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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万事达卡国际组织最新的亚太消费理念调查结果表明,亚太地区父母对子女应当如何理财这一问题上的认识差异很大。#关于子女教育经费在新加坡,78%的父母都为子女储蓄教育经费,其中近半数的月储蓄超过200美元。在香港,24%的父母每  相似文献   

2.
试论非婚生子女的家庭法律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人们婚育观念的变化,非婚生子女出生数量不断增加,强化对这一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是新时期立法的重点。应用"亲生子女"取消非婚生子女这一歧视性概念,建立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制度,解决非婚生子女生父的确认问题;扩大我国现有对继父母、继子女概念的解释,将非婚生子女与父或母的配偶关系,确定为继父母子女关系;规定非婚生子女生父或生母对子女的探望权,另一方的协助义务。  相似文献   

3.
关注和保护未成年人财产权益是一个重要的法律话题。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后,未成年子女财产权益同样应受到法律保护。然而,由于立法的缺陷使得法律对已故父母未成年子女财产保护不足。我们应当积极探索有效的法律措施,加强对已故父母未成年子女财产权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4.
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原则的一项重要表现,但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近年来,由离婚产生的纠纷日益增多,而在这些纠纷中最应当得到妥善解决的就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问题.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难以维系的时候选择了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却只能被动地接受父母离异这一后果.因此,法律有必要完善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制度,给父母离婚后的未成年子女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5.
父母责任的效力是责任实施要素中的重要环节,包括父亲与母亲、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父母与第三人之间的责任分配与负担关系.其中,父亲与母亲应作为整体但却不负连带责任,责任的负担以拥有监护权并事实上能行使监护权为限,允许父母一方以已尽监护义务而免除自己的责任;对具有责任能力的未成年子女致人损害,有过失的父母应与之承担连带责任,并可进行内部求偿;在父母与第三人共同过失的情况下,应严格按自己责任原则,未成年子女无需承担父母的共同过失.父母也无需承担未成年子女的过失.  相似文献   

6.
父母责任的效力是责任实施要素中的重要环节,包括父亲与母亲、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父母与第三人之间的责任分配与负担关系.其中,父亲与母亲应作为整体但却不负连带责任,责任的负担以拥有监护权并事实上能行使监护权为限,允许父母一方以已尽监护义务而免除自己的责任;对具有责任能力的未成年子女致人损害,有过失的父母应与之承担连带责任,并可进行内部求偿;在父母与第三人共同过失的情况下,应严格按自己责任原则,未成年子女无需承担父母的共同过失,父母也无需承担未成年子女的过失.  相似文献   

7.
亲权法律关系是法律所确认和规范的,基于父母身份而发生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保护教养的权利义务关系。条权法律关系是一种典型的身份法律关系。亲权法律关系是身份法律关系,并不意味着亲权法律关系与物质内容毫无关系。亲权不仅包括父母对子女人身保护教养的权利义务,还包括父母对子女财产管理和保护的权利义务。但这种财产关系与民法中一般财产关系,包括父母子女间基于买卖赠与等法律行为而发生的财产关系存在着重大区别:其一,发生原因不同。前者基于父母子女的身份关系而发生;后者基于商品交换的需要而发生。其二,参与主体不同,…  相似文献   

8.
邓鹤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1,(10):40+44-40,44
关于父母抚养教育子女法定义务界线界定,原司法解释所体现的精神,父母对所有尚在校就读的子女都承担教育抚养费的责任,范围过宽。新的司法解释将其仅限于成年子女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范围又过窄。正确的选择或界定应该是:在父母对成年子女抚养教育责任方面,父母应对因丧失劳动能力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承担抚养费和对高中后第一阶段大中专就读的成年子女的教育费承担法律责任。对读研等其他教育费和成年子女读书期间的生活费不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9.
通过对两个矛盾案例的分析 ,说明如何理解“子女可以随父姓 ,也可以随母姓”,认为父母离异并没有改变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 ,一方无权擅自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同时 ,对公安部公户政 ( 1995年 ) 0 74号《关于抚养人申请变更子女姓名问题的批复》提出了不同看法。  相似文献   

10.
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家庭关系的重要内容。继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的继子女,双方形成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继父母子女关系可通过法定的方式予以解除。  相似文献   

11.
对472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调查分析发现,有68%的学生在学习、与父母的关系以及心理上存在问题:对272名外来务工人员在校子女学习习惯的测查结果显示,98%的学生在学习习惯上存在问题。因此,我们应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在校子女的心理健康和学习习惯的培养,尤其要关注其中的低年级学生。  相似文献   

12.
调查发现,小学生家庭教育对其校外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第一,家庭教育方面:父母亲对小学生子女的教育方式有所不同;父母对子女的期望不同,子女所受到家庭束缚的程度也会不同;面对子女和工作,父母绝大部分奉行子女优先原则。第二,校外生活方面:小学生的校外生活还是以学习为主,娱乐时间相对较少。第三,家庭教育对其校外生活的影响方面:父母教育方式对小学生校外生活类型有显著影响;父母期望不同,小学生的校外学习方式也会不同;母亲教育方式对小学生校外生活满意度有显著影响。  相似文献   

13.
人工生殖的父母子女关系研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人工生殖的子女有可能存在两个以上的“父母” ,使我们不得不对夫妻的权利义务关系、父母子女关系进行重新探讨和界定。甚至考虑婚姻家庭法调整的重点是否应当从夫妻关系转移到父母子女关系上。完善我国婚姻家庭的法律规定成为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4.
父母与子女职业生涯发展的关系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父母的个人特质、职业状况、与子女的互动方式等诸多因素对子女的职业生涯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笔者从子女的职业观念、职业兴趣、职业探索、职业选择和职业期望等方面的发展入手,总结已有相关研究,分析父母对子女职业生涯发展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未来研究的建议,以及职业辅导工作者、父母在对青少年进行职业生涯辅导和教育时所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几起父母伤害子女案的思考何俊平最近几年我国各地陆续出现了数起父母伤害子女致死的悲剧,其中大多数是父母因管教子女方法不当,失手打死孩子。如湖北一工人,因儿子逃学,使用尼龙绳将其子身体绑起来吊在横梁上,其子因大脑缺氧过久死亡;某地一父亲竟因三岁孩子一句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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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收养是我国现行《收养法》中规定的一种收养方式,现实生活中大量再婚家庭的出现也使得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收养可以成为调整再婚家庭关系的良好措施之一。但该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并没得到很好的运用。一方面是人们没有更多了解收养这一法律行为对维系再婚家庭的良好促进作用,同时现有的完全收养制度也是阻碍再婚家庭选择收养方式的因素。基于现实的需要,我们有必要对继父母收养继子女问题作更多探究与思考。  相似文献   

17.
父母离婚后一方单方面变更其未成年子女的姓名,为了自身的利益,既未听取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也未妥善代理子女行使其姓名权,极易引发纠纷和矛盾。我国关于未成年子女姓名权的法律制度并不完善,法官在司法审判中通常适用不同的法律、有着不同的利益衡量,未成年人的姓名权并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立法者应着力完善未成年人姓名权的法律规范,户籍管理机关应加强对未成年子女姓名变更方面的管理,裁判者应该遵循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尊重子女意愿原则,对父母离异后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变更纠纷做出慎重的裁决。  相似文献   

18.
父母的个人特质、职业状况、与子女的互动方式等诸多因素对子女的职业生涯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笔者从子女的职业观念、职业兴趣、职业探索、职业选择和职业期望等方面的发展入手,总结已有相关研究,分析父母对子女职业生涯发展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未来研究的建议,以及职业辅导工作者、父母在对青少年进行职业生涯辅导和教育时所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益应当如何保护,尤其是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益该如何保护,我国现行法律对此规定过于原则,显然不能适应未成年子女财产权益保护之需要。本文以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益保护为视角,就确立公权适当干预制度、离婚双方对未成年子女财产报告制度、第三方代管制度、对未成年子女的不动产转让实行特殊保护制度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离婚后的子女监护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是我国监护制度中的核心内容,但婚姻法中的相应条款较为单薄,尤其是对父母离婚后的监护问题更是缺乏系统规范。本文从子女的根本利益出发,论述了立法中监护制度的设置及继父母介入继子女监护问题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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