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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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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东北三省法学教学与科研合作中心发起的“在法学领域高举马克思主义旗帜,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研讨会”于国庆期间在辽宁大学召开。来自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法学界的专家、学者五十多人参加了研讨会。会议讨论热烈,学风严谨,大家就资产阶级自由化在法学领域的表现,法学领域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基本估计,如何加强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以及应当划清的几个界限,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讨论。现将讨论  相似文献   

2.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法学研究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近几年来,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思潮也侵入了法学领域。尽管在不同的法学部门表现程度有所不同,但由于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观点突出表现在法学研究中反对和脱离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为指导,因而,在法的某些基本原理和法制的根本问题上,其影响和危害是不可低估的。冷静地剖析资产阶级自由化在法学领域里的种种表现及其危害,旗帜鲜明地同资产阶级自由化作斗争,对于繁荣马克思主义法学,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
法的阶级性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最基本的问题,是否理直气壮地承认和坚持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能否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关系到能否划清马克思主义法学同一切剥削阶级法学的界限,关系到能否在法学领域清除资产阶级自由化影响的重大原则问题。  相似文献   

4.
<正>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学研究领域中的指导地位,是我国法学发展战略的一个根本问题。这既是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需要,也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需要。正是由于有了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马克思主义,法学才成为一门有规律可循的真正的科学。我们的法学也由于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并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实践,才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法学体系,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学研究中的指导地位,首要的是必须切实地学好并认真地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及其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法学思想理论。  相似文献   

5.
<正> 在经历去年春夏发生的一场严重的政治风波之后,政法界、司法界许多同志在总结经验时都深刻地认识到:要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坚定不移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要在法学领域内理直气壮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必须认真学习革命导师的法学著作,领会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法学理论及其实质。现在,我就有关学习马列主义法学著作的几个问题,谈点个人看法和意见。  相似文献   

6.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十年,我国的法学经历了一个由理论上拨乱反正到探索改革并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而日益繁荣的发展道路,与此同时,在法学领域也出现了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反映。在经历了1989年春夏之交发生的政治大动荡之后,再来总结经验教训,我们更深刻地认识到,要改革和繁荣我国的法学,首要的问题就是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发展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资产阶级自由化作为一种思潮对马列主义的否定表现为从整体上的否定和从具体的理论观点上的否定。从整体上,他们认为根本就不存在马克思主义的法学。在具体的理论观点上,否定法的阶级性是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在法学领域中最集中、最突出的表现。他们的基本观点是:法不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而是同  相似文献   

7.
<正> 去年以来,法学界响应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的号召,开展了在法学领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正本清源,把被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搞乱了的某些法学思想、理论问题,重新纠正过来,取得了初步成效。这一斗争还要持久地、深入地进行下去。在这个斗争中,也有少数同志对还会不会继续坚持“双百”方针,以及在  相似文献   

8.
中国法学渊源流长,早已屹立于世界法学之林。研究中国今日的法学,应当全面回顾和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多年来所取得的丰富实践经验和辉煌成就,也不可割断历史,忽视中国法学发展的昨天和前天。实践证明,马克思主义是指导我们进行法学研究不可须臾离开的锐利思想武器。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法学研究应当更好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清除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在法学领域的影响,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阵地,建设一支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宏大的法学队伍而努力。  相似文献   

9.
1989年8月5日,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联合举行“在法学领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座谈会。会上法学界和法律界的一些专家、学者,各抒己见,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在法学思想领域中的影响,进行了剖析与批判。下面是会上的部分发言摘要,经作者整理后发表如下。  相似文献   

10.
<正> 1989年9月25日,中国法学会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会在北京召开了座谈会,集中讨论了“在法学基础理论领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有关问题。在京的20多名法理学专家、教授和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仲方、常务副会长朱剑明等同志参加了座谈会。历时一天的讨论中,与会者主要就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发表了意见。一、资产阶级自由化在法学理论领域中的突出表现:  相似文献   

11.
一月二十日,北京市法学会、邀请首都部分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座谈、讨论了法学研究领域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问题。到会同志回顾了建国三十多年来,社会主义法学体系形成的过程。建国初期照搬了苏联的法学理论体系;尔后,极左思潮又渗透到法学研究领域中来,陷入虚无主义境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在正确路线和政策的指引下,冲破“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禁锢,不断探索和研究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法律问题,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做出了贡献。  相似文献   

12.
上海司法研究所和《法治论丛》编辑部联合举行的“批判法学领域中的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表现”研讨会于1989年11月7、8日在上海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举行。上海法学界人士50多人应邀出席会议。这次会议是为交流本市法学界学习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批判资产阶级自由化的经验,推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研究和法学教育的改革而举办的。会议就以下一些问题展开了讨论:惩治反革命煽动罪与保障言论自由,惩治刑事犯罪分  相似文献   

13.
<正> 一个时期里,由于否定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影响,学术界一些同志对法学研究应不应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观点与方法产生了怀疑,也有人持完全否定态度,甚至公开加以反对。这种现象恰恰说明了坚持阶级分析的重要性。一、是否坚持阶级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同剥削阶级法学的根本区别。马克思主义法学同资产阶级法学及一切剥削阶级法学的根本区别,并不在于对法律现象的外部特征的描述,也不在于对法的一般功能的看法,更不在于法律和法学的许多专门名词、概念上的分歧。其实,在上述的许多问题上双方都有着共同之点,例如都认为法具有特殊的  相似文献   

14.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或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提法,以马克思某一学科理论和学科思想进行中国化,这容易在思想上和实践中割裂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体系,容易以偏概全地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这不利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也不利于法学领域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法学界要提法学领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或法学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法学领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而不仅仅是马克思法学学说中的论断和结论;我们要以整体的马克思主义学说来推进,而不仅仅局限于马克思主义的法学学说,去丰富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缺席和社会主义法学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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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根据党的十三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国法学会于1989年12月12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血繁荣法学”理论讨论会,出席会议的专家、学者90多人,收到论文76篇,中国法学会的常务理事,各学科研究会的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城市的法学会负责同志也参加了会议。这次讨论会比较深入讨论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正本清源,繁荣法学这一主题,同时也讨论了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中的法律问题。讨论比较热烈,气氛比较活跃。与会者认为,这次会议是有成效的。讨论中大家认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法学研究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法学发展的主流是好的,基本方向是正确的。同时也指出,近几年来日益泛滥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也波及到法学思想领域,在某些方面、某些问题上,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观点也有表现,有的还相当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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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当前,一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正在全国蓬勃展开。这场斗争关系到我们党的命运,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前途,关系到全面改革和开放的成败。我们法学教育战线上的每个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知识分子和一切革命的同志,应当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站在这场斗争的前列。在法学教育的各个岗位、各个领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7.
最近几年,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思潮也侵入了法学领域,尽管在不同的法学部门、不同地区表现的程度不同,但其影响和危害是比较严重的。特别是在宪法学和法的一般理论中影响最为突出。极少数人公开主张在宪法中取消四项基本原则,取消中国共产党在国家生活中的领导地位;鼓吹资产阶级的三权分立原则,并企图以此取代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之上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他们只讲民主,不讲专政;只讲自由,不讲纪律;只讲权利,不讲义务;根本否定马克思主义对法学的指导作用,甚至有人根本就不承认有马克思主义法学,等等。这些谬论的泛滥不仅严重地干扰了我国的法制建设,也可以说是直接引发这场政治动乱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法的一般理论方面,他们几年来集中攻击和否定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最本质属性,即法的阶级性。否定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否定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和阶级专政的工具,用法的社会性否定法的阶级性,用法的社会公共职能否定法的社会政治职能。这样一来,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起源、本质、发展和消  相似文献   

18.
公民意识、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是一种社会现象,产生并服务于相同的社会关系,在社会意识形态领域里又都是同我们社会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在我国新时期的意识形态研究活动中注入这些新的内容,对于提高我国公民的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和全面改革的伟大事业,无疑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19.
刑法学是一门重要的法律科学。它在马克思主义法学体系中和在司法实践上,都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近年来,顽固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的人,制造和散布了许多资产阶级的法律观点,波及刑法学理论的也有许多,这里举出几则,予以澄清。  相似文献   

20.
《法学》1989,(12)
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组织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讨论和争鸣,是本刊的办刊宗旨和一贯特色。法学领域要繁荣,《法学》杂志要发展,都要求我们研究和探讨全社会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当前,加强廉政建设为全国人民所瞩目,也是我们法制建设中需要探讨的新课题。我们坚决反对以反腐败为名,全盘否定我们党,否定社会主义。然而,又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改革开放的社会背景下,党和国家机关中确有少数人,受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以权谋私,腐化渎职,敲诈勒索、贪污受贿,玷污了党和国家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败坏了改革开放的声誉,干扰和阻碍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党和国家机关能否防止腐败,保持廉洁,直接关系到人心向背和改革的成败,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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