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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合一经世致用——德国法学教育再述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在德国,当一个握有完全中学(Gymnasium)毕业证书的人选择研习法律专业时,除了像其他大学候补生一样,为着要去享受一下人生旅程中那一段自在逍遥的大学时光和对未来神圣而又富足的职业的愉快憧憬外,那摆在她/他面前德国现行的约5000个法律,约90万个条例,〔1〕使她/他感到,不仅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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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尼黑大学法医学研究所考察见闻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受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的邀请和资助,笔者于1994年10月至1995年4月在慕尼黑大学法医学研究所访问学习半年,并先后参观了柏林自由大学、埃森综合大学和法国斯特拉斯堡市路易斯.巴斯德大学三个法医学研究所,深感欧洲大陆的法医学体制与我国目前的法医学体制存在较大差别.本文仅以慕尼黑大学法医学研究所为例,简要介绍该所的一些基本情况,比较德国(慕尼黑)与中国(武汉)法医尸检工作的异同,并分析其差异的原因.1慕尼黑大学法医学研究所的基本情况慕尼黑市位于德国南部,阿尔卑斯山北面,是巴伐利亚州的首府,人口超过百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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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名1994年5月至1996年12月有幸获德国埃森(Essen)大学奖学金资助,在埃森大学医学院法医学研究所进修并攻读博士学位。在此期间,对德国法医学体制,以及由这种体制所决定的高速运转的检案系统先进的法医学科研水平,法医师严格的、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以及遵纪守法、职业道德等等,多为亲历目睹;印象颇为深刻。由于全德各大学的法医学研究所均沿用同一体制,只有规模大小的区别,所以通过常规工作就可以窥一斑而见全豹。现以埃森大学为例,对德国法医学体制以及埃森大学法医学研究所作一简要介绍。1一般情况欧洲被国际上认为是法医学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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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陆国家在罗马法复兴运动及其后的接受过程中,法律职业阶层随之兴起。由教会改造的罗马法程序在法国的采纳,罗马法制度在法庭判决中的适用,推动了法律职业阶层的产生。而普通习惯法的形成过程则进一步密切了上述人员之间的关系,使他们成为具有共同知识背景和共同利益的职业阶层,最终导致了法国法律职业阶层的定型。而德国法律职业阶层的形成则走了一条曲折的道路。在德国全面接受罗马法的过程中,法律职业阶层也随之逐步产生。本文的写作意图,亦即通过对西欧中世纪法律职业阶层的兴起及其在法治文明传承中所起作用的考察,为中国法治社会的建构提供有助益之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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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愈发严峻的女性职业发展情势欧洲女权运动以来,女性就业问题得到各国政府的空前重视,传统主妇家庭数量急剧减少,与之相对的,女性群体中的就业人口不断攀升。英国国际咨询公司的瓦特和克莱恩·格兰特·桑顿在2014年进行了一项女性职业发展研究,调查发现:女性的职业发展权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保障,决策层(主要指董事会等高管层)中有女性存在之公司的比例明显提高,意大利是83%,美国是72%,中国则几乎所有大公司都有女性高管。相比较而言,德国的数字低于任何一个电气化国家--德国只有三分之一的公司在高管层有女性管理人员。令人惊讶的是,这一数字甚至低于阿联酋--以歧视女性而著名的传统伊斯兰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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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国政法大学与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兰克福大学、慕尼黑大学、科隆大学和汉堡大学等五所德国著名大学,在德国学术交流中心的参与和支持下,签订了建设和发展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的协议.同年,中德法学院招收了第一批比较法学硕士研究生,从此开始了一种全新的,中德合作培养双学位法学硕士研究生的联合培养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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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双元制”或者叫“双轨制”职业教学模式,成功地为德国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实用型技术人才。德国在法律职业教育中大力推行“双轨制”教育模式,对法律职业人才实行订单式定向培养,形成了比较科学的录用、培训、就业制度。德国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途径和教学模式,对我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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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的特征与法学教育的二元结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一种专业化程度很高的职业,它与医师、建筑师、会计师等类职业一样,都需要在大学教育基础上进行系统的专门的职业训练后,才能进入该职业,担负起职业所要求的职责 近代意义上的第一所大学所设立的第一个学院就是法学院,与此相关的还有神学院、医学院。法律职业这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法律思想、学术流派、价值标准和各种制度规定在内的法律知识体系,以及从事法律职业必须具备的高度专业门化的法律思维、法律意识、法律语言、法律方法、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信仰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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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德国新时期妇女运动的起源、进程的介绍,深入分析德国新时期妇女运动对德国新时期妇女在日常生活、自主权、职业自主权及艺术文化等方面的影响,最后分析了德国新时期妇女运动取得的主要成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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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德国对律师和直接管理较松(主要通过法律手段和行会管理为主)。律师开业.p要已通过两次国家考试,取得“任职资格”,州司法部一般都予准许。但是,取得“任职资格”的人是否从事律师职业,除个人兴趣外,主要取决于市场需求,因此,实际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数和律师事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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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检察官准入制度存在不足,特别是目前检察官的专业素质总体不高,影响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根据检察工作规律和检察官职业特点,借鉴德国、日本等国家的检察官准入制度,构建一个符合我国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检察官职业准入制度,提高检察队伍的专业素质,保证法律监督职能的正确履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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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需要宽容——新年献辞郝铁川学术宽容产生一分,学术自由就实现一分,历史早就如是说。学术自由是从“大学自治”的口号发展而来的。19世纪拿破仑战争时期,西欧各国反动当局对学校知识分子采取高压政策,一些名牌大学(如德国的柏林大学、意大利的波仑尼亚大学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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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律者自国家考试出--德国职业法律者培养和选拔模式一瞥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法治国家的建立和法律秩序的维护需要一大批高素质的职业法律者,德国在培养和选拔职业法律者的过程中创造了一批独特的模式.这种模式具有浓烈的国家色彩.它通过国家考试的形式将培养和选拔溶为一体.在德国,未来职业法律者在参加国家考试前,必须要经过校园专业学习和职业预备期的训练.当然,这种模式也有其缺陷和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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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9月25日至28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主办,德国罗莎·卢森堡基金会支持,山西财经大学承办的第三届中欧社会生态与法律比较论坛在山西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中心召开。参加论坛会议的代表有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大学、首都经贸大学等国内多所大学的法学教授和立法机构、行政管理部门、科学研究机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