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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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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津检察》2008,(6):80-80
为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办案工作实际,现就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商业贿赂犯罪涉及刑法规定的以下八种罪名;(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相似文献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10条规定,办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要注意区分贿赂与馈赠的界限,主要应当结合以下因素全面分析、综合判断:(1)发生财物往来的背景,如双方是否存在亲友关系及历史上交往的情形和程度;(2)往来财物的价值:(3)财物往来的缘由、时机和方式,提供财物方对于接受方有无职务上的请托:(4)接受方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提供方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与馈赠在表面上往往十分相似,但从理论上说两者的法律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侵害职务廉洁性,是以权谋私的犯罪,后者则是与职务行为无关的公民间的正常往来。  相似文献   

3.
为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办案工作实际,现就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商业贿赂犯罪涉及刑法规定的以下八种罪名:(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2)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3)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4)单位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5)行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6)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  相似文献   

4.
张磊 《天津检察》2009,(6):14-1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10条规定,“办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要注意区分贿赂与馈赠的界限。主要应当结合以下因素全面分析、综合判断:(1)发生财物往来的背景,如双方是否存在亲友关系及历史上交往的情形和程度;  相似文献   

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2条就《刑法》第163条、第164条所规定的“其他单位”进行了列举式解释。但是囿于列举之有限性,破产清算组织并未明确列于该解释条文中。那么破产清算组织是否应该纳入“其他单位”的范畴呢?笔者持肯定意见,论述如下:  相似文献   

6.
2008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意见》的内容,本刊特约请参加《意见》起草工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撰写了本讲座,供广大读者学习参考。  相似文献   

7.
根据“两高”制定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商业贿赂犯罪涉及《刑法》规定的八种罪名,笔者经过研究,发现其中有些罪名在刑罚制度上存在缺欠。  相似文献   

8.
《中国监察》2009,(1):58-59
为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办案工作实际,现就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9.
马沛海 《行政与法》2007,(11):148-148,F0003
当前,商业贿赂在许多领域发展蔓延,已经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治理商业贿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本文在分析商业贿赂的内涵、危害的基础上,阐述了治理商业贿赂在实践中应把握的法律政策界限,并提出了预防商业贿赂犯罪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收受干股是贿赂犯罪中常见的一种情形,如何认定这类案件中的受贿数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作了原则性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的,以受贿论处。  相似文献   

11.
2008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公安司法机关准确适用法律、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活动提供了统一的执法标准.  相似文献   

1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11条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共同犯罪的,根据双方利用职务便利的具体情形分别定罪追究刑事责任:……(3)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追究刑事责任,不能分清主从犯的,可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笔者认为上述规定不严谨,给实践操作带来困难。  相似文献   

1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法律适用依据。商业贿赂犯罪中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多发性犯罪,其犯罪主体呈现多元化的趋势。本文试就认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主体的有关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4.
高校商业贿赂犯罪主要有发案率高,犯罪数额越来越大;处级以上人员作案较多等特点。其具体成因包括教育不到位、管理制度和机制建设相对滞后等囡素。应当采取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发挥高校内部监督机制等措施来治理高校的商业贿赂犯罪。  相似文献   

15.
章梅娟 《行政与法》2007,(6):122-123
2006年是我国打击商业贿赂的专项年,通过一年的努力,该项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凸显了许多问题。特别是对商业贿赂几个法理性问题存在着一定的模糊认识。本文力图从我国现行立法加以阐释区别,以更好地打击此类犯罪。  相似文献   

16.
2006年伊始,中央对商业贿赂进行专项集中治理,这是我们党领导的反腐败斗争展开的一项新的攻坚战。3月11日,最高人民检院检察长贾春旺同志在向全国人大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铿锵有力地指出:"加大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积极参与发展中的专项治理行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这为我们指出了2006年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和方向。因此,本刊特邀请高等院校的刑事诉讼理论权威专家、学者,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大案要案指挥中心的一线负责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的案件侦查负责人等各方代表来共同研讨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等问题,并以专题研讨的形式将研讨实况在本刊刊出,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7.
4.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对商业贿赂犯罪在管辖上是如何分工的? 答:商业贿赂犯罪涉及的8个罪名,分别属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管辖,即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刑法第163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164条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由公安机关管辖,第385条受贿罪、第387条单位受贿罪、第389条行贿罪、第391条对单位行贿罪、第392条介绍贿赂罪和第393条单位行贿罪由检察机关管辖。  相似文献   

18.
杨安  张磊 《天津检察》2009,(2):33-34
“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7条规定:“商业贿赂中的财物,既包括金钱和实物,也包括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性利益,如提供房屋装修、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费用等。具体数额以实际支付的资费为准。”在此,笔者结合上述规定和司法实践,谈谈对财产性利益的认定。  相似文献   

19.
本文考察了商业贿赂犯罪的概念性问题,集中阐明了商业贿赂违法与商业贿赂犯罪、商业贿赂犯罪与公务贿赂犯罪的界限,力求严格把握政策,为依法治理商业贿赂犯罪提供基础性的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20.
商业贿赂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在一国范围内存在,还发生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对公平、自由的经济秩序造成危害。我国当前的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体系已经发挥一定作用,但是仍然存在其需要完善和修正的地方,如法律界定不明确,责任体系不完善等。借鉴美国、德国、日本以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于反商业贿赂的立法实践,笔者从三方面来完善我国的治理商业贿赂法律体系,一是明确商业贿赂的法律界定,扩大其范围;二是增加对附赠式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制;三是完善法律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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