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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美国行政法上的非立法性规则是指不适用告知与评论程序而制定的各种通知、意见、指南、政策声明等,在发挥行政规制的积极能动性方面作用明显。美国联邦法院为区分非立法性规则与立法性规则提供了相关的方法与标准。为了发挥非立法性规则在行政规制中的积极功效,美国学界提议对非立法性规则的制定进行立法并加以法治化构建,以增强其合法性。美国行政法上的非立法性规则及其运作实践对于科学认识我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性质和功能、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不致成为行政机关扩张与滥用权力的工具等均具有重要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的秘密审查制度:美国的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法院对行政机关保密的文件可进行秘密审查.但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法院则经历了从不审查到谨慎审查的变化.尽管秘密审查的适用范围在不断扩大,但法院自律克制的态度却始终如一.法院在保留最终审查权的前提下,以示弱放权的姿态,换取了更少精力的投入和行政机关更大程度的配合,促进了政府信息的公开,保护了公众的知情权.  相似文献   

3.
正当程序:滥用程序权的判断标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缺乏有关程序的法律依据时,行政机关对程序拥有裁量权。行政机关对程序的裁量违反正当程序原则的,构成滥用职权。正当程序原则的合法地位源自《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行政行为不得滥用职权。法院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的判断标准之一,是正当程序原则。上述规则的确立,经历了学说借鉴、政策回应、司法实践和法律确认的发展过程。  相似文献   

4.
科技政策、行政规则与司法审查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现代国家中,立法机关对于科技政策法案往往无法作详细的规定,而委诸行政机关以行政立法或行政规则作进一步的规范,而且这类规范会随着科技的发展或研究的最新发现,作相应的调整。在此情况之下,此类科技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参与主体、司法审查可能性及其审查密度等问题,均值得研究。本文以司法审查为研究重点,介绍美国的经验,期望对中国能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5.
作为美国行政法上的一种非立法性规则,政策声明并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但由于它所具有的诸多优势,行政机关反而乐意采用这种规则形式,进而使得这些规则实际具有较强的实践拘束效果。如何控制其可能引发的恣意性等问题,已为美国学者所讨论。因此,美国法院也发展出了不同的司法审查标准来加以裁判。在中国也存在着诸多类似问题,通过美国法的研究可对相关实践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6.
对于行政裁量的控制,美国行政法长期予以关注。在诸多的理论中,有关行政裁量的自我拘束问题对于中国当下行政法治建设具有积极的参考意义。行政机关自愿采取的自我限制行为,可以减少行政人员恣意行事或因权力导致腐败的可能性。通过自我拘束措施,行政机关将政策得以成文化。行政机关必须遵守自己制定的规则,这是美国阿卡迪原则的核心内容。但这种司法原则还需要其他前提条件的配合,如立法性规则与非立法性规则的界分,进而使其从事后监督的功能转化为具有事前自我拘束的激励功能。  相似文献   

7.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立法采用了国务院指导性文件与地方立法先行先试相结合的推进方式。地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包括政府规章与行政规范性文件两种形式,广泛分布在除西藏外的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地方立法历经十余年探索,逐步完善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项程序制度,为中央立法积累了较为成熟的立法经验。国务院现已启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立法工作,条例作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基本法应当吸收地方共性规定与成熟制度,完善公众参与等外部机制,适度规范行政机关之间的内部关系;条例作为中央层面立法,构建程序制度应当使之具有可操作性,避免条例出台后地方仍需大量重复立法细化规则。  相似文献   

8.
行政规定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之一却并非正式的法律渊源,不能直接作为行政案件的审理依据。行政规定具备的附条件的法律效力使其在行政案件得以限制性适用,有别于法律、法规和规章。行政规定的司法适用以司法审查为前提,这种审查应遵循附带性审查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和有限的合理性审查原则,通过审查行政规定是否越权、内容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制定程序是否合法等判断其合法性。对于违法的行政规定,法院有权拒绝适用、作出违法性评判、提出司法建议,以维护法制统一。  相似文献   

9.
行政机关依据评估报告作出行政裁决时,应当对评估人的评估资格和评估程序进行审查。这一审查既不是对程序过程的形式审查,也不是立足于判断代置的实质审查,而是判断过程审查。这一审查义务与评估机构的专业技术性判断紧密关联,也由行政机关居中裁决的地位所决定。基于判断过程审查义务,行政裁决机关应当审查评估是如何进行的,评估结论是如何得出的。法院对行政裁决机关这一义务的课以暗含着作出新的评估报告的指令,即对实体性判断提出了间接的指令。  相似文献   

10.
行政规范性文件违法在我国当前是一个越来越严重的问题,由法院对各种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违法进行审查已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对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属性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其行政性、执行性的特征,本质上属于行政行为,而非立法行为,这是我国法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司法审查的理论前提。  相似文献   

11.
电子化行政规则制定程序,是近年来美国行政法上的一个核心议题。它并没有颠覆或取代传统"公告评论"程序的基本框架,而是强调将信息技术充分运用于规则制定过程之中,力图完善"公告评论"程序。基于信息技术载体的优势而增加的程序性要求,使得透明和参与理念逐渐渗透到整个规则制定过程之中,也促使行政机关更加注重规则制定全过程的公开,公告内容的充分性、可及性,参与方式的简化,参与的有效性等具体问题。  相似文献   

12.
论行政规则在司法审查中的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规则可称为内部规范性文件 ,① 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行政规则具有约束下级机关及其所属公务人员的效力 ,而行政机关基于行政服从的义务必须遵守行政规则 ,从而使得行政规则具有了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效果。因此 ,法院在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时 ,不可忽视对行政规则的审查 ;对合法有效的行政规则应该在裁判书中适当地加以引用。  相似文献   

13.
【问题】指导性文件的内容如何动态演进?指导性文件的法律性质为何?指导性文件的形成程序为何?【方法】聚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七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梳理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文本的变迁。利用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的报道,关注新冠肺炎诊疗过程中的经验证据,分析指导性文件的动态演进、法律效果和审议程序。【发现】指导性文件的动态演进,是实验主义治理和反思性法的体现。指导性文件内容的变迁,受中央层面统一领导、政策考量、专家学科倾向的影响,并有赖于诊疗经验的不断积累。【结论】诊疗方案不具有法律规范的外观,但具有实践层面的拘束效果。指导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应完善专家咨询程序,汲取专业人士的专业知识,听取患者、普通公众、专业团体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相似文献   

14.
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照某种特定程序,对特定人权利、义务作出具有法律效力决定的活动.它不同于行政机关制定规范的行为,它是针对特定人作出的具体裁断,而不是针对普遍人确定规则的行为.  相似文献   

15.
论技术标准的法律性质——从行政法规范体系角度的定位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我国,根据授权根据、制定程序、公布与否、外在形式等形式意义上的判断标准,技术标准不具有法律规范的外观;但根据"是否对人有约束力"这一实质意义的判断基准,技术标准作为事实认定构成要件判断的根据,以及行政活动中的重要依据,时行政机关产生了自我拘束作用,对私人产生了外部法律效果。因此标准的功能与社会规则体系中法律规则的功能几无二致。  相似文献   

16.
孙金阳 《法制与社会》2010,(29):173-173
行政规则在行政诉讼中只有案件事实方面的意义,法院根据法律对行政规则进行评价,然后决定是否作为判决依据。本文认为依据行政自我拘束原则和法律适用的平等要求来看,行政规则对行政机关具有自我约束意义,除非行政规则本身违法或者在个案中不遵守行政规则具有正当理由,行政机关不得违反行政规则。  相似文献   

17.
苏盼 《财经法学》2020,(1):145-160
政策对司法裁判产生实然的影响,当司法政策与监管政策发生竞争时,作为裁判者的地方法院面临选择困境。信用卡民事纠纷实证研究表明,法院对"费率限定"的司法政策与"费率约定"监管政策的认同基本抗衡并受到政策解释路径的影响。改进政策在技术层面的适用,应发挥抽象规则的威慑力,关注政策可能的不利后果,加强个案裁判说理论证。而从根本上化解政策竞争,需要建立司法权与监管权协调机制。一方面,加强职能履行过程的协调,适用法律对政策竞争予以解释,运用消极司法审查发挥个案裁判灵活性;另一方面,加强政策制定程序的协调,横向上明确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程序,纵向上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从而超越政策竞争,实现协同治理。  相似文献   

18.
抽象行政行为应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把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赋予法院对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权,既有充分的学理和法律根据,又是行政权力行使的现状提出的要求。  相似文献   

19.
我国非诉讼行政执行制度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非诉讼行政执行作为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主导形式 ,主要以阻止违法具体行政行为进入强制执行过程为其制度内涵和精神。我国非诉讼行政执行制度是在改革开放以后逐步形成的 ,其形成和存在有认识上的原因 ,也有现实需要的原因。我国非诉讼行政执行制度存在缺乏统一指导原则、司法权与行政权混同等弊端。建议将法院承担的审查和执行职能分开 ,审查职能继续由法院承担 ,执行职能回归行政机关 ;建立和完善法院的审查程序和行政机关执行法院裁定的程序。  相似文献   

20.
<正>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及属性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及制定、审查、备案程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表述为“行政规范性文件是除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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