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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案情]2011年4月12日晚8时许,李某途经县城爱美美容厅,见刘某(女)站在洗头房后门打电话,遂向前提出要与刘某发生性关系而被拒绝。李某即将刘某拉到在地,卡其头颈等部位,并随之撩起刘的衣裙,摸其乳房及阴道。后李某见刘某的手机(价值1200元)掉落一旁,便上前拾得该手机后逃离。  相似文献   

2.
乘客在长途大巴车上目睹猥亵案后报警,但出警警察以受害人没有报警为由扬长而去,导致现在无法找到被害人,无法立案,嫌疑人逍遥法外。还有多少恶行会因此嚣张地在大巴车上重演?  相似文献   

3.
一、基本案情2012年5月4日23时许,被告人冯某某(男)尾随被害人陈某(女)至上海市某区涞坊路288弄299号103室,见其独自在家即敲门强行进入室内,并使用殴打等暴力手段欲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两性关系。但因个人身体原因未能得逗,随后对被害人陈某予以拘禁。次日中午12时许,被告人冯某某为泄欲,又强迫陈某为其手淫,得逞后逃离现场时为防止被害人陈某报警又抢走了陈某的手机1部。  相似文献   

4.
司法实践中,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认定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理清这些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该罪在认定上应要求行为人的特定内心倾向;其次,男性不应为该罪的对象。  相似文献   

5.
李川 《法学论坛》2024,(1):51-62
网络猥亵基于隔空实施的特点在认定猥亵犯罪时存在适用争议。即便司法解释规定了部分对未成年人的网络猥亵犯罪认定标准,但网络隔空猥亵犯罪在行为方式、手段强制性、罪量判断、侵害对象区分、加重情节上仍存在认定困境。造成这些困境的原因在于猥亵犯罪基于身体接触禁忌的传统规范原理无法适用于网络隔空猥亵情形,应根据网络猥亵的特点向隔空防范的规范原理转型,在法益上扩张性自主权范围,在强制属性上转向精神强制,在行为方式上明确隔空操纵式与暴露式猥亵的新形式,并以心理侵害程度确定罪量标准。在规范原理更新的基础上,可以有效解决网络隔空猥亵认定难题,在行为方式上明确隔空实施的特性与类型,明确精神强制的认定标准,以心理侵害程度进行罪量区分判断,同时明晰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对象的认定标准差异、明确网络聚众与公共场所当众的隔空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6.
[案情]犯罪嫌疑人甲(32周岁)与被害人乙(12周岁)居住在同一小区。一日,甲尾随乙进入电梯,后发现电梯有人随即走出。次日,甲再次看到孤身一人的乙,随其走入电梯(电梯内仅有甲乙二人),将身体斜对被害人并打开手机内下载的淫秽视频观看(声音外放),同时进行手淫后射精。十几秒后被害人到达所到楼层,随即走出电梯。被害人到家后向母亲叙述,其母报警。案发后,被害人心理严重受创,出现抑郁症状。本案中对于甲某的行为定性,存在三种分歧意见。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猥亵儿童犯罪发案率频繁,然囿于现行法律规定的泛化,在司法实践中对猥亵行为的判断和有效打击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弊处,笔者试结合所办理的两起猥亵儿童案件,就儿童年龄的界定、猥亵行为的判断及刑事责任的承担三个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相关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8.
猥亵儿童罪象一只无形的黑手在严重残害着儿童的身心健康,影响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如何预防和减少狠亵儿童犯罪的发生,还孩子一个纯净明朗,无忧无虑的成长天空,是全社会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9.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的速度不断增强,许多外来务工人员的性生活问题也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猥亵与强奸,作为性生活问题所引起的犯罪之一,近年来已发展为常发案件(尤其是夏季)。本文拟通过笔者参与的几起猥亵幼女案与强奸成年妇女案的心理测试,对两类案件测试进行比较,为同行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0.
1 案件资料1 1 简要案情2 0 0 3年 9月 2 2日 8时许 ,受害人徐某报案 ,被人强奸。经查 ,2 0 0 3年 9月 2 1日晚 2 1时许 ,犯罪嫌疑人梁某爬墙入室 ,用暴力、语言威胁 ,将其强奸数次。受害人徐某陈述 ,嫌疑人极其变态 ,过程中先后用玩具防真手枪、折叠扇捅戳其阴道数次 ,整个强奸猥亵过程持续近 7h ,给受害人带来极大的肉体及心灵创伤。嫌疑人梁某被抓捕后拒不交代其强奸行为及猥亵过程。1 2 检验1 2 1 材料 现场提取受害人徐某血样、阴道擦拭物、所穿短裤、玩具防真手枪、折叠扇及嫌疑人梁某的血样 ,检材 6份 ,依次编为 1、 2、 3、 4…  相似文献   

11.
吴小婷 《法制与社会》2011,(30):180-181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否是倾向犯在理论界有很大争议。提倡利用性欲倾向来区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非罪存在很大的不舍理性,并且利用内心的性欲倾向判断罪名也存在相关问题,因此来说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不是倾向犯.  相似文献   

12.
一、基本案情2011年7月,陈某以"小帅"的网名在某交友论坛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使19岁女生李某加其为QQ好友。通过网络聊天,陈某得知了李某曾与男友发生性关系的个人隐私。随后,陈某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以向李某父母及老师揭露其隐私相威胁,逼迫李某自拍4  相似文献   

13.
特殊职责人员并未实施显现于外的强制手段,通过网络隔空向未成年人发送淫秽信息、视频露阴和强制虚拟文爱的行为应构成强制猥亵罪。其中“强制”为心理强制,即特殊职责人员利用自身优势地位,使未成年被害人受其心理强制而陷入不敢反抗的强制状态。发送淫秽信息、视频露阴和强制虚拟文爱等行为在形式上均符合强制猥亵罪的实行行为,在综合考察其法益侵害性和处罚必要性后应认定为强制猥亵罪。  相似文献   

14.
《政府法制》2014,(18):4-9
继“嫖宿幼女罪”引发广泛争议之后,“猥亵儿童罪”也有这样的趋势。先是去年的校长开房案,最近则是一位2岁幼童被性侵,犯案人只被判了4年零6个月。“猥亵儿童罪”,确实“有短”需要揭。  相似文献   

15.
近日,广西桂林市象山区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结了一桩案子,案件虽然并没有错综复杂,扑朔迷离的细节,但是其所折射的问题却发人深省。  相似文献   

16.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中"强制"是对"猥亵"和"侮辱"两者的限制。"猥亵"与"侮辱"两者是并列关系,猥亵行为与侮辱行为在性质、内涵和外延上都是同一的,不必对两者进行区分。本罪不是倾向犯,主观方面为故意,不要求具有出于刺激或者满足性欲的内心倾向。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致人重伤、死亡的行为,成立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想像竞合犯。  相似文献   

17.
18.
阮齐林 《人民检察》2015,(22):17-23
猥亵儿童罪是指故意对儿童以除奸淫幼女之外的方式进行性侵犯的行为。猥亵儿童罪不是倾向犯,刺激、满足性欲是根据社会性观念和儿童性禁忌的客观判断,而非行为人主观动机判断。猥亵儿童与奸淫幼女的危害程度相近,一般应定性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之"当众"应坚守"当着众人面"文义,不应过分扩张解释。刑法对猥亵儿童罪加重事由的规定脱离性侵儿童犯罪现实,应当完善,增加"多人或多次"和"情节恶劣"的加重事由。  相似文献   

19.
本文对"公交车上公然发生性行为"这一"模糊、边缘"问题,运用犯罪的构成要件原理,从儿童伤害的角度,通过对自由的界限、刑法的谦抑性、以及刑法如何考虑社会现实、法律的社会价值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提出在公交车上公然发生性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  相似文献   

20.
一、基本案情 2009年1月30日23时许,赵某酒后在某镇一市场遇见李某,遂起强奸念头。赵某尾随李某至某商店后,以买东西为由想进入商店内实施强奸,李某没有开门。随后赵某返回自己的手机店内,携带一把剪刀再次窜至李某的商店。赵某发现该商店一扇窗户未扣,遂从商店窗户翻入店内,起先用剪刀逼住李某脖子,威胁李某,不让出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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