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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赋予了自治权。作为实施宪法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对自治权写了专章共二十七条,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作了全面明确的规定。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云南省已先后制定了37个自治条例,27个单行条例,8个变通补充规定以及云南省政府制定的《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响若干规定》。这些民族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的关怀和帮助,保障了民族自治地方充分行使自治权,推动了民族自治地方各项事业…  相似文献   

2.
自治权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法—一《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民族自治机关的重要权利。《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国家通过立法给予少数民族以自…  相似文献   

3.
黔东南民族经济发展的现状,相对其他发达地区而言,是较为缓慢与落后的。究其原因,除了自然环境和历史落后遗留外,重要的一点是一个认识与发现的问题。我认为在看到贫穷与落后的同时,我州民族经济的发展也同样具有优势。勿庸置疑,只有认识和发现优势,抓住优势,利用优势,发展优势,才是加速我州民族经济发展的关键之举。 一、决策自主的优势为黔东南州民族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定的法律政策基础。 1、法律赋予自治州的自主决策权。 黔东南是全国三十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之一,有着比别的地区优越的条件就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保护,拥有许多别的地区没有的自主权利,尤其是自主决策权。《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的情况,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是在经济建设方面给予自治地方更多更详细的自主权,使自治地方在经济建设中更能放开手脚,加速发展。《自治法》规定自治地方可以“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  相似文献   

4.
论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法规 )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一项自治权。自治法规的效力等级高于一般地方性法规而具有法律性质 ,但其适用范围仅限于本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上级国家机关要尊重和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但自治法规不能规定和约束上级国家机关。制定机关和批准机关对于自治法规都享有“半个立法权”的说法 ,实际上是把报请批准自治法规视同提请审议自治法规案 ,把自治机关享有的自治法规制定权视同拟定权。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法规报请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的规定 ,是一项宪法原则 ,这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立法体制的一大特点。在自治法规的效力等级和适用范围问题上的分歧 ,源于如何正确认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相似文献   

5.
《云南人大》2006,(1):45-45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9条、第20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  相似文献   

6.
作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配套法规之一,制定单行条例是宪法赋予自治地方的一项重要自治权。目前云南省已制定的29个单行条例,与自治条例在实施中相辅相成,对巩固边疆稳定,加强民族团结,推动自治地方经济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随着改革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民族立法上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和特点,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自治条例的制定任务完成后,单行条例已成为民族立法的主要形式。二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的客观要求,经济立法已成为制定单行条例的重点内容。…  相似文献   

7.
《宪法》《立法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都分别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 ,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于自治条例的内容是关于本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制度的或综合性的法规性文件 ,而且一个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只能出台一件自治条例 ,且一旦颁布实施就要保持相对稳定。由此 ,制定自治条例基本上属于一次性立法工作。而单行条例的内容由于主要是调整某一具体事项的法规性文件 ,并且是需要根据民族自治地方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来制定 ,与具有相对稳定性、综合性的自治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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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仁明 《人大论坛》2009,(10):10-10
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和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1981年3月,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州人大常委会)成立。州人大常委会成立后,即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一边探索、学习,一边开展工作。1982年宪法总结了建国以来民族工作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扩大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相似文献   

9.
一、民政法制与法治民政 (一)法制与法治 法制是通过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制度以及由此建立起来的国家和社会秩序。它包括三个组成部分:(1)法律,即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宪法、法律和法令(包括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立法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也包括其他国家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条例、章程、命令等。(2)制度,即根据宪法和法律建立起来的国家基本制度,如根据宪法制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等。(3)国家和社会秩序。包括国家机关依法管理国家的秩序,生产秩序、生活秩序。  相似文献   

10.
<正>一、我国一般地方行政区域的地方自治权问题提及我国的地方自治,学界多以"民族区域自治""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和"基层群众性自治"为标杆。因此,大家普遍认为我国的地方自治只包括上述三种宪法和法律文本中明确规定的自治权。而对于我国数量最多的一般行政区域,各省、直辖市,地级市(设区的市),县(区),乡(镇)各级地方是否具有一般意义上的地方自治权,学界长期保持缄默之势。对于一般地方行政区域享有地方自治权的认识不足,致使宪法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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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是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行为准则和规范,近来,不少读者来信反映,个别地方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存在着与国家政策相抵触,甚至违法的内容。为此,本刊记者采访了民政部法规办的吴明副主任。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对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内容方面有什么要求?吴明:《村委会组织激第二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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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自治地方享有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特征。民族自治权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自主管理地方性事务和自治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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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归及《基本法》知识问答(下)本刊编辑部12、什么叫“高度自治”?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哪些自治权?所谓“高度自治”,是指充分自由地管理本地区事务的权力。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不受干预性,中央不干预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权范围内...  相似文献   

14.
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一项基本的自治权,也是保障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得以实现的重要手段。本文就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中的几个问题,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 一、关于“地方民族立法”的概念 不少同志把民族自治地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称之为“地方民族立法”,并且见诸论文、工作总结等,用得相当广泛。我认为,用“地方民族立法”这个概念概括民族自治地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不够准确,建议用“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这个概  相似文献   

15.
高广琴 《辽宁人大》2007,(12):23-23
对乡镇人大的职权,宪法作了原则规定: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2.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3.选举并有权罢免本级政府的乡(镇)长、副乡(镇)长。地方组织法依据宪法的原则规定,具体规定了乡镇人大的各项职权(在地方组织法第九条列举了十三项职权),归纳起来,这些职权也可以概括为“三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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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建设,是我国民族法制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条件。加强自治机关的建设,对于保证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法律法规在自治地方的遵守和执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祖国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相似文献   

17.
我国《宪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人民代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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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立法的比较、特点及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变通规定或者补充规定,是民族立法四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它们既有共性也有区别,又有联系,在民族立法中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发挥着各自的作用。一、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的共同点较多,主要有:(1)授权法相同,都是宪法授权立法;(2)立法前提相同,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宪法、法律的基本原则规定;(3)立法机关相同,由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4)批准程序相同,由省级或全国的人大常委会批准;(5)备案程序相同,自治州、自治县的条例经批准后,报全国人大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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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立法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明确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于自治条例的内容是关于本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制度或综合性的规范性法文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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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定的客观依据及其现实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宪法制定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是具体保障宪法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原则和规定顺利实施的基本法律。这部法律科学地总结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三十多年的经验,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典范。它不仅坚持了宪法规定的四项基本原则,而且从我国国情和各民族的实际状况出发,在维护国家统一和保证中央集中领导的前提下,给予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以更多的灵活性。这部法律的公布和实施,对于完善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各少数民族的自治权利,自主地管理本民族的内部事务,加速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的发展,维护国家的统一,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必将起到重大的作用并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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