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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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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董万程 《行政与法》2013,(12):96-100
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是合同无效的一般条款,《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将其解释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合同法》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既包括公法中的强制性规范也包括民法上的强制性规范,同国外立法相比,我国立法缺少但书的规定.本文认为,认定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要以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基准.  相似文献   

2.
周宇 《财经法学》2023,(3):80-92
强制性标准是为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由法律规定强制实施的标准。当前违反强制性标准合同效力的解释路径存在不足,尚待重构。强制性标准与法律属于不同的范畴,应区分标准与法律;强制性标准不是法律,不能直接影响合同效力。强制性标准的强制效力来自法律,影响合同效力的是引用该标准的法律规范。法律引用标准是为了实现法律对技术领域的管理,其规范目的并非在于否认合同效力,因此,不能依据《民法典》第153条第1款认定合同因违反强制性标准而无效。强制性标准是科技伦理以及技术秩序的集中体现,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合同本质上构成违背公序良俗。因此,违背公序良俗是认定违反强制性标准合同无效的主要依据。  相似文献   

3.
詹巍 《法治研究》2016,(6):28-36
竞合型刑民交叉案件中的合同效力认定是商事裁判实务中的难点,长期以来存在“无效论”和“有效论”的争议.“有效论”排除刑法对合同效力的影响缺乏依据,但传统“无效论”的主流裁判思路也应做调整.刑法应属于《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规定的影响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个案中,应根据刑法的犯罪构成和规范目的,结合不同的犯罪类型,准确判断合同效力.根本标准是,合同承载的交易行为是否属于刑法所禁止或否定性评价的对象.当交易行为构成违反市场准入型犯罪时,刑法所禁止的仅系对市场准入监管的违反,而非直接否定交易行为本身.交易上的意思表示也不因犯罪而存有瑕疵.合同不因犯罪而无效.在交易行为上成立其他类型犯罪的场合,若合同目的或整个交易行为被纳入犯罪构成,则意味着交易行为被刑法所根本否定,相关合同因违反刑法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若仅系交易的部分环节被纳入犯罪构成,合同目的并非刑法禁止的对象,则合同通常不因犯罪而无效.  相似文献   

4.
事务界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中“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理解不一。当前的主流观点是把制性规范分为效力性规范和管理性规范,再把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等同于效力性规定。这种先验性的划分存在困境。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在中国国际私法立法史上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强制性规定的适用,该条所谓的"法律"并不要求强制性规定必须来自法律与行政法规,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该条中的"强制性规定"一般来自法律与行政法规。尽管如此,我国法院仍然可以利用两个途径考虑地方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强制性规定。该条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所调整的法律关系涉及宽泛的民商事关系。强制性规定可分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对于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法律与行政法规对其效力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若无明确规定,不能仅以违反此类规定为由认定合同无效。合同领域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可分为"管制型规范"、"半管制型规范"和"衡平型规范"。管制型规范应直接适用;而衡平型规范的适用必须经过冲突规范的指引;半管制型规范只有在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能直接适用。  相似文献   

6.
公司担保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高圣平 《中国法学》2013,(2):104-114
公司担保纠纷涉及公司法、担保法、合同法相关规定的解释与适用,不能片面地仅从一个角度来认定违反规定的担保合同的效力。《公司法》第16条在规范性质上属于强制性规定,但即使将其认定为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违之亦不当然认定担保合同有效,而应视具体情形认定担保合同的效力。担保权人应善尽合理注意义务查阅公司章程,并在形式上审查公司担保决策机构相关决议的合法性,否则越权担保对公司不生效力。在公司章程未就公司担保事项做出决定时,公司仍然具有担保能力,但此时应由股东(大)会就公司担保问题做出决议。  相似文献   

7.
[基本案情]2008年被告人王某因开发房地产需要资金,采取给付高额利息方式,在某县区域内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共吸收张某等11人183万元。其中,张某的一笔30万元.发生在2008年12月27日,双方订立合同,约定月利率3%,期限1年,由宋某、李某二人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2010年2月,被告人王某被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刑入狱,并判追缴犯罪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因资金已被王某挥霍,法院在执行追缴中,王某无力履行。被害人张某即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二担保人为被告,要求宋某、李某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借款。本案涉及到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问题,对此,实务部门存在以下两种意见:第一,民间借贷是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受到刑法的否定性评价,而刑事法律是强制性规范,故该民间借贷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该认定为无效合同。因主合同无效,故作为担保的从合同也无效。第二,民间借贷行为虽然是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的一部分。但是该强制性规定并不是直接针对民间借贷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民间借贷没有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应该按照有效合同处理。一、对《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强制性规定”的理解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作为合同的无效事项之一。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但对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内涵立法并没有给出解释,这就给司法实践中准确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造成了解释上的困难,也给学理阐释留下了广阔的空间。  相似文献   

8.
倪莞 《法制与社会》2014,(15):74-75
如何认定公司在违反《公司法》第16条第1款的规定的情况下订立的担保合同的效力,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中一直存在着较多争议。法院和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这个问题进行了阐释。目前的研究多倾向于从对16条的规范属性的认识和适用《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来处理该类案件。本文在总结法院和学者的意见后,展开了对以规范属性确定合同效力的观点以及《公司法》第16条为债权人设立了审查义务的观点的批判。最后在尝试以无权处分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此类担保合同的效力。  相似文献   

9.
刘勇 《法学家》2022,(4):175-190+196
《民法典》第679条的规范意图在于将自然人借款规定为要物合同,但要物性在实践与解释论层面都造成了一定的障碍,应区分民事自然人借款和商事意图的自然人借款,分别认定其成立要件。司法裁判普遍承认“在先借款合意”的效力,因此商事意图的自然人借款应采“二阶段合意”的法律构造。第679条规定的要物性不仅体现在成立要件方面,还表现为还款义务发生的要物性。第679条是半强制性规范,并不排斥非典型自然人借款的存在,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承认诺成的自然人借款合同。  相似文献   

10.
【裁判要旨】储蓄管理条例是针对储蓄存款利率拟订、公布、变动等制定的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而不是对储蓄机构对外签订、履行储蓄存款合同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不能以本案8年期存单高达17.1%的年利率违反了储蓄管理条例而认定合同无效。储蓄机构可在对外承担合同义务的同时,对内按相关管理性规定自行处理。审理此类案件的关键系识别该强制性规定究竟是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还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从而对合同的效力作出正确判断,避免违反强制性规定成为获取额外利益的借口,以维护交易稳定。  相似文献   

11.
未经法定程序而进行的国有法人股转让应认定无效。因为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一方面符合民商事合同行为的一般特征,一方面又因其牵涉社会公共利益而需要法律特殊调整,因此它是兼具私法性质与公法性质的法律行为。我国国有资产法律法规中有关规范国有资产转让行为的强制性规定,既是管理性规范,也是效力性规范。对于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应该并重适用经济法与民商法的有关规定。对于《企业国有资产法》实施以前相关转让行为的效力认定,可以援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导致无效的合同法条款。  相似文献   

12.
梁琴 《政府法制》2012,(32):48-49
一、问题的提出 《合同法》52条第5项规定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近年来,这一规定开始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诟病,由于我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上的强制性规定太多,这委实对合同效力的打击面较大,因此在2009年《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中对此规定进一步限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效力性强制规定是针对管理性强制规定提出的。  相似文献   

13.
合同是当事人民事权利与义务的载体。格式合同条款的单方拟定性往往导致合同权利的失衡。为了对失衡权利的救济 ,我国《合同法》着重规定了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规范。格式条款效力认定的难点在于对免责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本文提出“合理免责格式条款”和“违规免责格式条款”的概念 ,并就二者的构成要件和效力认定原则进行了实践总结和理论归纳。  相似文献   

14.
并非所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均无效。应将强制性法律规定分为效力规范和取缔规范。一般情况下,只有违反效力性强制规范的合同才构成无效。因效力性强制规范与宪法、刑法、公序良俗、公共安全、国家利益等紧密相联,所以可以此为依据对其进行粗略的具体化和类型化,总结出一个导致合同无效的强制法律规范系列,确立起适用强制法律规范判断合同效力的原则。  相似文献   

15.
强制性法规,有多种类型。合同违反不同类型的强制性法规,其效力各异。故理论上应先区分不同类型的强制性法规,再分别考察合同违反此等法规的效力。瑞士学界和司法界认为,强制性法规有公法上的和私法上的两种。公法上法规,多为强制性,其理论重点不在此等法规强制性的识别上,而在合同违反此等法规的效力上。私法上法规多不具强制性,故此等法规强制性的认定为重点之一,违反此等强制性法规的合同效力为重点之二。借助审判实践,违反强制性法规的合同效力在瑞士法上得到一定程度的类型化。  相似文献   

16.
关于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的效力及法律责任,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承担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笔者拟就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转让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并对上述法律规范进行分析与检讨。一、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转让合同的效力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该类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法的规定对维护技术市场秩序、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  相似文献   

17.
当前司法实践中遇到大量将未经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进行转让的合同纠纷案件。笔者认为,上述合同未违反合同的效力性和禁止性规定,符合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应为合法有效。本文主张应正确分析不动产物权变动与合同效力之间的关系,从解释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范的涵义入手,区分效力性规范和管理性规范,准确理解和适用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以保障房地产交易活动的安全和信誉。  相似文献   

18.
违法合同效力认定不管是在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可谓是困扰法学者们的“世界性难题”。而在我国立法史上,对违法合同的效力的态度可谓是“一波三折”:从最初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无效,再到对“法律”进行限制性解释,再到对“强制性规定”进行限缩。但是,这样就能解决实务中的难题吗?答案是否定的。本文运用比较的研究方法,总结我国现行法的不适当性,并提出比例原则,以求缓解实务中无统一标准的难题。  相似文献   

19.
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条规定在法律实践活动中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无论是学者的各家之言,还是法官的种种判词,都值得我们深思。关于违法合同的效力认定,理论界都认为不应该一律认定无效,但实务界(尤其是法官)往往因为没有确实的法律依据不得不认定合同为无效。本文试从比较各国关于该问题的立法例上,道出我国立法的缺陷,以及就如何完善该项立法提出自己的拙见。  相似文献   

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条文作了限缩性解释。依该解释,《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强制性规范应为效力性强制性规范。若合同所违反的是效力性强制性规范,则无效;若违反的是管理性强制性规范则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与此同时,我国法院对外国仲裁机构针对此类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范的合同所作出的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也并不违反我国的公共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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