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由于"执行难"的普遍存在,且调解案件占有相当比例,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的行为进行恰当地定罪处罚,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司法公正及权威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依照法律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结合审判实践和犯罪化的理论,提出宜修改<刑法>,增设拒不执行调解罪.  相似文献   

2.
现代调解制度循实践理性发展,在法律传统与其他相关因素的交互作用下形成了市场模式和司法模式两大调解类型。替代审判、当事人自治及恢复、转变社会关系是现代调解制度追求的共同目标。调解现代化进程中尚存在着脱离法律规制的趋势,为此,调解应被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特别是对强制调解的扩张要保持应有的警惕。  相似文献   

3.
委托调解比较研究——兼论先行调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范愉 《清华法学》2013,7(3):57-74
20世纪80年代以来,当代世界性的ADR潮流推动各国的委托调解得到快速发展,在我国近年的社会治理和司法实践中,委托调解亦得到广泛应用。通过对当代世界各国委托调解、特别是司法委托调解的性质、功能、类型、背景、社会因素进行比较和类型化研究,可以看到,由于社会、体制及理念因素的差异,委托调解目前存在的多元化模式具有合理性与必然性,同时其发展趋势又存在一定共性。我国委托调解在实践中十分活跃,但缺少法律规范,并存在一些理论争议和操作上的问题;由于特殊的社会环境、体制及理念等因素,其制度设计具有不确定性。《民事诉讼法》新增设的先行调解制度将进一步推动委托调解的发展。总体而言,委托调解的基本趋势将是在保持多元化形态的前提下尊重实践创新,并进一步实现制度化。  相似文献   

4.
行政调解的制度设计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目前的行政调解制度存在层次不齐、随机设置、内容简单、对象含混、原则、方法、标准及条件不清晰等缺陷,应当加以改进。行政调解制度的设计包括五个方面:扩大调解范围;增加第三部门为调解组织;明确自愿自治、合法合理等调解的原则;丰富调解方法;完善调解程序。  相似文献   

5.
合议调解虽作为一项制度在民事诉讼法上得到确立,但由于其与诉讼调解的当事人意思自治、自由处分和效率原则的基本要求相悖离,陷于虽立难行的困境之中,急需完善。结合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尚未建立有效监督机制的特点,笔者认为应突破现有的诉讼法律框架,以监督作为合议调解的职能定位,设立专门合议调解庭,以当事人意愿真实性、法官调解行为和调解结果合法性、案件关联性为合议审查事项,并铺之以程序的重新架构,形成合议调解对独任制调解的有效制约,建立和完善起民事诉讼调解的监督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6.
王玮 《犯罪研究》2013,(2):93-100
香港促进式调解与内地法院调解及人民调解是不同概念的调解制度,他们之间具有相类似的社会背景、目的和制度方面的特点,但在程序的启动,调解人对事实、责任和处理意见的态度,以及调解过程的保密性等等方面都有许多根本理念上不同而导致的制度差异。通过两地不同调解制度的比较,可以发现香港促进式调解在强化当事人合意原则,以及围绕此而建立的一系列制度,对于内地法院调解和人民调解具有较强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7.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对罪犯的改造及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公检法机关应当密切配合,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司法工作人员要强化调解工作意识,注重调解策略,努力提高调解艺术,充分发挥调解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8.
随着全球对ADR的愈加重视,域外商事调解在调解机构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经历了大发展的时期。一方面,商事主体对商事调解反应积极,调解员收入增加且队伍日益壮大。另一方面,调解机构的发展喜忧参半,国际商事调解虽有一定发展,仲裁仍然为国际商事纠纷主要解决手段。但无论如何,商事调解都有其不可替代的功能,商事调解市场也会更加成熟。域外商事调解的发展为起步中的中国商事调解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9.
目前的民事案件调解优先政策在实践中容易引发强迫调解问题.近期的司法实践表明,新《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先行调解制度不但无助于解决该问题,还存在将其进一步放大的风险.通过对法院调解的V字型历史趋势以及调解过程中法官与当事人地位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强迫调解的根源在于我国法官对于调解本身掌握了过强的主导权和控制力,这种权力与近年来法院面临的客观困难相结合形成了法院的调解偏好,中国社会纠纷的现实状况又给调解制造了大量的客观障碍.法院的调解偏好与调解在中国社会的现实障碍相冲突,才引发了强迫调解.在无法彻底放弃调解优先政策的现实条件下,应改革现行的法院调解考核机制,增加评价指标,将案件具体情况与当事人自然状况作为考虑因素共同纳入考核体系.  相似文献   

10.
浅析仲裁调解与法院调解的异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锐 《法制与社会》2010,(23):109-110
无论在过去还是现在,调解都是发生争议者经常使用的解决纠纷方式。无论在东方国家还是西方国家,调解的历史都很悠久。随着现代社会的高速发展,各种调解制度应运而生,一方面为民众便捷解决纠纷提供了廉价的途径,有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各种纠纷调解制度的出现,在方便当事人的同时,又让人们感到困惑,每种调解制度都有什么特点,他们之间又有什么不同。本文对仲裁调解和法院调解制度进行了分析,力求能清晰的界定二者间的异同。  相似文献   

11.
在民事诉讼调解社会化和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当前语境中,从权力配置的视角对民事诉讼调解进行模式化的分析并提炼出权力独享型民事诉讼调解、权力共享型民事诉讼调解和权力分享型民事诉讼调解三个概念是对民事诉讼调解进行一般性研究的创新尝试,不仅可以为社会公众认知各式各样的民事诉讼调解提供智识上的帮助,而且可以通过对不同模式的民事诉讼调解之运作机理的概括、解释来为民事调解的现代转型提供支持。  相似文献   

12.
我国调解制度在程序上、调解的模式上、调解协议义务人履行情况上均存在不足之处。调解必须建立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明确案件调解适用范围、规范法院调解的程序,加强立案前的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协助调解、委托调解等模式,引入有效的调解履行督促机制,杜绝义务人不当参与调解。  相似文献   

13.
现在学者一般从权力配置的视角对民事调解进行模式划分,并提炼出"权力独享型民事诉讼调解"、"权力共享型民事诉讼调解"和"权力分享型民事诉讼调解"。而本文则以法院的民事调解可能发生在诉讼过程的不同阶段而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为依据,认为从法院诉讼程序出发,可以将发生在不同诉讼阶段的调解划分为诉前调解、审前调解、审判后判决前调解和边审边调四种模式。这四种模式各有优势和不足,并且在实务中也显露出其中一些模式的局限性。根据社会环境的大变化,同时参考国外有关民事调解的经验,本文认为现在学者普遍推荐的诉前调解有其可行之处。同时为了避免实务工作无法可依,在立法上对调解制度进行规范已经是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4.
李德恩 《法治研究》2014,94(10):119-124
调解系统性进入司法是现代调解运动的核心内容。各国法院在诉讼程序中通过组织和转介调解两种方式来鼓励调解运用。法院转介调解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重视。在中国,法院转介调解可以划分为立案前的委派调解和立案后委托调解两种形式。在性质上,前者属于诉讼外调解,后者属于诉讼调解。立案前的法院转介调解不宜称作委托调解。中国的法院转介调解机制运行不畅,还存在诸多需要完善之处。经过委派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三种附加程序而获得强制执行力;而经过委托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选择撤诉或以调解书结案。  相似文献   

15.
汪性国 《法制与社会》2012,(31):295-296
诉前调解是当事人将双方的纠纷交付到法院之前,由法院组织专门的人员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进行的调解。引入诉前调解是有必要的,诉前调解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重构。  相似文献   

16.
郭东敏 《法制与社会》2013,(31):101-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目前在实践中却存在大量行政诉讼调解或变相调解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在修改《行政诉讼法》的过程中引入调解制度.本文试通过借鉴城外经验来建立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理论基础以及确立其调解的范围,并对调解模式和调解协议的效力进行了分析.以此来对我国的行政诉讼调解制度进行法律上的规范.  相似文献   

17.
美国调解制度兴起、发展的速度和规模,以及其被广泛运用到纠纷解决的各个环节和领域的程度令人称叹.无论庭内的案件管理程序,还是庭外的私人调解机构,都充分展现出了美国调解制度在解决民事纠纷方面的强大作用.对美国最大的私人调解公司-JAMS公司的性质及其调解方式、调解程序和调解协议的效力等方面的考察和分析,可以使我们获得对中国民间调解制度如何发展的某种启发,比如建立退休法官调解制度;发展民间调解,建立私人调解制度;赋予民同调解协议效力,保障调解协议的实施等.  相似文献   

18.
李荣碧 《法制与社会》2012,(20):102-103
中国的传统调解文化,影响着法院的调解工作,中国的调解文化,决定了中国法院调解除具有现代法制国家的一般特点外,还应当具有浓厚的中国特色。法院调解,必须注重中国传统调解文化的影响,发挥中国传统调解文化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9.
法院调解历来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途径,针对我国传统法院调解中"调审合一"、"调解与审判功能混淆"的弊端,民事审判制度的改革提出了"调审分离"的改革方案。审前调解就是实现调解程序和审判程序分离,是在立案后开庭审理之前,由法院专门调解人员主持下进行的调解。审前调解程序具有当事人处分权优先性、独立性、契约性、职业化和专业化的特征,具有不同于审判程序的调解原则和程序设置。  相似文献   

20.
论法院调解保密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调解保密性是现代社会法院调解程序发展的内在要求。调解保密性包括调解程序保密性和调解信息保密性。我国关于调解保密性的规定主要关注调解程序的保密性,但调解保密性更要求调解信息保密性。明确调解信息保密性的含义,合理规制"调解保密信息"的范围,建构多元化的调解保密适用方式,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稳健运行的重要前提。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