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2 毫秒
1.
一项股权转让活动可以被区分为两种性质不同的行为:一种是股权转让合同行为,另一种是股权变动行为。股权变动的效力不影响合同行为的效力。"区分原则"的第一项司法应用是:在股权转让时,出让人侵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转让合同有效,股权无法变动;第二项司法应用是:当事人的约定不得排除股权变动法定要件的适用,但可以增减具体的股东变动手续。  相似文献   

2.
《台声》2004,(9)
问:台商在大陆进行股权转让过程及相关规定 答:外商或台商在中国大陆投资,在合作未届期满时,外商或台商的股权必须要符合下列四个法定条件,才能进行部分或全部的转让: 一、企业章程有明确订定股权转让的条款。 二、须经另一方(即非转让方)的同意;但外商独资企业因没有中方的合作对象,则无此一条件适用。 三、须经董事会的会议一致通过。 四、须经原审批机构的批准;批准后,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相似文献   

3.
资讯与服务     
外商或台商在中国大陆投资,在合作未届期满时,外商或台商的股权必须要符合下列四个法定条件,才能进行部分或全部的转让: 一、企业章程有明确订定股权转让的条款。 二、需经另一方(即非转让方)的同意;但外商独资企业因没有中方的合作对象,则无此一条件适用。 三、需经董事会的会议一致通过。 四、需经原审批机构的批准;批准后,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各点请参考《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  相似文献   

4.
《民法典》删除了《合同法》第51条,对于配偶单方转让股权的效力认定,不宜再简单化以无权处分否认其效力,善意取得制度亦已应对不周。《民法典》框架下,股权乃独立的权利类型,股权之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股权本身非属共有关系之客体。股权之处分权应归属于登记一方,登记股东未经配偶同意对外转让股权原则上不影响其对外转让的效力;配偶未经登记股东同意即以登记股东名义对外转让,该行为效力可适用表见代理规则予以认定。  相似文献   

5.
一、企业并购重组绩效评价 并购是兼并和收购的合称.兼并指两家独立企业合并组成一家企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企业吸收另一家企业:收购指一家企业用现金、股票或者债券等支付方式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该企业控制权的行为.但"并购"在我国不是一个界定清晰的概念,而是一个包含了兼并、收购、托管、股权转让、资产置换、借壳、买壳等行为的模糊概念.重组涉及调整企业经营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剥离、股权出售、分立、股份置换和股本分散等.我国的"重组"是一个与兼并收购相关联的概念,是有关兼并、收购、托管、资产置换、借壳、买壳等一类行为的总称,有关企业重大非经营性或非正常性的变化和调整都可以被表述为重组.  相似文献   

6.
股权     
股权是出资者(即股东)通过持有公司股份而拥有的权利。在股份制企业中,根据出资人的不同,分为国家股权、法人股权、自然人股权和外资股权。股权既不是物权,也不是债权,它是一种综合性的权利,其主要权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l)对股票或其他股份凭证的所有权。股东是股票或其他股份凭证的所有者,对拥有的股票和其他股票凭证有处置权,如馈赠、转让、抵押等。(2)对公司方针性决策的参与权。这种参与权比较多,比如,股东享有出席股东会议并对有关决议进行表决的权利。占公司全部发行股份一定比例的股东有权请求或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  相似文献   

7.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是在公司存续过程中经常可能发生的情况。股东转让股权通常都要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在这类合同的订立与生效、履行及争议的处理方面,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将从股权转让合同的性质、履行及争议的处理三个方面进行一些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8.
我国《公司法》专章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包括股权内部转让自由、股权外部转让受限、股权转让的记载与登记、股权的强制执行、股权回购、股权继承六项制度,标志着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的基本完善。但该制度仍存在一定不足,应从瑕疵出资股权的转让、转让部分权能的股权转让、侵犯股东优先认购权的股权转让、非协议转让股权等几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9.
《台声》2004,(9):74-74
问:台商在大陆进行股权转让过程及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0.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性质和效力一直以来是学界争论的问题。在几种学说观点中,形成权的定性最为符合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性质。当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具备时,优先购买权人只需要向转让人做出行使权利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在双方之间成立股权转让合同。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对转让人和外部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效力不产生影响。通常而言,转让股东与外部受让人的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另外,公司章程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但是,实践中必须确保公司章程是遵循合法、善意以及公平的理念设置股权转让的规则。  相似文献   

11.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有限责任公司兼具资合与人合性,其人合性的特点决定了对股东转让出资应进行限制,这是保障公司股东的稳定性和公司健康运行所不可缺少的。我国公司法对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和程序做出了规定,但规定比较简略,不够明确和具体,这必然会影响到部分股东的正当权益,甚至于公司的健康有序发展。在司法实践中也常常因立法的欠缺,不能真正保护到股东的权益及维护公司较好的运行。本文从股权转让可能涉及到的问题着手进行分析,以期充实完善股权转让制度。  相似文献   

12.
有些台商来信反映,1990以前,有些地方在办理台商使用土地手续时,把企业“有偿转让地”办成“行政划拨地”。现在依照法律,企业不能将土地抵押和转让,办产权证则要补交140元/平方米的费用。企业股东认为投资成本增大了。如何理顺关系。 应读者要求,本刊约请国家土地局人士撰文予以说明。  相似文献   

13.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第三人转让股权时,受到原有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限制;就违反该程序订立的股权转让合同,学术界与实务界的观点已趋于一致,即该类合同为有效合同。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公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的第27条的裁判规则,结论却大相径庭。正确适用该款司法解释的关键在于重新以股权转让为中心,以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规定否定合同效力,进而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程度的保护。  相似文献   

14.
编辑同志:星月公司有两名股东,其中范某持有公司15%的股权、陆某持有公司85%的股权。后范某与陆某签署了协议书,双方约定,范某将持有的公司15%股权及附随的其他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方,范某出具了授权书,授权陆某全权办理转让事宜,待陆某与第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范某直接与新  相似文献   

15.
编辑同志:某艺腾网络公司有10名自然人股东,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10名股东所占有公司股权比例均等。其中,股东袁某准备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袁某即向公司其他股东发出通知,要求如愿意购买的股东应当在三天内给予回复,并说明了购买价格;5天后,袁某再次发出通知,撤  相似文献   

16.
《民主与法制》2011,(28):61-61
星月公司有两名股东,其中范某持有公司15%的股权、陆某持有公司85%的股权。后范某与陆某签署了协议书,双方约定,范某将持有的公司15%股权及附随的其他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方,范某出具了授权书,授权陆某全权办理转让事宜,待陆某与第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范某直接与新股东办理工商变更等手续。而不决  相似文献   

17.
魏炜  李航 《前沿》2013,(14):75-76
鉴于我国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受损问题比较普遍,因此必须保障小股东在利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退出公司,撤回出资,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基于现行公司立法仅限于股东通过股权转让、股权回购请求或申请司法解散公司三种方式退出公司,且法定条件甚为严格,为此本文首先指出其缺陷和不足,进而提出修正现行制度的一些设想,以重构小股东退出机制。  相似文献   

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近来,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和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时有发生。外商投资企业的各类重组业务具有涉及税务事项面广、适用税收及相关法律法规多、操作处理复杂的特点。为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各类重组业务的所得税处理,我局制定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规定》施行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若干涉外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139号)停止执行。《规定》施行前发生的股份制改组业务,已按国税发[1993]139号通知规定做出税务处理的,可不再调整;其他情况应按《规定》第七条确定调整。  相似文献   

19.
编辑同志:几年前,我与几个朋友共同成立了一家公司。上个月,其中一人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擅自将自己名下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并在工商管理部门作了变更登记,严重侵害了我们的优先购买权。请问,我们能否要求撤销他的转让行为?  相似文献   

20.
近来,祖国大陆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和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时有发生。这些企业的重组业务具有涉税而广、适用税收及相关法律法规多、操作处理复杂等特点。为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各类重组业务的所得税处理,国家税务总局于1997年4月28日印发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