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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是律师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自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律师制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取得的成绩举世瞩目。但不可否认,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也存在一些普遍性的问题,直接和间接地影响律师作用的充分发挥。因而,有必要加以认真地研究。一、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现象比较普遍存在(一)会见难问题根据《刑诉法》有关规定,律师可以提前介入,这也是《刑诉法》修改后的一大进步。但在实践中基本无法落实。主要…  相似文献   

2.
台球名人涉嫌诈骗案的倒戈律师、杨佳袭警案的双面律师、沈阳黑老大案的落马律师,2008年,刑事辩护界的三个事件,让刑辩律师开始遭遇信任危机。于是,习惯批评制度、批评对手的刑辩律师们开始头一遭的自我批评。人们并不会有一个论坛会改变什么的期望,但找自己的毛病也许是一种出路。  相似文献   

3.
吕娟 《法律与生活》2009,(16):25-27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主任武绍智2009年上半年共为7起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担任辩护律师,其中4起经济犯罪案件中,两起终审判决免于刑事处罚,另外两起判决缓期执行,这引起了这名多年从事刑事辩护,被业内称为国内“经济犯罪辩护第一人”的律师的注意,“这样的判决结果甚至出乎了我在辩护时的意料,比前些年我辩护的同类型案件的结果明显趋轻”,武绍智认为,尽管就此判断我国刑罚正呈轻刑化的趋势过于片面,但是,“刑罚量刑人性化”的态势似乎得到了律师业内的普遍认同。  相似文献   

4.
他是法律界的跨界奇才:医学出身,法学背景,从事法律教学十余年,自2001年起深耕刑事辩护,完成了从专职教师、兼职律师到专职律师、兼职教授的华丽转身。他也是多重身份的法律活动家:作为律所高级合伙人,他每年亲自出庭办理案件近20件,他带领的刑辩专业团队每年办理刑事案件100余件;从业至今,他为300余名被告人辩护,并最终使被告人得到法院罪轻或无罪判决。他就是著名刑辩律师薛火根。  相似文献   

5.
余丹 《中国律师》2010,(11):43-44
为了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范围,改善目前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获得律师辩护比例较低的现状.2010年8月2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联合主办了“责任、公平、正义——刑事法律援助与保障被告人律师辩护权”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相关负责人,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社科院的专家学者,以及上海市和浦东新区党委、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律协的相关同志出席了会议。与会人员就本次议题畅所欲言.从各自的角度提出了较多鲜明的观.占’.他们认为:保障被告人的律师辩护权不仅是人权保障的需要,也是保障量刑规范化试点改革、促进刑事审判中的控辩平衡、构建合理的诉讼结构、推进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支撑。  相似文献   

6.
于瑶 《中国律师》2003,(7):37-38
正后的新刑法至今已实施6个年头了。在新刑法400多个罪名中,同行们视点最集中、反映最强烈大概就是第306条了。对于这个主要给中国律师设定的罪名,广大同行由开始的哗然、抗争,到后来的一些律师干脆罢辩,到再后来哑然无奈。一些律师先后掉进了“取证陷阱”,仅黑龙江省就有10多位,且大都是冤枉的。看来,取消第306条尚无时日,而且即使真的取消第306条,仍有第307条的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正等着律师。而拒绝辩护又有违职责,面对现实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是唯一选择。笔者在同行中算是半老半新,平时留意一些有经验的刑辩律师在取证…  相似文献   

7.
本文针对重庆李庄案件关于律师刑辩权问题的进行讨论,综合分析正确对待律师刑辩权应当明确的认识性问题,即关于刑辩律师会见,侦查人员是否在场;律师的阅卷权如何保障;刑辩律师如何防范执业风险。  相似文献   

8.
刑事辩护最富戏剧性,刑辩律师也最具争议性。譬如对于“国人皆日可杀”的刘涌这样一个黑帮头子,律师“居然”为其“说好话”并在二审成功地使其被改判死缓一因为不能完全排除刑讯逼供的可能,使指控刘涌犯罪的部分证据的合法性受到质疑。笔者无意为刘涌之流喊冤翻案,而是想说:关注刘涌们就是关注我们自己——只要刑讯逼供可能存在,我们每一个人就都有身受刑讯逼供却无力辩白的危险。  相似文献   

9.
随着检察官、法官业务素养的飞速提高,当今刑事辩护律师需要更为深厚的法律素养和更为理性的深度分析,需要达到法律应有的高度和层面。为进一步提高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技巧,培养律师开拓辩护空间的创新能力,帮助律师能够从案件宏观出发,评估本质危害,高端驾驭案件定  相似文献   

10.
杨明 《法治与社会》2010,(10):36-37
在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不支持的情形下,刑事案件被害人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这对于已遭受刑事案件伤害的被害人而言,无异于是又一次伤害:再一次立案意味着讼累;而因为民事诉讼需要交纳诉讼费,刑事被害人一般而言又极为贫困,交不起诉讼费的尴尬情形就常见起来。  相似文献   

11.
一、刑事诉讼法律论辩的概念和特点法律论辩是随着国家和法的出现而产生的,是司法制度的产物。刑诉诉讼中的法律论辩是指刑事案件的诉讼参与人围绕被告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是否应当处以刑罚,以及怎样处罚,依照法定程序,就相关事实和法律,进行的论证和辩论活动。刑事诉讼法律论辩的特点:(一)主体多元化。刑诉诉讼的辩论主体总体上讲是控方和辩方。论辩主体的多元化中公诉人和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是重要角色,是公众所关注的,是最有戏剧性和演绎性的。(二)论辩内容多样化。控方的论辩具有全面性和概括性。要论证被告人存在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要论…  相似文献   

12.
初闻律师李庄,是2007年下半年从媒体上看到的,他告公安局。2007年4月,李庄在河北省沙河市代理一桩涉黑案时,庭审后,他被沙河市公安局带走协助调查。警方的理由是,他在法庭上出示了一份被通缉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的证词。李庄在沙河公安局呆了5个小时.回到北京后,到海淀区法院对沙河市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认为警方非法限制他的人身自由。  相似文献   

13.
律师“刑辩难”的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赓 《中国律师》2003,(1):63-64
律师“刑辩难”的问题由来已久。只是现行《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这个问题越来越突出,越来越受关注。律师界一些仁人志士不惜牺牲自己的人身自由和执业权利而与“刑辩难”苦苦抗争;一些同仁则采取了“现实主义”的态度,要么远离刑事辩护,要么得过且过,甚至采取麻木不仁的消极态度。可以预见,律师在刑事辩护中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各种各样的问题,现在困扰着而且还将在今后一定时期继续困扰律师开展刑事辩护业务。“律师刑事辩护的路啊,为什么越走越窄?”疑问的提出,迫使我们进一步思考“刑辩难”的出路何在?一、解决律…  相似文献   

14.
本文背景:刘文元是刑辩律师界公认的老前辈,是我国恢复律师制度后第一批律师中的一员.自1981任律师至今,刘文元共办理了1400多起案件,其中1200余起案件为刑事案件,成功案例被收录进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集中.刘文元虽已75岁高龄,但他思路清晰,几乎记得每一位当事人的名字.  相似文献   

15.
"北海律师事件"再一次将刑事辩护所面临的诸多难题暴露出来。作为刑事诉讼结构中不可缺少的一环,理论上的独立、平等、自由的辩护人在实践中却是行动的矮子。刑事诉讼法所赋予的调查取证权不但不可能得以有效落实,反而有可能成为扼杀律师刑辩之路的杀手锏。这也是近年来刑事辩护不断弱化的主要原因。刑事法治关乎人的最基本权利,刑事法治水准的高低最能彰显整个法治发展的水平。在类似的事件中,除了律师群体有值得提升的空间外,司法机关也存在值得反思、改进之处。  相似文献   

16.
2012年年底至今,正是新、旧《刑事诉讼法》交替施行期。公众在期待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的同时,更对该法解决律师"会见难"寄予了厚望。然而,该法新旧交替时,在广东省汕尾市,北京刑辩律师张燕生等人遭遇"会见难"。新法前,公安拒接材料会见难按照张燕生博客上的记录,第一次"会见难"发生在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之前。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律师行贿法官犯罪案件并非个案。仅最近几年,就有武汉中院、深圳中院、天津高院以及吉林高院先后曝光法官收受律师贿赂的丑闻。这些法官们都有利用审判案件捞取好处的经历,其中都有律师行贿法官的身影。  相似文献   

18.
樊治强 《中国律师》2012,(11):84-84
201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其他三个部门颁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审查和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证明责任及讯问人员出庭等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规范。该规定的出台,对于完善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具有重大意义。但从实施情况来看,该规定似乎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乐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仍有诸多疑问待解。实践中,非法证据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其与瑕疵证据的区别又是什么?被告人、辩护人是否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9.
《法律与生活》2020,(9):62-63
国际著名刑辩律师艾伦 德肖维茨曾表示:“在法律的世界里,就像运动比赛一样,进攻就是最好的辩护”1982年,艾伦 德肖维茨出版了解剖美国司法体制的经典著作《最好的辩护》:这一年,德肖维茨正值事业巅峰,新书一经问世,便被翻译为多国文字,销量数以百万册计。  相似文献   

20.
河南大律师李奎生为一贪官辩护,收费30万元,祸由此起。县公安局以偷税罪和伪造证据罪将李律师逮捕,李冤坐牢狱3年,在全国最高法院的干涉下,2001年2月李律师无罪获释。出狱后,好多大学请他去演讲。2001年9月,原先曾抓李律师入狱的那家县公安局又下发一纸“通缉令”,以第三项罪名再次要抓他。可怜,已是身无分文的大律师携带也是律师的妻子隐名埋姓浪迹天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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