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2.
3.
4.
5.
6.
7.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18,(11)
正皖政办秘[2018]13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5月31日安徽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为贯彻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意见》(皖政[2017]120号)要求,建立科学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评价督促推动作用,坚持问 相似文献
8.
9.
10.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21,(2)
正皖政[2021]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1月22日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 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 42号)要求, 相似文献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贵州政报》2021,(1)
正黔府办发[2020]3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12月15日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要求,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助力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制定本措施。 相似文献
19.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20,(4)
正闽政办[2020]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健康福建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1月10日健康福建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的通知》(闽委发[2017]8号),加快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动员全社会落实预防为主方针,推动健康福建 相似文献
20.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8)
正皖政办[2019]1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9年4月19日安徽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对接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73号)要求,加快推进我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做好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结合安徽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