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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当前法规对如何认定与处置“套路贷”犯罪作了规范与要求,但对该类犯罪的衍生形态“套路借”犯罪的处罚却处于不明朗的状态,这在客观上会影响并制约对“套路贷”犯罪的打击效果。鉴于司法实践中存在问题,有必要对“套路贷”及其衍生犯罪的深层逻辑展开分析。利用逻辑具有结构性的特点,对“套路贷”犯罪的逻辑内涵、逻辑前提、逻辑构造进行深入研究,即对构成“套路贷”犯罪的结构要件与方式要件,以及确认此类犯罪的基础事实与特别事实,形式事实与内容事实展开分析。并由此发掘治理“套路贷”及其衍生犯罪的底层逻辑,即以行政规制为逻辑起点,以金融规制为重要环节,关注证据标准,明确违法与犯罪的区分,同时做好相关配套措施的改革与完善。  相似文献   

2.
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是指案件中依法运用证据予以证明的事实情况。在刑事诉讼中,凡是同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有关的一切需要查明的事实,都是证明对象。它具体包括三类即实体法事实、程序法事实和证据事实。 实体法事实是指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我们知道,诉讼法是为了从程序上保证实体法的实施,诉讼中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则主要应由实体法所规定,公安、司法人员的任务,就在于根据实体法的规定运用证据来查明条件事实。刑事诉讼中的条件事实主要由刑法规范规定,它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有关犯罪的事实,其中主要是有关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这是证明对象的主要部分和核心内容,是刑事诉讼的基本证明对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这一条文所指的“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即是案件的基本证明对象。在刑事诉讼中,要确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即要衡量其是否符合某一犯罪构成要件,这就要求我们用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相似文献   

3.
民法总则关于民商主体界分的整体制度设计因自然人与法人的不同而分别遵循了不同的逻辑标准,但都直接体现或隐含了“营利性目的”的内涵。民法总则民商主体界分制度在概念使用和标准贯彻上存在逻辑缺陷,进而导致实践中可能面临诸多难题。可行的完善思路是对商自然人的主体制度建构采取由基本法确立营业权和由单行法规定具体规则的方式;用“组织”作为主体概念统领“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将商组织的具体制度纳入民法典专编或者商事基本法加以规定,并且在民商主体界分时采取法律判定与事实判定相结合的模式。  相似文献   

4.
转义(trope)和类比(analogy)是女性主义叙事意识形态阐释的核心逻辑,是对男权主义传统的“性类比思维”进行逆向类比推理,从底层思维逻辑质疑二元对立模式,受到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思想学术界研究范式转型的深刻影响。以“个人的即政治的”理念变迁、伍尔夫叙事的价值之争、对《笑忘书》的意识形态阐释为例,可见女性主义理论批评从理念、理论批评到阐释案例不同层面以类比转义方式解构“二元对立”。借助类比转义,女性主义叙事的意识形态阐释得以深入揭示类比叙事、二元对立的“确定性”与“非确定性”等深层社会意识和文化符码,但也可能因推理方式本身的缺陷出现主观偏误。  相似文献   

5.
由于我国刑事再审程序未设计严格程序规则、实体规则与证据规则,刑事司法实践中刑事再审程序启动随意,加之未对“有利被追诉者再审”与“不利被追诉者再审”进行区分,刑事再审程序对被追诉人权利构成极大威胁。应区分实体法中的犯罪事实与程序法中的犯罪事实,以公诉事实的指向与裁判事实的效力为逻辑起点,以刑事诉讼法中之犯罪事实单一性、同一性为理论工具,对我国刑事再审“事实”与已裁决“事实”进行对比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我国刑事再审程序启动的实体限制规则。  相似文献   

6.
惩罚性赔偿主要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司法实践中对惩罚性赔偿制度“欺诈”“明知”等要件事实存在证明难题。消费者对“欺诈”要件事实仅须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存在欺诈的可能性即可,不宜提高“欺诈”要件事实的证明标准。经营者须举证证明对消费者已尽到告知义务,应该运用利益动态衡量方法,根据“主观价值说”确定经营者告知义务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在“豪车退一赔三案”中采纳的“客观安全性能说”并不妥当。食品安全领域惩罚性赔偿,经营者销售过期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则推定其为“明知”,不必另由消费者就经营者的主观方面举证证明。  相似文献   

7.
在刑民交叉案件的程序处理顺序上,无论是“先刑后民”“先民后刑”还是“刑民并行” ,均是一种既定的程序处理模式,省思当下刑民交叉案件的司法现状,其程序处理应当立足于更深层次的因素。从分类上来看,传统的界定标准与类型划分存在一定瑕疵,类型化的程序处理机制只是一种表象适配,以案件事实为中心的界定与分类才更为妥善。在此前提下,较为妥当地处理刑民交叉程序冲突的进路应当坚持以前置关系判断为主、利益保护判断为辅的原则。优先判断是否存在前置关系,存在时适用“先刑后民”或“先民后刑” ,不存在时适用“刑民并行” 。同时,以利益保护作为辅助性原则,重点考量依据前置关系判断的程序适用是否对涉案人或单位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如具有利益保护的重要性,应重新判断程序适用模式。贯彻层次性的理念,也能为刑民交叉案件中较为疑难的程序问题提供解决思路,诸如生效裁判既判力、证据交叉适用、涉案款物的处理等。  相似文献   

8.
《民法总则》在“监护”的内容中,明确了“尊重被监护人意愿”“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增加了“意定监护”等新规定。《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在“医疗损害责任”中,则进一步强调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这意味着我国的医疗代理正由“法定主义”向“意定主义”转变。对无“自我决定”能力的患者实行医疗行为,除满足“医学适应性”“医术正当性”外,还要具备用以替代“患者的知情同意”的“医疗代理同意”这个要件才能实现刑事正当化。依据法秩序统一性原理,此时的“医疗代理同意”既不能简单等同于“患者家属的同意”,也不应是“医务人员的同意”,而应当是最为接近患者真实想法的“患者的推定同意”。  相似文献   

9.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3条、第46条和第47条分别规定了“投资改良土壤”“再流转”和“融资担保”情形下土地经营权人须征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同意的“承包方同意”规则。法理逻辑上,“承包方同意”规则乃是平衡与协调农地保障功能与市场功能冲突的法技术,亦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权能”的行使方式之一。规范属性上,其既非效力性强制性规范,违之亦不构成无权处分,而属于私权限制性规范,目的在于不同私权利益关系对抗和竞争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权益的优先保护。司法适用上,应区分投资改良行为与再流转两类不同情形,对于违反“承包方同意”规则的行为,承包方可通过自主意志选择有利于自己的后果或在对抗力层面获得优先保护。  相似文献   

10.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证据“客观说”长期影响着我国证据法学的发展,不仅造成了我国证据法学理论体系和证据制度的不健全,而且给司法实践带来严重后果。自1996年以来,随着证据“客观说”自身谬误的凸显、疑罪从无原则和证据裁判原则的确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英美证据理论在我国的影响力日益增大及证据法学学科建设取得的显著进步,我国证据法学出现了从执迷于证据“客观说”到接受证据相关性规则的转型趋势。为实现彻底转型,应通过立法和指导性案例明确相关性的定义及内涵,指引司法实践和学术研究;以相关性为逻辑主线,构建体系化的证据规则和证据理论。  相似文献   

11.
改革开放以来依法治国已成为我国21世纪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重要目标,是我国的根本治国方略,应具有严格的形式合理性。对法治形式合理性研究的本质就是研究法治向理性迈进的过程。法治的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差异在于不涉及人的主观偏好和主观性评价,与人的主观性分离,是一种客观的合理性。鉴于此,法治的形式合理性对构建我国法治社会中确保司法公正、反对专制特权、维护实体权利都可起到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证明责任分担依据决定着各诉讼主体对证明责任的承担,并决定着诉讼的最终结果.在刑事诉讼中,传统理论对证明责任分担依据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诉讼法领域中进行.事实上,我们从世界各国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担的现状中可以看到,控方一般只对犯罪本体要件承担证明责任,而对排除犯罪成立的要件包括"阻却违法事由"与"阻却责任事由"则由辩方承担证明责任.证明责任的上述分配实际上根源于实体法领域犯罪构成的推定机能,正是这种推定机能使得证明责任在控辩双方之间进行了合理地分配.  相似文献   

13.
"幽灵抗辩"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为减轻或者免除其刑事责任而提出的无罪或罪轻的辩解,在司法实践中,如何从证据上对其抗辩进行排除是一大难题。在大陆法系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被告人不承担举证责任,侦查机关要搜集证明被告人主客观方面的相关证据,难度很大。我国应借鉴英美法中的"积极抗辩"制度,思考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如何履行好举证责任,从而通过举证来排除被告人的辩解。  相似文献   

14.
由于推定具有转移证明责任的功能,因此,自犯罪构成推定功能产生之后,部分要件的证明责任转移给了被告人.这就意味着被告人一旦证明不能,就要承担败诉风险,这显然与无罪推定原则相悖.为了解决这一矛盾,证明责任开始分化为提供证据责任与说服责任.其中,推定转移给被告人的仅仅是提供证据责任,而并不转移说服责任.我国犯罪构成由积极要件构成,缺乏消极要件,从而造成推定机能丧失.为此,需要将违法性要件纳入犯罪构成,以恢复其对证明责任的分配功能.  相似文献   

15.
97’刑法改变了用诈骗罪"包办"所有诈欺类行为的立法技术,将部分涉金融的诈骗犯罪单独设置一节。然而,同样是金融领域的诈骗犯罪,刑法却仅在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以及恶意透支中明确规定了"非法占有目的"。即使如此,"非法占有目的"该是所有金融诈骗罪共有的主观超过要素,其中,除了信用证诈骗罪中的"骗取信用证"是短缩的二行为犯,其他类型均是断绝的结果犯。对于主观的超过要素,单纯使用司法推定的方法过于单薄与粗糙,文章通过"三破除,一反思,一肯定"的方式,提出证明"非法占有目的"需要"综合治理"。  相似文献   

16.
公司犯罪的概念在我国有一个发展过程,迄今未见统一。以同类客体为标准,将公司犯罪的内涵界定为"自然人或单位实施的违反公司管理法规,侵害国家公司管理制度的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更能体现公司犯罪的本质特征。明白其内涵,确定其外延,有助于分析公司犯罪的特点,并为找出公司犯罪的原因和治理对策服务。  相似文献   

17.
建立我国军事行政诉讼制度的法哲学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我国军事行政诉讼制度 ,既有必要 ,又有可能。从理论上看 ,这是由军事司法制度的二元本位价值决定的 ,也是在军事领域内贯彻宪政精神之需要 ;从实践上看 ,这是体现司法效益原则 ,对遭受侵害的军事行政权利进行有效救济的必由途径。  相似文献   

18.
对于受贿罪,我国刑法规定了"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构成要件。对于这一要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存有争议。"为他人谋取利益"不论作为受贿罪的主观要件还是作为客观要件均不妥当,都与设立受贿罪的刑法价值目标不相适应,不能有力打击这类犯罪活动。为避免法律规定上的缺陷与漏洞,应该取消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构成要件,可以考虑把它作为量刑情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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