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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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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哲学意义上的主体与客全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解是探讨思想道德教育价值评价的主体与客体问题的前提和基础,思想道德教育价值的评价是一种特殊的价值认识认识,其活动的开展必须依靠两个要素,即思想道德教育价值评价的主体与客体,他们互以对方规定自身的存在及属性。思想道德教育价值评价的主体可分群体主体和个体主体,而思想道德教育价值评价的客体就是指评价对象,它是由四个方面构成的评价域,思想道德教育价值评价的主体与客体逻辑地内含认识关系和实践关系,其实质是评价关系,进一步说,可归结为人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也论人的价值——兼与冯小平先生商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认为,人的价值的实质内涵是指客体的人的存在及其属性、实践活动及其物化成果对主体人的需要的满足。理解“人的价值”的关键在于必须从彻底的关系论的立场出发。要用辩证思维的方法,从具体的现实的人的主客体地位的辩证关系中,从人的“创造”与“享用”的辩证关系中去理解和把握“人的价值”的涵义  相似文献   

3.
郭小锋 《政法学刊》2008,25(5):22-26
目前,许多学者和司法人员都质疑犯罪客体的地位与作用,认为犯罪客体不过是一个巨大而空洞的价值符号。事实上,并非如此,犯罪客体不仅具有重要的立法价值.而且更具有重要的司法价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犯罪形态、一罪与数罪、刑事和解以及量刑等功能。  相似文献   

4.
知识产权的不断扩张,使得知识产权客体越发的呈现出多样化、不确定性的发展趋势.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特征,以及知识产权其他制度的相应消解和补足,也使得知识产权客体难以发挥出传统民法所寄托的权利客体价值.由此可见,在民法典编纂的语境下,需要进一步正视知识产权客体的特殊性、不确定性,以及其价值功能的缺失性.一方面,应在反思知识产权客体扩张的基础之上,于《民法总则》中采取权利列举的方式,而不宜继续沿用客体列举的路径,以便于更加周延的实现对知识产权权利体系的全面呈现;另一方面,应采取知识产权单行法的立法模式,进而在此基础之上,实现知识产权的单独“成典”.  相似文献   

5.
知识产权客体是知识产权学说的理论基础,学界关于知识产权的客体一直存在争议,以张勤教授为代表的“信息说”、以吴汉东教授为代表的“知识产品说”、以刘春田教授为代表的“行为说”以及传统的以《民法通则》为代表的“智力成果说”等学说都从一定侧面对知识产权的客体进行了阐释,近期李杨博士又从著作权入手提出了客体的多重构造体系说,从动态角度进一步丰富了知识产权客体学说,但混淆了一些概念,值得进一步商榷.  相似文献   

6.
7.
民法上的客体有法律关系和权利两个语境,存在颠倒概念种属等逻辑矛盾.民法上的客体语境应限于权利,法律关系主、客体理论受前苏联的不当影响.客体概念源自哲学,强调主体的支配作用,客体理论由此烙上哲学印痕.客体概念应回归法学,为权利的形成机制.权利具有规范和事实的二元属性,应区分其客体与对象,使前者表征权利的规范性;后者表征权利的事实性.客体多元论导致了权利二象性的错位,权利客体应向一元论回归,统一为义务人的行为.《民法总则》不规定权利客体为其解释及理论发展留下了空间.  相似文献   

8.
从维护公证行业的权益角度来说,公证行业的生存空间已愈发狭小,公证从业人员须积极从理论和实践上来拓展生存空间,充分宣传和发挥公证的作用,使公证成为人们身边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相似文献   

9.
通说将犯罪客体与民事、经济、行政等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严格区分,并将之限定为刑法分则规定的社会关系的整体,是不可取的。否定犯罪客体在犯罪认定中的作用,缺乏说服力。以法益等替代犯罪客体中的社会关系,并不可取。犯罪客体具有事实判断与价值评价双重功能。法律关系是犯罪客体的重要内容。正当事由符合特定法律关系,没有侵犯犯罪客体,不能认定为犯罪。  相似文献   

10.
当今世界,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这是全球化和世界历史纵深发展的表现。伴随着这种时代的到来,各种文明、不同文化之间的对话交织并加强与融合。同时基于各民族文明的文化血缘冲突展示出来。这就源于文化的多元化、文明的碰撞之后给作为主体的人价值带来了自由式的难以抉择。同时,科学技术在促进生产力飞速发展的同时,过度彰显工具理性主义的物化现实,使人类现代文明价值本身也出现了价值选择的困境,给主体的生存与发展带了价值选择的困惑。而马克思主义实践主体论述凸显了人的主体性、实践性,是价值选择的根本前提,是实践主体的自我发展、自我生成、自我扬弃的过程。所以,只有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主体生存维度及立场的趋向出发,才能找到人的本真。  相似文献   

11.
江献军  李建波 《河北法学》2005,23(5):136-138
认为我国刑法中贪污罪的立法规定存在主体和客体的逻辑矛盾,因为,我国的犯罪构成是一种耦合式的平面结构,主体和客体之间在逻辑上相互规定.为跳出这一逻辑误区,应对贪污罪的主体范围重新加以界定.  相似文献   

12.
<正> 杨保军同志在《主体需要与法律价值》(见《中外法学》1991年第2期)一文中提出,只有紧紧抓住法律自身的深层本质,才能真正揭示法律的价值,这是十分正确的.但杨文的主旨在于以"主体需要的性质"来规定价值关系是否成立以及价值的有无.他认为,"不合理的需求关系只满足了主体的某种需要,而不能成为价值关系","以不合理的需要为根据所制定的法律也许有用,但决没有价值."我们认为,这种表述及其结论不符合关于价值的一般规定,混淆了不同价值关系中的不同主体,以及价值的主体与价值评价的主体,值得商榷. 一、要区分不同价值关系中的不同主体 1.某个法律价值关系中的主体只能是特定的阶级法律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统治  相似文献   

13.
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在网络世界的延伸与缩影,网络舆论传播是现实社会民意的直接表达与真实反映,有必要对于网络舆论传播的主体及客体进行仔细的分析.  相似文献   

14.
监狱行刑主体应当是根据国家法律的授权,行使行刑权的主体,只有监狱才是监狱行刑的主体。监狱行刑主体不等同于监狱行刑法律关系的主体。  相似文献   

15.
论商主体的独立价值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崔巍岚 《河北法学》2006,24(9):56-59
在我国究竟采取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体例的争论中,商主体的独立价值无疑是一个无法回避的关键问题.同时这也直接影响到我国商主体制度的构建和完善.商主体的独立价值在于其能够独立于民事主体而存在,并通过立法加以确认,从而使得商主体制度发挥其不同于民事主体制度的特殊作用.因此,在我国现有的具体商主体的基础上,构建我国一般商主体制度,对所有商主体作统一的法律规制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6.
传统知识保护的客体和主体分析——从地方立法的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安守海 《知识产权》2008,18(3):59-63
传统知识保护的客体和主体认定,是立法保护传统知识的关键问题,关系到地方法规的可操作性.贵州省对本省的传统知识进行了调研,在地方立法中遇到了一些问题,从可操作性的角度,探讨传统知识立法保护的客体及其认定标准和途径、主体及其权利行使问题实有必要.  相似文献   

17.
郑晓剑 《现代法学》2011,33(4):59-67
民事法律关系"一元客体说"主张在民法典中构建一元化的民事权利客体类型,但是这种观点在理论上和逻辑上均不能成立。"一元客体之利益说"混淆了民事权利的客体与民事权利的本质和内容之间的区别,混淆了民事权利的客体与民事权利的法律保护目的之间的界限;"一元客体之行为说"在逻辑上并不周延,不能在绝对权法律关系中清晰地界定客体的存在与性质。建立多元、开放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体系是中国民法典的应然选择。  相似文献   

18.
杨紫? 《中外法学》1996,(3):16-18
<正> 财产所有权简称所有权。其客体问题是所有权理论中的一个基本问题。所有权的客体是否应该限于有形财产,这是当前需要重新探讨的一个重大问题。它直接关系到能否正确认识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司财产权和股东财产权的性质问题。笔者就此发表一些新的、不成熟的见解,欢迎批评、指正。  相似文献   

19.
商主体登记具有保护交易安全与提高交易效率的法律价值。一般认为,交易安全与交易效率是一对矛盾,是冲突的。但是,在商主体登记法律制度中,由于商事交易双方共同的法需要和具备同向相关的价值实现机制,交易安全与交易效率不仅不是冲突的、矛盾的,而且是和谐统一的。  相似文献   

20.
本文以民法学理论为基础 ,对知识产权本体、主体与客体等基本问题进行了重新认识。作者认为 ,知识产权本质上为一种无形财产权 ,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所属权项的共同法律特征 ;基于平等精神 ,知识产权主体制度在原始取得、继受取得及国民待遇方面有别于一般民事主体制度 ;知识产品是对各类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新的概括 ,其种类主要有创造性成果、经营性标记与经营性资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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