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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黄海岳  王波 《政府法制》2012,(32):21-21
赵某是80后湖南籍打工妹,她非常迷恋宫廷穿越剧。 现实中平凡的她幻想着有朝一日能穿越到清朝,体会一把清宫生活。酷爱上网的她9月份在网上结识了一个网名叫“梦回大清”的女网友小施。两个人聊起穿越剧一拍即合,每天聊到三更半夜,得知赵某想穿越到清朝过把瘾,小施就说她手上有一种东西能圆她的穿越梦,赵某一听能穿越,立马来了精神,叫小施早点把东西给她。  相似文献   

2.
赵某与其妻刘某系合法夫妻,多年未生育,刘某后又在怀孕5个月时未经赵某同意自行到医院作了引产手术,其原因是法院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欠缺必要的证据"为由,驳回了她要求与赵某解除夫妻关系的诉讼请求,而那个准备与她一起过"新生活"的男人给她出了这么个取得能够证明夫妻感  相似文献   

3.
一日午后,空军驻某地随军家属院内两儿童赵某(七岁)与李某(六岁)趁家人干休,相约到院内玩耍时,见一户阳台没有封闭,主人不在,于是爬进阳台做游戏。其间两童发生口角,赵某打了李某一拳,李某就顺手抄起一瓶主人放置在阳台墙根用来清洗厕所的浓硫酸对赵某说:“你再敢打我,我就用‘水’泼你。”赵某不听,又打了李某一拳,李某想急,拧开瓶盖将浓硫酸泼向赵的面部,结果赵某面部皮肤大面积腐蚀、坏死,鼻、唇畸形,造成毁容。事后,李某父母积极协助赵某父母进行救治。支付了两次大的面部整容手术费用之后,其金额已逾万元,而赵某…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上升,犯罪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成人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且看以下案例:13岁男孩赵某强暴了14岁女孩明某。然而,由于赵某“未到刑事责任年龄”很快被释放。被害人家属诉诸法庭,法院判决赵某向明某赔偿9021元。就在判决书下达一周后,赵某夜闯明某家,当着明某的面将其母宋某杀害!然而,既强奸又杀人的赵某付出的代价,仅仅是被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  相似文献   

5.
京晨 《政府法制》2008,(21):26-26
2005年元旦。北京市密云县35岁的赵某与小他6岁的李莲结婚。婚后最让赵某苦恼的是妻子与母亲不和。去年7月,在母亲和妻子的又一次争吵后,赵某留下一张纸条,抛下身怀六甲的妻子离家出走,之后一直音信全无。直到女儿出生10个月后,李莲才知道丈夫已在杭州某寺庙剃度出家。今年6月23日,李莲到法院起诉离婚。由于赵某无法离开寺庙,李莲申请在寺庙开庭。  相似文献   

6.
56岁的赵某(女)是上海人,中专学历的她曾在美国做过8年美容师,后来又回到上海开一家棋牌室经营了整整5年.早在美国的时候,赵某就接触过网络赌博,因此对这个"产业"比较了解.回国后,平时喜欢赌博的她向朋友要了一个网络赌博平台的账号,在家自己赌博.  相似文献   

7.
被告人刘某,男,26岁,平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一日.其在邻村朋友家闲玩时.无意中听说朋友家隔壁住着一对老年夫妇.都已七十多岁,其中老头赵某前段时间因突发重病,造成无法说话和下肢不能行动的后果,现在整日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为给父亲解闷儿,其远嫁在外的女儿送来了一台25寸新彩电。得知这些情况.刘某认为有机可乘,产生了占有这台彩电的念头。经过几天的偷偷观察,在五日后的一个傍晚,刘某利用赵某老婆短时外出之际,进入赵某家中,当着赵某的面,搬起彩电就走,赵某眼见电视被外人搬走,但苦于不能行动也不能叫喊,只好眼睁睁的看着电视被刘某搬走。刘某得彩电后随即转卖得赃款1500元。后案件告破.刘某被捉拿归案。  相似文献   

8.
案例:一日凌晨2时许,张某和妻子正在家中睡觉,张妻感觉屋外院子有动静,隔窗一看,见窗外有人在自家的机动三轮车旁。她将张某叫醒,张某拿了一个铁锤走出屋门,对那人说了声“谁啊”。那人听后就跑,张某追上后用铁锤将其砸倒。将其抬进屋后认出是同村赵某,就对妻子说:“赶快把治安主任叫来,别叫人讹了”。村治安主任来后,张某如实陈述事情经过。此时赵某神智亦清醒,能说话。之后赵某的家人将其抬回家,次日赵某死亡。赵死后派出所传唤张某,张某如实陈述事实经过,并表示随传随到。公安机关随后对张某刑事拘留、逮捕。张某在接受侦查、审查中,均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行为,无罪。  相似文献   

9.
在鲁西平原的山东省冠县,有一位名叫李昆仑的基层女法官,发生在她身上一些小故事,被群众津津乐道。现任定远寨人民法庭庭长的她,已在基层法庭工作了11个年头,审理的案件不下两千件。好多连她本人都想不起的事情,却深深印在人民群众心中。三个平安短信2004年12月初,冠县法院接到一份从福建寄来的离婚诉状,案件被转到定远寨法庭承办。李昆仑了解到,福建女青年赵某与冠县男青年范某,在厦门打工时相识并结婚,婚后赵某随丈夫来冠县生活。因生活习惯、性格脾气差异,夫妻产生矛盾,丈夫经常打骂、虐待赵某,并威胁若她回福建老家,就拿刀捅她。赵某不…  相似文献   

10.
[案情]被告人赵某因为缺钱想骗几部手机换钱,就以送领导礼物需订购六部手机为由将受害人李某约至一大楼六楼。赵某从李某手中接过手机看后.对李某说先去让领导看看手机怎么样。可以的话就把钱给他拿来.让李某在六楼电梯门口等着。赵某假装去办公室沿六楼过道向西走,发现李某一直在后边跟着。赵某没有进任何办公室,走到楼道西头后顺着楼梯跑到大楼地下室。李某随后也追了下来,赵某对李某说手机领导没看上不要了.把手机还给了李某,并向大楼外走。后李某喊抓小偷,赵某在逃跑过程中被抓获。本案争论的焦点是赵某的行为构成抢夺罪、盗窃罪.还是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构成抢夺罪。被告人赵某辩称其行为是诈骗.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构成盗窃罪,其行为是犯罪中止。一审法院以抢夺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二审法院则撤销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速解]本文赞同二审法院的判决,理由如下: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尚没有使用暴力等方法的行为。本案中,赵某在主观方面是想骗取被害人李某的手机.客观方面其虚构了送领导手机的事实,且赵某之所以将李某骗到一大楼上.一方面是为了让李某相信其确实是给领导送手机。另一方面,赵某也意图借助楼道掩护而逃窜,因此。更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就是赵某在六楼拿到手机后.假装让领导看手机而借机想从楼梯处下楼,可见赵某就是想欺骗李某,进而甩掉李某拿走手机.从这一点可以比较明显的看出,赵某的目的就在于虚构事实进行诈骗。一审法院认定赵某是趁李某不备,拿到手机后逃跑,不太恰当。一审法院认为被害人李某只是将手机临时给赵某,让赵某拿手机给领导看看,李某并不是基于错误认识将六部手机的所有权交给被告人赵某,所以不构成诈骗罪。这种说法将被害人是否具有向被告人交付财物所有权的意愿作为诈骗成立与否的要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客观实际的。笔者认为,只要被害人是基于被告人编造事实或隐瞒真相而产生的错误认识将财物交给被告人,即使没有转移所有权的意愿,被告人也完全可以构成诈骗罪。  相似文献   

11.
徐东阳 《律师世界》2001,(10):44-45
案情介绍:1999年7月,赵某家中被盗,被盗现金3000元,当时即向110报警,并把王女当作犯罪嫌疑人报告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传唤了王女,由侦查员李某对王女进行了讯问。由于王女不足13岁,李某以王女不足刑事责任年龄而停办了此案,并对受害人赵某讲,王女已经供认了犯罪事实,受害人赵某可向王女之父以下简称王父请求返还财产。后来,赵某多次向王父讨要,王父认为,女儿是否盗窃尚不清楚,公安机关至今没有明确的结论,且公安机关对王女的讯问也没有通知法定代理人,自己并不知道女儿当时是怎样的答复,且女儿因被讯问…  相似文献   

12.
妻子的权益     
孟某是某公司的高级白领,精明强干,受到领导的器重;他的妻子赵某是某集团的财务主管,不仅月薪可观,而且为人温柔贤淑。小两口的“两人世界”过得不亦乐乎。2003年秋季的某天,赵某要随领导去集团子公司指导业务,这一去就是两个星期,赵某心里有些犹豫,她怕丈夫的生活起居没人照顾  相似文献   

13.
模拟法庭     
本案如何定性,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一、是否构成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在客观方面必须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不敢或不知抗拒的手段。而本案中赵某等人未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G女纯属自愿。且强奸罪中的被害妇女专指年满18岁的成年妇女和14岁以上不满18岁的少女。从这两点看,赵某等人的行为不具备强奸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故不构成强奸罪。  相似文献   

14.
《法治与社会》2007,(8):45-45
问:张某是一名下岗女工,1997年与男友赵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领取结婚证,也未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几个月前赵某因发生车祸死亡。赵某生前系一公司经理,去世后留下公司股权、两处房产和赔偿金5万元。请问,张某享有对赵某的财产继承权吗?读者王金  相似文献   

15.
案情介绍 赵某,无业,以替他人讨债为生,恶名远扬。2001年2月9日,经人介绍,赵某与个体户李某相识。2001年2月14日晚,正在与白某、张某、任某吃饭的赵某,收到李某的几个传呼,称有要事相商,让赵某租车到其住处并说好由李某支付租车费用(路程大既需要2小时)。饭后,赵某与白某、张某、任某租乘云某(个体营运)的面包车来到李某住处。见面后李某却说没什么事,只是想让赵某过来坐坐。  相似文献   

16.
1案例 某年10月11日,我市某区抓到一名强奸案件涉嫌人员(赵某,男性,20岁),因案件需要,赵某的血样被送至我市DNA实验室进行检验。  相似文献   

17.
一、基本案情 赵某的姐姐膝下无子,一直想收养一个孩子。于是,赵某就纠集自己的好朋友邢某、马某,经过预谋并踩点后,准备抢走史某出生不到10个月的女儿王某。2009年12月16日21时许,赵某三人以邻居身份骗被害人史莱打开房门,然后三人拿刀控制并捆绑史某,将史某的女儿抢走。数天后,公安机关将赵某3人抓获,并将史某的女儿解救。  相似文献   

18.
一、案情 申请人赵某.男,现年70岁.于2007年12月向本处申请办理公证。申请人自述,其子于2007年8月意外死亡。死者死亡时36岁,生前未婚.无子女。死者母亲于30年前因病死亡。赵某自称是儿子小赵唯一的合法继承人.要求办理继承儿子小赵遗产的继承权公证.  相似文献   

19.
1案例资料 简要案情:赵某,男,57岁,2007年9月25日早上走山路前去另外一个乡镇赶集未归,到晚上家人前去寻找,在离一山村200m处的山路上发现赵某死在路边,左耳廓缺失,创口上有血迹,遂报案。  相似文献   

20.
刘玉明 《内蒙古检察》2005,(4):54-54,53
一、基本案情:高某,女,现年38岁,汉族,文盲,家住临河区古城镇春和村,系农民。2005年3月9日上午9时许,高某因怀疑其丈夫与本村社员赵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心生怨恨,遂将赵某的七岁女儿王娜(化名)从古城镇小学骗出,并乘班车将王娜带至乌海市海勃湾区,之后高某给赵某打电话称其在西安,并向赵某索要人民币50000元,要求在10日内将钱准备好送到西安往回领小孩(王娜),次日上午9时许,高某在乌海市海勃湾区一旅店内被公安人员抓获,并将王娜解救出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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