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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民自治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很不协调,二者经常产生矛盾与冲突。这严重制约了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和党的领导权的有效行使。为了协调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建议明确划分党支部和村委会的职责权限范围;提高村干部的素质;增强党支部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领导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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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7,(1)
随着精准扶贫到村到户,治理权力的下放,虽然瞄准的区域更小,然而,在"熟人社会""关系社会"中,村庄内部精准扶贫的整个过程,从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到精准管理,其实都是在村庄权力结构的影响下进行的,受到体制内的村两委以及体制外的家族精英、经济精英、文化精英、普通群众的干扰,真正的贫困户受益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精准扶贫的成效,使村庄内部分化更严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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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问题成为影响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的短板,为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人民贫困状况,找准贫困地区、贫困人民致贫根源,国家在长期以来扶贫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精准扶贫政策,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考核,旨在从根源上治贫,改善贫困人民生活状况。本文从村民满意度角度进行研究,通过对和政县三合镇贫困户的问卷调查分析得出:当地精准扶贫村民满意度较高,影响满意度水平的因素主要为个人对政策的受益及获得感和政策实施中的客观因素;扶贫工作也存在部分不足。在此基础上,为更好实施精准扶贫政策,提高政策的村民满意度提出以下建议:扶贫项目"强优扶弱";扶贫措施"因地制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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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的行政化与国家政权建设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彭大鹏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9,(2)
村民自治在其实际运行中产生了明显的行政化倾向,承担着大量不能给村民和社区带来直接收益的事务.这些事务实质上是国家政权建设和现代化建设的一部分,其成本却由村民来承担,由此导致了激烈的干群冲突.取消农业税后,农民不再承担这些费用,但是村民自治组织的依附性却更强了.村民自治对农村社区的动员能力存在着下降趋势,国家很难通过这种"行政化的村民自治"来实现它与村落社区的文化--社会联系.如果村民自治不再是一种国家和村落社区健康互动的有机联结平台,通过它来加强国家政权建设的最初目的能否顺利实现,就值得检讨和评估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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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制度是党领导广大农村群众基于中国国情建立起来的基层民主制度,是发展和实现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重要创举。在村民自治实践中,一些农村两委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未能协调一致,以致两者的关系处于不协调、不健康的状态。为构建和谐的两委关系,要持续健全和完善两委工作制度、机制,加强两委干部队伍建设,合理发挥乡镇党政机关的作用,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两委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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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背景下的宗族两面性及其未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海成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4,(1):47-50
农村宗族在村民自治过程中的作用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宗族价值观和村民自治的民主精神之间存在本质性的矛盾;另一方面,农村宗族的存在可以作为一种制衡性力量,帮助农民抵御地方政府和黑恶势力的不正当干预,从而保障村民自治的正常开展。随着村民自治和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开展,宗族和村民自治的民主精神之间的本质性矛盾将日渐凸显。未来宗族将逐渐退出农村政治领域,蜕化为以血缘为纽带的文化组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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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背景下村两委班子“两张皮”问题的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高旺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2,(4):9-13
本文以经验材料为基础,分析了村民自治背景下在部分农村出现的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的"两张皮"现象.认为"两张皮"现象对当前农村的社会稳定、村民自治和经济发展具有极大的危害,也影响到党的农村政策的贯彻;这种现象既与农村家族、宗派因素有关,又与选举制度的缺陷和村干部的素质有关;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思路就是加强教育、深化农村改革、完善选举制度和明晰两委班子的权责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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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 987年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试行 )》。从即时起 ,村民自治在我国农村推行开来。至 1998年 ,经过整整长达十年的“试行”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的这部法律 ,对村民委员会给予了明确的法律定位 ,即“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 ,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也就以法律的语言 ,明确宣告了我国农村村民的自治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不容亵渎的法定权利。正式颁布的这部法律 ,在村民自治的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方面 ,结晶实践经验 ,集成法学智慧 ,作出了针对源于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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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背景下农村党组织与村委会的矛盾及出路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实行村民自治是中国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创造,对当代中国农村基层政治结构、政治关系的调整和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但是村民自治在中国大地上毕竟是一个全新的事物,因而随着其在农村的不断深入发展,许多新矛盾、新问题也就不可避免地显现,特别是村党组织和村委会——“两委”的矛盾已成为村民自治的难题。作为当前中国农村社会权力结构从党支部的一元权力结构转向党政并存的二元权力结构的产物,村“两委”矛盾问题的解决,根本出路还在于制度的规范化和具体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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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文化就不能选举,没有文化不能有民主”的说法,在中国折腾了好多年。这一争论到去年颁布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后,大概可以划上句号了。现在全国90多万个村民委员会已有90%实行直接选举、差额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村里的事要由村民决定,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中国的“村民自治”受国人欢迎,为世人瞩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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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研究》2016,(3)
目前,学界有学者用"第三波"理论对广东等地探索村民自治新形式的实践进行了富有启发性的理论解释,但这种解释与实践探索之间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不够全面和深入。本文在重新检讨民主与治理割裂论、国家与社会脱节论、体制与制度紧张论等已有理论解释的基础上,重构解释村民自治陷入困境的新框架——"五权"结构平衡论,以此作为分析广东等地探索村民自治新形式的理论起点。基于广东探索村民自治新形式所形成的"一核主导、双重服务""政经分离""三元制衡""四权同步"等实践经验,对广东等地村民自治的新形式给予的理论定位是:从形式上看这种探索是寻求"五权"结构的动态平衡,就其实质而言是把村民自治有机整合到以党政体制为基础的国家治理体系中,以实现"三元统一",即将政党执政的权威性、国家治理的有效性、村民自治的参与性有机统一于中国共产党在乡村执政的合法性。寻求"三元统一"对村民自治的现实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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