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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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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案情]甲某向乙某借款一案经法院判决生效后,甲某不服某市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向某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同时向某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某市人民法院针对甲某的再审申请裁定再审,检察机关同时对该案向法院提起抗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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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阳 《中国检察官》2010,(18):50-51
一、基本案情 1996年3月至1998年底,某贸易公司共代某燃料公司发运煤炭2.4万吨。2005年燃料公司起诉贸易公司.称发运2.4万吨煤炭的运费及劳务费为280万余元.1996年至2000年期间其向贸易公司共支付款项635万余元.要求贸易公司返还其多支付的355万余元的不当得利。贸易公司反诉辩称,贸易公司代燃料公司运输的2.4万吨煤炭是由贸易公司代为垫资购买的,  相似文献   

3.
司法实践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形:当事人对一审民事判决不服,在上诉期限内没有提起上诉,而是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再审申请的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5条的规定,遂以通知书的形式驳回申请。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提起抗诉。而有些法院的同志认为,此案已经过二审再审程序,二审法院是用通知书的形式驳回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检察院对法院的通知行使抗诉权于法无据,于是将抗诉书及抗诉材料退回人民检察院。 笔者认为,人民检察院抗诉针对的仍然是一审的民事判决而非上级人民法院的通知。因为:一、上级人民法院以通知书驳回再审申请,仅是复  相似文献   

4.
【要点提示】人民法院在再审过程中查明原审诉讼为虚假诉讼,当事人申请撤回起诉的,应裁定不予准许,并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经查证确属虚假诉讼的,对其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制裁。  相似文献   

5.
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增加了检察机关对民事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监督保障机制,使检察机关的审查决定具有终止当事人诉权的法律效力。准确理解立法规定,包括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程序与效力等,采取有效措施应对该制度实施可能带来的各种问题,是各级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新《民事诉讼法》的应然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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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处理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暂缓执行建议问题的批复”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提出暂缓执行的建议没有法律依据。”但笔者认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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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察机关民事抗诉权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为检察权能的组成部分,民事抗诉权已成为制约违法审判、保护合法权益的主要法律监督形式;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却普遍存在着因轻视民事抗诉而致不达的情况。本文在分析了造成民事抗诉不力的各方面原因之后,进一步论证了完善民事抗诉制度的价值并提出了具体的改善举措。  相似文献   

10.
陈乐  曾健 《法制与社会》2012,(23):103-104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由此可见我国检察机关对民事案件进行检察监督的法定方式是通过提出抗诉来实现的.”但检察机关在民事抗诉中是否享有证据调查权以及调查权的如何行使,立法却总是疏于言及,由此引发了实践中的诸多矛盾和冲突.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检察监督机制,有必要在正确认知其内涵及正当性的基础上,通过立法直接肯定人民检察院在民事抗诉中享有证据调查权,并借助于检察司法解释对其加以规制.  相似文献   

11.
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民事抗诉权属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在民事诉讼领域的具体体现。自1991年新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民事抗诉制度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监督机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为践行实质公正发挥了积极和不可磨灭的作用。但在学界,对民事抗诉制度存废问题一直莫衷一是。〔1〕对于民事抗诉制度论述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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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再审,而没有明确由哪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在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人们的经济交往已由传统办事习惯向依法规范转化、由行政命令式向依法管理的方式转变。伴随着新的社会改革形势,民事、行政、经济纠纷的种类与数量迅速上升,公民、法人等对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不服的申诉也逐年增加,因人民检察院的民行抗诉而引起的人民法院再审案件也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我们通过对近三年民行抗诉案件再审情况的调查分析,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同大家共同商榷有效的改进意见。  相似文献   

14.
2008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再审启动的途径仍然保留了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院长依职权再审、检察机关的抗诉再审三种渠道,在畅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同时,明确了检察机关抗诉的事由与当事人申请再审一致。对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除了民事诉讼法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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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案件提起公诉主要是检察机关针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涉及国家、社会重大利益和公民重大权益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需要追究违法一方当事人责任而存在起诉机制阻却现象的,依法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障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它是检察机关监督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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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作为彰显我国司法特色的一项重要民事诉讼制度,其法源主要存在于《宪法》、《民事诉讼法》、《检察院组织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多年司法实践的运行证明这一带有前苏联职权主义色彩的诉讼制度在维护司法公正、对案件当事人实行事后权利救济方面是功不可没的,但理论界及实务界始终存在着对其结构性设计合理性的质疑,主要争点在于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与当事人处分权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是否因其固有的职权主义特征干预了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同时也打破了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在诉讼系属中的权利平衡状态,以及民事抗诉是否造成了对原判决既判力的冲击,因此出现了关于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利、弊、存、废之争,加之我国民事诉讼体制正从职权干预型模式向当事人主义模式的转型过程中,相关争议已无法回避,且业已引起立法机构的高度关注,并列入民诉法修改议题。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虽然此次修改旨在缓解目前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申诉难和执行难的问题,对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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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当规定当事人申请民事检察监督的时限新《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的,向法院申请再审的时限是判决、裁定生效后六个月内,特定情形下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再审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超过法定时限申请再审的,法院将不予支持。新规定较之以前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两年时限,长度大大缩短。如此规定,是为了敦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一、应当规定当事人申请民事检察监督的时限新《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的,向法院申请再审的时限是判决、裁定生效后六个月内,特定情形下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再审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超过法定时限申请再审的,法院将不予支持。新规定较之以前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两年时限,长度大大缩短。如此规定,是为了敦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节约司法成本,体现了修法兼顾司法效率与公正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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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自我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李浩 《法学研究》2010,(3):120-133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自我责任是指当事人应当对其诉讼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当事人的自我责任是构建现代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的程序法原理。自我责任主要通过为当事人设定行为负担而具体化。民事实体法的意思自治原则、裁判事实的建构性、对抗与判定的程序结构、当事人的理性选择、法院裁判的可接受性为自我责任提供了学理上的依据。强调对当事人的程序保障是现代民事诉讼的时代特色,只有在为当事人提供充分程序保障的前提下,让当事人承担自我责任才具有正当性。  相似文献   

20.
周平旺 《江西律师》2002,(5):28-29,11
犯罪嫌疑人因其犯罪行为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或者受害人财产损失后逃匿,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单独就民事部分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现象,在司法实践中,时有发生。然而,各地人民法院处理这类案件时,往往操作不一,有的不予立案,有的在审理中裁定中止审理,客观上,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因得不到及时司法救济而再度遭受心理创伤。笔者的委托人因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至其家庭一死一伤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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