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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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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归责和强制保险是机动车事故责任制度的核心,<道路交通安全法>针对机动车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和强制保险作了原则性规定.新近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特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专列为一章,规定了机动车相互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进一步明确了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分离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侵权责任的归属问题等.准确理解两部法律的关系和具体规定是依法合理认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重要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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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认为,恶意销售损害他人健康的缺陷产品的行为必须得到有效的遏制,[2]应当在立法层面加以解决。文章结合《侵权责任法》,剖析了产品侵权案件的惩罚性赔偿规则,在缺陷产品致害案件的实务操作层面,进行了引申分析,指出《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对于监督企业生产安全、高品质的产品有重要引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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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奶粉事件"引起人们对大规模产品侵权问题的思考,而我国法律并未就大规模产品侵权问题作出规定。基于大规模产品侵权的特殊性分析,应该在大规模产品侵权举证责任分配方面为众多的受害人提供充分的、及时的救济,由政府为受害人提供产品缺陷举证责任上的帮助,并且实行因果关系推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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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学界对恶意产品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素有争论.恶意产品侵权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而且由此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也应计入惩罚性赔偿的范围,而恶意产品侵权惩罚性赔偿的数额则应当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裁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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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与契约责任竞合是一个古老的法律问题。我国《合同法》从实证法上规定了侵权责任与契约责任之竞合的处理,但从实践上来看仍略显不周。因此有必要从新的角度研究侵权责任与契约责任竞合的问题,并对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进行反思,以期达到充分保护当事人权利、保证案件公平处理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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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民事责任竞合的典型形式,两大法系主要国家的立法模式各不相同,学者的理解亦莫衷一是。其基本理论传统上只是笼统概括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之竞合,并未仔细区分民事责任具体责任承担方式之间的竞合以及不同性质利益之间竞合等具体情形;同种性质责任承担方式之间才存在责任竞合,应当厘清不同的具体承担方式、区别不同性质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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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许多学者主张,侵权责任的财产损失赔偿以完全赔偿为基本原则。然而,在某些案例中,侵权责任人承担完全赔偿责任,有失公平。比较法国、德国、瑞士、荷兰、葡萄牙、奥地利、土耳其、日本八国损害赔偿法后发现,各大陆法系国家损害赔偿的原则各不相同,有的国家偏重于完全赔偿原则,也有国家采用公平裁量原则,还有国家采取折衷态度。完全赔偿原则过于僵化,不利于实现个案公正。在中国侵权法上,完全赔偿原则应当放弃,转而采用公平裁量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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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全国九届人大常委会第 31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中关于侵权责任法草案的基本内容 ,认为民法草案将侵权责任法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 ,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同时 ,作者还指出了侵权责任法草案存在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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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责任是民法公平原则在侵权法上的具体化。一般而言,公平责任包括作为归责原则的公平责任原则与作为责任分配结果的公平责任两种类型。关于《侵权责任法》第24条的定位,存在立法和司法两种不同态度,立法倾向于作为责任分配结果的公平责任,司法倾向于作为公平责任原则,作为折衷,第24条应定位为一种兜底性归责条款。在司法适用上,应明确其构成要件和适用范围,并严格按照构成要件做出裁量和判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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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法对救济功能的追求,促使保险制度充分融贯到了侵权法的运作中。侵权案件借此实现了良好及时的赔付效果,但加害人在案件中的参与限度却越来越低。这使得加害人无法得到良心惩罚和行为威慑,受害人无法获得心灵慰藉和理念公平。个中缘由在于侵权事件中“移情”的消减。所以,侵权法的救济功能需要进行情感主义的修正,愈疗法理学、关怀伦理学、私人惩罚论能够融贯到侵权法的哲学基础中,为救济功能提供一种兼顾金钱赔偿和情感修复的救济规制进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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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第3款对网络用户直接侵权时,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进行了规范。但这两款内容过于原则,需要运用解释论的方法予以细化。第36条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规定要在权利人、社会公众、网络服务提供者之间达到更为合理的平衡,有待将来的司法解释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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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已有了现代民法关于抛掷物与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致害侵权的最初萌芽,然而近现代大陆法系主要国家仅关注建筑物本身所致损害的责任。新近通过的《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确立了抛掷物侵权中对受害人保护的一般规则。在正确理解与准确适用法条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建筑物抛掷物致人损害责任制度,明确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依据严格责任原则按份承担补偿责任,同时增列由物业管理人根据过错责任原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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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隐私利益的发展性和复杂性、侵权事实的不确定性等因素导致通过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对隐私权进行保护遇到了重大挑战。在后法典化时代,需要明确隐私利益的核心是自然人不愿为他人所知晓的私密利益和私生活不被侵扰的安宁利益,即在多元利益衡量中确定和保护社会交往的基本界限。通过承认风险和焦虑是隐私被侵害的新型损害形式,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关联性,加大对被告安全保障义务的要求,结合人格权请求权和动态系统论的方法,在个案中协调和保护相冲突的权利和价值的解释论塑造,实现大数据时代隐私权保护和多元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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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法》第122条关于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规定,在文义上涵盖过宽,其适用应有所限制。我国司法实务在处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案件时又不适当地禁止违约之诉,只允许当事人选择侵权责任,有违《合同法》第122条规范的意旨,应予改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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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相抵规则适用的法律效果主要体现为行为人双方的责任分担,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之下,应当使过失相抵规则适用于无过错责任领域。但是,在立法对行为人规定极严格责任的情形下,可以就特定无过错责任类型作出过失相抵规则不予适用的特殊规定。我国裁判实务中对于过失相抵案件的审判已经出现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的类型化区分,但对于过失相抵规则具体适用的责任分担尚缺乏足够共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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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产生歧义或冲突,我国《产品质量法》应重新界定"投入流通"的含义,使其仅指产品脱离生产者控制而进入流通环节的时点,并以此做为生产者对相关主体承担缺陷产品损害责任的起算点。同时借鉴国外产品责任法的有益经验,通过扩大生产者的外延来减轻销售者的赔偿义务,使受害人的损失得到公平合理的分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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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侵权案件呈逐年增多的趋势,要求加快制定侵权责任法的呼声日益强烈。2008年12月22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审议《侵权责任法草案》,对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侵权责任以及一些共性问题作出规定。婚姻关系也具有利益性,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但现行立法因缺乏对第三人侵害婚姻关系行为的有效制约机制,因此导致对第三人破坏性介入行为的放纵。只有确认婚姻关系具有对世性,明确第三人侵害行为的范围和类型,建立以配偶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为核心的二元保护机制,婚姻关系才能得到切实的维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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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基层统战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难“找到人、对上话、连起心、办成事”等问题,梧州市长洲区突破传统的线下统战工作,创新并探索聚力大数据,打造“云上统战”的工作模式。通过织密工作网格,打造“数据化”,切实“找到人”;创建智能平台,凸显“信息化”,真正“对上话”;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精准“服务”,紧密“连起心”等方式,实现了提升统战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凝聚共识、持续传递强大正能量、示范引领作用日益彰显等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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