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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涉及的金额巨大,交易发生的次数频繁,交易关系复杂。为使其能够低成本高效率地进行,人为地设计了处于中央交易对手方的结算公司。由此也在客观上产生了证券结算信用、流动性、操作性和系统性四个方面的风险。本文建议直接进行一级结算,或者保留结算上的两个层次,但是要把结算对象和登记对象统一起来以便于降低信用风险;取消券商融资融券方面的限制有助于控制流动性风险;完备结算风险基金的运做可以降低操作性风险;通过资格审查、结算参与人制度等可以控制系统性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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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章规定了证券登记结算制度,但过于原则、模糊,并建立在证券有纸化之错误法理基础之上。实践中的二级托管和分级结算与直接登记体制相冲突,反映了证券登记机构的部门利益。证券登记结算制度应当建立在无纸化的法理基础之上,肯认证券权利的公示方式由证券实物的占有和交付转变为证券权利的登记和登记变更,废除有纸化体系下的"交收"、"托管"、"存管"等术语,明确证券账簿、证券账户和证券权利人名册之间的关系,明确证券登记机构和权利人之间的关系,并以"直接登记,中央结算"为原则,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章及相关法规,重构证券登记结算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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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4,(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了保障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证券市场正常交易结算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经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就人民法院冻结、扣划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人民法院办理涉及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案件,应当根据资金的不同性质区别对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公司从事自营证券业务的自有资金。证券公司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全额存放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和结算备付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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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财产履约优先原则是证券结算中的重要原则,适应了现代证券交易和结算发展的特点,有利于保证证券交易和结算持续进行和顺利完成。但在我国现行法律环境下,由于证券法和破产法等法律规定的模糊和冲突,该原则的实现仍然面临法律障碍,应努力实现结算财产履约优先原则与我国现行法律环境的契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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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市场登记托管模式及其沿革
我国证券市场是一个典型的无纸化证券市场。由于起步晚,实物证券交易的历史包袱较轻。我国证券市场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已实现全面无纸化,所有证券均以电子化和簿记方式登记、托管、交易和结算。在证券市场发展早期,地方政府在制度建设上占主导地位,上海和深圳两个市场形成了不同特色的证券登记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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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券交易中的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证券犯罪,作为一种特定的犯罪类型,可以分为证券发行中的犯罪,证券交易中的犯罪,以证券为犯罪对象的犯罪和以证券活动为行为方式的犯罪。证券交易中的犯罪,是指证券交易主体故意违反证券法规,非法从事证券交易活动,严重破坏证券交易正常秩序,侵害证券投资人的合法利益,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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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8,(3):4-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证监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维护正常的证券交易结算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执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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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2005,(6):78-78
证监会重罚北方证券近日,证监会称,鉴于北方证券严重违规经营,存在巨大金融风险,为维护证券市场及金融秩序稳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委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27日收市后托管北方证券经纪业务及所属证券营业部。证监会称,2005年4月4日,证监会向各证券公司下发了《关于推动证券公司自查整改、合规经营和创新发展的通知》,再次重申杜绝新增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严禁从事违规资产管理业务。结果,证监会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北方证券近期存在新增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等严重违规问题,为严肃市场纪律,对北方证券采取了行政处置措施。为落实责任追究,打击犯罪,证监会已对北方证券涉嫌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违规开展委托理财以及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稽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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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外商证券投资法律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外商对华证券投资包括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与境内证券市场的外资股与债券,其主流则为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与QFII投资普通股(A股)。外商证券投资的法律制度由投资者本国的法律监管与东道国法律监管两部分构成。前者监管主要针对证券发行数量、税收和利率的限制,后者监管主要集中在证券入市审批和证券交易管理,两者中应以东道国法律监管为主。我国对外商证券投资实行较为严格的监管制度,集中体现为证券市场开放中实行的QFII制度。法律监管的范围涉及市场准入审批、证券发行、证券交易、资产管理和外汇管理等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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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内幕交易(Insidertrading),又称知情证券交易,是指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的证券交易,目的是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由于公正的证券市场应该具备使投资者能够最大程度地获得市场信息资料以及证券价格应该迅速、准确地反映市场信息,并通过市场使证券价值得到正确的评价等两要素,①而内幕交易行为可能利用一般投资者所不知道的信息而获取实际利益,所以,它是一种不公平的证券交易,将导致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不信任,不利于证券交易市场的正常运作,阻碍证券融资渠道。所以,各国证券法都禁止内幕交易,并将对内幕交易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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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民事责任若干问题剖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证券民事责任较为复杂 ,通常为复合型责任 ,不宜作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划分 ,因此本文将证券民事责任按证券交易的全过程划分为证券募集和发行的民事责任及证券交易和买卖的民事责任 ,并对证券交易过程中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及损害赔偿问题作了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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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证券交易的兴起是金融市场全球化的重要表现之一,证券的持有制度也因之从直接持有制转变成为间接持有制,并对建立在传统的物之所在地法基础上的冲突规则提出了新挑战。在证券间接持有制下,证券以定着的形式通过证券中间人在中央存托机构所持有的账户上的电子簿记来实现证券的跨国交易。考虑到国际证券交易对于法律确定性和可预见性的要求,新的冲突规则应该以相关证券中间人所在地法为原则(PRIMA),以克服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为跨国证券交易奠定统一的冲突法框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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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证券交易诞生于20世纪90年代,是指投资者利用互联网络资源,获取证券的即时报价,分析市场行情并通过互联网委托下单,进行的一种实时交易。网上交易大大简化了传统证券交易的流程,打破了时空限制,使投资者得到了空前丰富的信息,促使券商良性竞争,为证券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然而,互联网通讯所独具的超链接性、开放性、分散性、匿名性等特点也使网上证券交易的风险增大,交易风险、结算风险以及其他方面的风险,给证券监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问题和挑战。控制证券市场风险是维护一国金融体系稳定的重心之一,而网上证券交易凸现的高风险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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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证券市场,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目前,中国正在对现行《证券法》进行全面的修改.修改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完善上市公司的监管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强对证券公司监管,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完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登记结算制度,规范市场秩序;完善证券监督管理制度,增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完善证券欺诈的民事责任制度,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其中,修改草案增设了有关证券欺诈的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定,填补了现行立法的一个空白,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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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证券交易中欺诈行为的刑事责任缪忻山一、证券交易中欺诈行为的表现形式证券交易中的欺诈行为,是指证券发行机构、经营机构、监督管理机构、服务机构、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证券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投资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在证券交易及相关活动中,采用内幕交易、操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