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前提是在对商业秘密的合理范围进行界定的基础上正确判断其构成要件。该罪的主体应是混合主体 ,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其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 ,也可以是过失 ;其直接客体是权利人对商业秘密的权利 ,包括对商业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保密权 ;其客观方面不必然以“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为成立犯罪的标志  相似文献   

2.
商业秘密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财产,对于经营者竞争优势的形成及维护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当今高度信息化的社会中,商业秘密对经营者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对于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许多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我国,明确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对于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效处理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刑法上商业秘密应具备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和管理性四要件。其中,秘密性暗含新颖性要求,价值性为实用性所限制。由于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制,对这四个要件只能进行严格解释,故刑法上商业秘密的范围小于知识产权法上商业秘密的范围。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受商业秘密保护的信息,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件,这些法定的构成要件是商业秘密的质的规定性,使其与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其他秘密信息相区别开来,也使其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知识产权相区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认定问题是商业秘密所有人获得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前提,也是认定商业秘密使用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前提。本文试图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角度,分别从商业秘密的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三个方面分析了司法实践中具体的商业秘密认定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5.
刑法上商业秘密应具备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和管理性四要件,其中,秘密性暗含新颖性要求,价值性为实用性所限制。由于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制,对这四个要件只能进行严格解释,故刑法上商业秘密的范围小于知识产权法上商业秘密的范围。  相似文献   

6.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随着竞争的加剧 ,商业秘密受到了企业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广泛应用。商业秘密的广泛应用往往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 ,受这一巨大的经济利益的吸引 ,时下很多非权利人企业便常常采用一些不正当的甚至是违法的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泄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给权利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而 ,客观上就要求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必须重视商业秘密的保护问题 ,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  相似文献   

7.
绑架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一种特别严重的刑事犯罪,其构成复杂,在司法实践中表现出多样性。由于刑法对绑架罪罪状的规定较为原则抽象,司法实践中在认定绑架罪时.对绑架罪主客观要件的认识不尽一致。如何正确认定其主客观要件特征以及如何准确使用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是切实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  相似文献   

8.
从构成要件和违法性的关系看,构成要件理论分为行为类型说、违法类型说和违法有责类型说,而构成要件的机能一般认为分为罪刑法定主义机能、犯罪个别化机能、违法推定机能和故意规制机能.三种构成要件类型在实现构成要件的四种机能上发挥着不同的影响,因此,构成要件类型的定位对构成要件机能的理解和重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相似文献   

9.
期权受贿是近年来受贿罪的新变种。与普通受贿罪相比,期权受贿在构成要件上具有特殊性。期权受贿罪的客体通说是廉洁性说,应理解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但并不要求即时回报,而是与请托人约定,在事后或其离职后再予以兑现的行为。期权受贿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期权受贿的主观方面为故意。  相似文献   

10.
显失公平的实质是对合同效力的否定,体现了合同正义原则对合同自由原则的修正。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与交易的安全与判决的公正密切相关。以《德国民法典》、美国《统一商法典》、《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和《欧洲合同法原则》为代表的主流立法例及有关判例均采显失公平构成要件的二元说。由于我国法律规定的模糊性,权威学者在显失公平构成要件方面争议极大,两派学者势均力敌。比较法考察与法理分析表明,我国法中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应当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相似文献   

11.
本文阐述了危害环境罪的构成要件。认为该罪的客体可界定为环境权,即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适宜健康和良好生活环境,以及合理利用环境资源的基本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危害环境或足以造成危害环境严重后果的危险的行为,由于我国在有关立法中只规定了实害犯,对于环保显然不利,宜增设举动犯和危险犯的规定;其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在客观方面,我国刑法规定的仍是“无罪过即无犯罪”的传统原则,对某些危害环境罪的认定极为不利,因而笔者认为某些特定情形下应适用无过失责任。  相似文献   

12.
根据《刑法》第3O6条的规定,本罪的主体是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其他刑事诉讼参与人以及刑事案件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本文对于律师伪证罪主体范围的界定为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律师;律师伪证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只有直接故意才能构成,过失和间接故意都无法构成律师伪证;只要在刑事诉讼中,律师实施了客观方面的行为,侵犯了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秩序,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符合律师伪证罪客观要件之时间界限。现有复杂客体说不符合犯罪客体的内在性质,简单客体说无法充分反映出律师伪证罪的客体范围,故关于律师伪证罪所侵犯的客体,无论是现有的复杂客体说还是简单客体说都有难以调和的困境。本文结合司法实际和理论争点认为,律师伪证罪不仅对司法机关的正常刑事诉讼活动造成了侵害,对律师的职业道德也造成了一定的侵害,故属于修正的复杂客体。  相似文献   

13.
为了保障信用卡的使用秩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97年3月14日审议通过的新刑法将信用卡诈骗罪纳入刑法典中,信用卡诈骗罪从传统的诈骗罪中分离出来,被单独列为一个新的罪名。今年是新修订的刑法实施十周年之际,经过十年的实施新刑法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一些具体的罪名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理解上的一定分歧,信用卡诈骗罪就是其中之一。  相似文献   

14.
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公安机关认定交通事故行为人侵权责任是否成立的标准。实施了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了交通事故、实施的交通违法行为与发生交通事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侵权责任成立的三个基本构成要件,而侵害人具有过错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侵权责任成立的又一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15.
商业秘密的提出及规范,在我国现有法律中只是零散体现,并不成系统。在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当今社会,我国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明显不足。长期以来,我国法律界大多数人对商业秘密界定不清。如何才能准确判断各种信息能否构成我国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对于保护我国商业秘密具有根本性意义。  相似文献   

16.
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一项宪法原则和总体目标,作为依法治国核心的依法行政要求政府的行政活动、行政管理法治化。由于依法行政是一个法治系统,需要在精神、制度、运作层面具备一定条件。同时,依法行政又是个历史范畴。建立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基础之上,随着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等基本制度的展开而发展变化。  相似文献   

17.
正确认识商业秘密权和侵权这一权利行为的构成要件是十分重要的。商业秘密具有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产生经济效益、有相对实用性、实施了以保密为内容的管理行为的特征 ,由此也构成了商业秘密权的四个要件。认定侵犯商业秘密权时 ,必须坚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的原则 ,在确认权利依法成立的基础上 ,再对侵权行为是否构成作出判断  相似文献   

18.
法律至上原则不仅是西方现代法治国家,而且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个根本特征。这已是学界的共识,然而法律至上原则应准确全面地理解。法律至上是法治之下的法律至上,法律至上原则是法治时代的产物。基于此,笔者认为,法律至上原则应有两层基本要义:第一,法律至上首先是法律所代表的人民的共同利益与意志至上,换言之,人民权利至上,作为个体的公民神圣,是法律至上原则的内在品质要件;第二,至上其次是具象的法律规则至上,换言之,规则至上或说严格规则主义是法律至上的外在形式要件。  相似文献   

19.
累犯构成的主体要件,在通常情况下并不存在争议。但是,单位犯罪能否构成累犯,中国刑法典却并未给出答案,理论上也存在争议;未成年人的累犯问题,如果套用现行刑法典的一般规定,则与刑法典保护未成年人的整体精神相冲突。  相似文献   

20.
在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的发展历史中,麦耶的构成要件理论地位十分特殊。一方面他继承了贝林(Beling)开创的构成要件理论,认为构成要件与违法性是相互分离的两个评价层面;另一方面他又超越了贝林的理论,认为在构成要件中存在规范的构成要件和主观的违法要素,因此构成要件是违法性的认识根据。由此可见,麦耶的理论是古典犯罪论体系与新古典犯罪论体系之间的过渡,他既完善了贝林的构成要件理论,又为梅兹格(Mezger)的构成要件理论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