于党的领导、民法学的智力资源和立法实践积累、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以及域外立法经验借鉴。《民法典》的科学解释和正确实施必将助力党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  相似文献   

5.
1997—2007年间中国法学界尤其是民法学界的关注焦点主要在中国民法典的编纂问题上。这十年间民法学术史完全可以说是民法典的学术史,因此,民法典编纂便构成了描述这十年间民法学术史的关键。为了全面展现中国民法典编纂十年来的学术史,比较恰当的是利用纵向和横向相结合的分析方法,以民法学年会为例并辅之期刊论文,进而来展现以年代为主线的民法典编纂的纵向学术历程。同时,以十年来中国民法典编纂论争的重大问题为中心,横向上对民法典编纂的学术史进行梳理。通过这样多方位地观察、分析和研究民法典编纂的十年学术论争,我们发现民法典编纂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法典。  相似文献   

6.
民法典的编纂工作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前景一片大好。继承作为民法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民法典之中,也面临着修订。要想编纂出高质量的民法典,继承编在立法过程中应当坚持习惯调研,把握好继承法和社会经济总体发展、个人财富增加以及与民法典其他各编的相互关系,对遗产、遗嘱和继承的具体制度和重要条款进行完善,更好地发挥继承法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法律行为作为民法最重要的法律事实,在我国民法中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值此民法典编纂之际,重新定位法律行为,完善民法之不足,就显得尤为重要。就当下我国的民法典编纂而言,应将结婚行为置于法律行为体系之中并采用单方行为、合同和多方行为的分类。  相似文献   

8.
法、德民法典是民法世界里的两部代表法典.本文运用比较的方法,从分析这两部法典的不同历史条件和思想基础入手,对它们不同的时代特征、语言风格、立法技术及编纂体例作了比较研究,揭示了它们各自在立法上的得与失.  相似文献   

9.
民法现代化的演进主要体现为民法发展的三个趋势:即民法国际化、民法的社会化和民法商事化趋势。本文从这三个趋势出发,探讨我国民法法典化的进程。认为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对民法社会化趋势做出回应,同时应坚持权利本位为主、社会本位为辅的立法思想;在立法模式的选择上,我国民法典应顺应民法国际化的趋势,制定出一部既有借鉴学习,又能立足本国,具有“原创性”的民法典;在民法典的体系构建上,应注意处理民法典与特别法的关系,同时注意民法典中调整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并重的问题等。  相似文献   

10.
民商两法的关系处置问题,是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绕不过去的疑题。从历史、立法、司法及比较法等层面考察可知,制定《民法总则》应充分体现对商事关系的包容性,以实现商事关系集约化调整之目标。《民法总则》包容商事关系存在独立成编、独立成章、独立成条和完全融合四种备选模式。从编纂时机与法律成本上考量,独立成章是《民法总则》包容商事关系最现实、可行(非最优)的模式选择。该模式下,《民法总则》包容商事关系应符合"简、通、补、适"四性要求。未来《民法总则》调整商事关系一章,应包括一般规定、商主体、商行为、商事代理、商事登记、商业账簿、商号七方面内容。  相似文献   

11.
2013年6月23、24日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召开的“第十一届海峡两岸民法典论坛”研究了民法典视野下的民法总则与继承法立法问题。论坛分别针对“民法典视野下的民法总则立法问题探讨”,“比较法视野下的民法典立法问题探讨”,“民事主体制度的修改与完善探讨”,“民法基本原则的适用及具体制度的立法完善”,“民法典制定中的疑难问题探讨”,“《继承法》的修正与继承法的现代化”进行了详尽的探讨。论坛的举办为我国正在进行的《继承法》修正工作提供了理论参考和经验借鉴,同时对于我国未来民法典总则编的制定给予了宏观和微观的参考。  相似文献   

12.
《德国民法典》以其高超的立法技术、严谨的法学概念和科学的法律体系在外国法制史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追根溯源,这些特点可以说归功于潘德克顿学派的理论研究.潘德克顿学派对《德国民法典》立法技术层面的影响主要集中于法典编纂体例、概念体系和法学语言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13.
21世纪对于大陆法系国家来说 ,无疑是个法典化时代 ,民法典的形式理性和价值理性吸引着众多国家 ,正如有的学者所宣称的那样 ,法律的发展轨迹 ,是由习惯法到成文法 ,再进到法典法。在法律发展史上 ,先后发生了三次民法典编纂热潮 ,第一次发生在 6世纪的罗马法编纂 ,产生了著名的《民法大全》,第二次发生在 1 9世纪的欧洲民法典编纂运动 ,产生了以《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等为代表的一大批著名民法典 ,第三次民法典编纂热潮是从 2 0世纪 90年代开始 ,产生了 1 992年的新荷兰民法典 ,1 994年的俄罗斯民法典等。面对这样的现状 ,我国学者…  相似文献   

14.
未来中国民法典的品格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法典是一国民法完善与否的重要标志。我国至今尚未制定民法典 ,但制定民法典已被立法机关提上立法日程 ,并且为此作了大量的工作。法国民法典以其通俗易懂著称于世 ,德国民法典以其逻辑严谨流传后世 ,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具有什么品格 ,值得深思。我们认为 ,未来中国民法典应当符合现代民法发展趋势、适应现代科技发展需要、贴近中国的现实经济生活与吸收优秀的传统法律文化。未来中国民法典只有实现此品格 ,才能立于世界民法之林 ,成为 2 1世纪民法典的典范。  相似文献   

15.
莫斯科大学法律系民法教研室主任、《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主要起草人之一、俄罗斯工商会仲裁院院长、法学博士E.A.苏哈诺夫教授主编并由莫斯科大学民法教研室集体编写的这套四卷本《俄罗斯民法》是俄罗斯社会发生根本变革以及《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编纂完成后出版的最具权威性的民法学鸿篇巨制。  相似文献   

16.
编纂中国的民法典,既是促进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大的政治抉择,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全国人大代表不应该缺席民法典编纂的过程。《全国人大组织法》、《代表法》和《立法法》都赋予了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法律案的权力,全国人大代表通过行使立法提案权推动我国的民法典工程可以充实民法典的民主性基础,为民法典工程提供持续的动力和智识。根据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披露的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发现:30余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根据国家民事立法实践的进展,有针对性地提出近400件与民事立法有关的法律案,试图推动我国相关单行民事法律的制定、修改,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民法典的编纂。虽然相关代表议案对我国民事立法实践的影响有限,但代表议案反映了许多我国民事立法实践中存在的棘手问题,立法者也在审议代表议案的过程中作出了"通盘考虑"的立法承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在编纂民法典时不能回避代表议案中反映的现实问题,必须予以妥当解决,否则将有损民法典的民主性基础,也有碍民法典功能的实现。  相似文献   

17.
在成文法的法律传统之下,民法典常常包含着一个民族的精神密码,表达了一个民族对一系列关键问题的基本立场,我国正在编纂的民法典也不例外。2017年3月15日审议通过,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编纂的开篇之作,该法就如何看待人,如何看待家,如何看待社会,如何看待国家,如何看待自然,表明了立场和态度,展现了其时代精神和中国特色,为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18.
民法典总则的制定体例选择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其依据在于民法和商法的关系,民法与商法的精神理念、价值原则和制度规范均不相同,两种法律关系的异质性决定了不能制定一部调整所有民商事关系的民法典总则。民法典的固有功能在于规范市民社会关系,民商合一体例将民法典的调整功能扩展到合理性范围之外,是对于私法立法发展趋势的误判,在实践中没有成功先例。民法只能在自有逻辑和制度功能范围内回应商事领域的变化,无力指导商事特别法。商法规则进入民法总则会带来逻辑混乱和功能错位,因此,按照纯化的民法逻辑来构造民法典总则的内容和体系是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19.
民事领域的法典中心主义,是指在民事法律部门的全部渊源体系中,民法典处于核心的地位。法典中心主义有助于保障私法规则的统一性、实现民法渊源的体系化和确立民法基本价值的中心地位。民法典应当对单行法起着法律创制上的指导作用和法律适用上的统率作用;同时单行法对民法典也起着细化补充、辅助、维持民法典体系性以及发展和实验等作用。因此在民法典制定时必须处理好民法典和单行法的关系,在坚持民法典为中心的同时,做好立法的规划和统筹,增强立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体系性。在我国目前的立法状况下,谈论去法典化为时尚早。我国应当尽快制定民法典,同时也要关注去法典化的现象,注重协调民法典与单行法的关系,避免单行法自成体系。  相似文献   

20.
民法法典化的政治向度与核心价值之实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据考察,民法典的编纂几乎总是在一定的政治因素的刺激之下浮出水面,而民法法典化之形式与实质价值的实现,也总是受制于一定的社会政治文化条件。虽然目前中国的民法法典化呼声很高,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尚不具备制定民法典的思想积淀和学术准备,更缺乏民法典发挥其内在价值的社会土壤,因此,在当前政治稳定、立法权统一的情况下,我们不应该急于制定一部民法典,而应该更深入地进行基础性的研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