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本文通过数起案例,对量刑一般原则和涉及未成年人特殊原则的分析,提出在对未成年犯罪人量刑时可不考虑或尽量淡化“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因素,全面贯彻上述原则和方针,按照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及“若干意见”的规定,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应及时修正涉及未成年犯罪人的量刑指导意见,适时建立独立的未成年人犯罪定罪量刑体系。  相似文献   

2.
自然犯、法定犯是犯罪学上的一种重要分类。自刑事实证学派大师加罗法洛将其发扬光大以来,这种区分对于刑法学中的诸多命题产生了深远影响,如人身危险性、违法性认识、刑法谦抑性等。这种分类对于少年司法的定罪、量刑、处遇、范围等方面也有重要启示,可以作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工具,以促进少年司法精细化发展。  相似文献   

3.
理论的完善需要实践的注入,实践问题的解决亦需理论的帮助,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刑法修正案(八)》的修正幅度比以往任何刑法修正案以及单行刑法的修正幅度都大,体现了我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保护人权、保障民生等各方面的诉求,具有很多标志性意义。为了贯彻此刑法价值观,扒窃的定罪量刑应在此立法背景下实施。通过对西宁地区各个法院关于扒窃的调研,了解到扒窃罪的规制状况,以及相关定罪量刑的理由根据。通过这些实践,总结出实务中的合理之处和相关问题,结合理论分析,用实践合理之处完善理论不足,用理论先进之处解决实践中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4.
陶婧 《法制博览》2023,(10):145-147
面对家庭关系中的暴力犯罪,虐待罪与诸多罪种的犯罪对象、犯罪动机与量刑标准等不同,在定罪量刑方面易产生竞合与冲突,尤其是虐待家庭成员致其重伤或死亡时,对犯罪嫌疑人是定虐待罪还是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更易成为争论的焦点。同时由于传统父权意识与社会危害性理论的弊端的影响,虐待罪“告诉才处理”的原则以及轻刑化的刑罚规定,使得其逐渐丧失对于家庭暴力行为的规制力与威慑力;当下刑法应当积极发挥其在家庭暴力犯罪中的规制与预防作用,切勿对符合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的犯罪行为以虐待罪模糊定罪。面对虐待罪在司法实务中的适用困境,建议取消非告诉不处理的原则,拓宽封闭家庭环境中的受害者行使诉讼权的渠道,并积极将行为人的心理威胁、控制等手段纳入刑法规制体系当中,以刑罚手段预防更严重的人身犯罪。  相似文献   

5.
孙玉娣 《法制博览》2015,(6):145-146
随着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矛盾的多元化趋势,刑法实务界和学界陆续有人提出了一种全新的"量刑反制定罪"逆向思维模式。近几年,刑法学界对这种思维模式的争论非常激烈,本文将从顺序性思维的角度对"量刑反制定罪"理论的实质和缺陷进行全面的分析。  相似文献   

6.
人身危险性是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或再次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它是法官对未成年犯罪人量刑的重要参考。而对未成年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进行评估需要利用社会调查来完成,社会调查员应当采用定量分析方法,将社会调查信息制成人身危险性评估表进行评分,并根据分数将未成年犯罪人划分为高、中、低三个不同的危险性等级,使法官更直观地了解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险性,从而准确量刑。  相似文献   

7.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前调查制度探讨   总被引:3,自引:3,他引:3  
审前调查是在法院判决前,由专门机构对行为人的个人情况、犯罪背景等进行专门调查,并对其人身危险性进行系统的评估,然后将调查与评估报告提交法院,供法院在量刑时参考的一种制度。审前调查制度有利于促进刑罚效益的最优实现,被认为是量刑科学化、合理化的体现,是犯罪人处遇个别化的出发点。在未成年刑事案件的处理中,这一制度更具有特殊的意义,已成为当今各国少年刑法中的通行制度。但就我国现状而言,审前调查制度在立法中尚属空白。本文就我国未成年刑事案件处理中引入该制度的相关问题略作探讨。  相似文献   

8.
与报应与防卫为主要特点的成年刑法不同,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更多体现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教育与挽救。通过对当前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和对少年审判中对未成年人定罪量刑的一些基本原则的梳理与提炼,我们进而提出对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定罪量刑的特殊原则与基本方法的思考与认识,并以期为推动我国未来少年刑法的发展与完善尽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9.
与报应与防卫为主要特点的成年刑法不同,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更多体现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教育与挽救.通过对当前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和对少年审判中对未成年人定罪量刑的一些基本原则的梳理与提炼,我们进而提出对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定罪量刑的特殊原则与基本方法的思考与认识,并以期为推动我国未来少年刑法的发展与完善尽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10.
抢夺罪是侵犯财产罪中的一个罪名。我国刑法规定,实施抢夺行为,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依法以抢劫罪论处: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抢夺之后,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转化为抢劫犯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量刑。在此,笔者对第二种情况进行分析,谈谈自己的一点见解。  相似文献   

11.
危险性与被害性:未成年犯罪人人身特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未成年人犯罪研究中,人身特征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但传统犯罪学中的人身危险性理论并不适合未成年犯罪人的人身特征描述。人身危险性只是未成年犯罪人外在的人身特征,对犯罪生成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是未成年犯罪人具有的被害性特征,关注这一特征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相似文献   

12.
本文分析了刑法中有关未成年人概念的不规范现象,系统论述了刑法总则中在定罪、量刑、行刑三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缺乏特殊保护的原则性规定,论述了刑法分则中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拐骗儿童罪等罪设置中的不足,以及刑法分则中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空白。  相似文献   

13.
基于现有生效裁判文书的分析发现,涉不良PUA犯罪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定性难、量刑难、不易规制。故从行为手段为切入点,重点解决涉PUA犯罪的定罪量刑问题,为司法实践中涉及不良PUA犯罪的定罪量刑提供理论基础,从而使得PUA的行为方式更趋向于规范化与合理化,进一步降低其社会危害性。  相似文献   

14.
笔者认为,首先要解决的是对社会调查性质的认识问题.从有关司法解释及各部门的司法实践,可以看出,社会调查内容主要是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背景情况.即通过调查,了解未成年被告受教育情况、道德品行、个性特征、家庭结构、管教方法、社会环境,以全面掌握未成年被告人成长的全过程.由此可见,我们所做的社会调查,不是对犯罪嫌疑人作案事实的调查,它从法量律意义上来讲不是定罪量刑的根本依据,而是法院在定罪后依法量刑时选择最有利于少年被告改造的刑罚执行方式(如缓刑的适用)的参考.这是刑法原则和未保法精神在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  相似文献   

15.
我国当前的少年犯罪定罪机制面临的理论困境是:"理性人"假设背离了少年刑法的立论基础;报应主义刑法理念违背了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其面临的实践困境主要包括主体困境,即少年定罪主体并不独立,以及法律依据上的困境,即少年犯罪与普通犯罪适用同一种犯罪构成。构建独立的少年犯罪定罪机制的逻辑起点应为少年犯罪人。围绕少年犯罪人人格建立的少年犯罪定罪机制具有构建少年刑法的理论价值和预防少年犯罪的实践价值。独立少年犯罪定罪机制的方案设计可以借鉴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少年法的犯罪构成,建立一套少年实体法意义上的犯罪构成理论,以"犯罪事实"和"保护性"为要件。"犯罪事实+保护性"的构成要件与普通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相互独立,相互衔接。  相似文献   

16.
自《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纳入刑法规制以来,对醉驾的惩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对于醉驾是否应当一律入刑仍存在广泛的争议。笔者从刑法总则与分则关系、危险驾驶罪的客体角度出发,认为对于情节显著轻微的醉驾案件,可以不以犯罪论处。在此前提下,笔者提出了醉驾情节显著轻微的认定标准,并认为通过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或指导性案例对醉驾的量刑标准进行统一规定,是当前亟待进行的工作。  相似文献   

17.
杨文明 《法制博览》2013,(2):80-81,79
刑法第八修正案对一些重大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做大的修改与完善,对刑罚的具体运用也作了重大调整,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它将对我们监狱的刑罚执行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文就刑法第八修正案对监狱的刑罚执行的积极影响、消极影响以及应对的对策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8.
法官量刑时既要做到罪刑相适应,以实现刑罚的报应功能,又应考量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和矫正难度,以实现刑罚的预防功能,只有二者兼顾的量刑,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正。将犯罪人格引入量刑机制,使其处于与犯罪行为同等重要的地位,是现代西方国家量刑的发展趋势,也是摆脱当前量刑危机,实现刑罚公正的不二法门。  相似文献   

19.
在法院判决前,由专门机构对被告人的个人睛况、家庭环境、犯罪背景等进行专门调查分析,并对其人身危险性进行系统评估后,将调查评估报告提交法院,供法院在量刑时参考,具有刑罚个别化原则为理论基础,此外,社会调查制度的设立在对未成年人犯罪主体性特征的关注以及教育、保护,司法民主、司法公正,以及兼顾提高诉讼效率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20.
不同于成年人犯罪往往是基于理性选择而对社会的一种"自觉性反抗",未成年人犯罪往往是其成长过程中的一种伴随性的"自然现象",是未成年人在不良生活环境和尚未发育成熟身心条件的双重影响下的被动选择,而并非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未成年人犯罪主观方面具有不确定性、"明知"内容上具有年龄特点、目的动机结构上具有一定的复杂性。这就决定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观方面迥异于成年人。因此,应对未成年人主观构罪要素进行完善:淡化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对未成年人入罪的作用和影响,将人格因素引入未成年人定罪过程,并将未成年人复归社会的主观需要纳入定罪过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