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2.
3.
权利质权的标的一般为所有权以外可转让的财产权利,它是权利质权制度的核心内容,由于我国权利质权制度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时间较短,立法中已有的权利质权标的范围并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立法对"其他权利"的规定给法律留下空间的同时也使人们对哪些权利可以入质产生疑惑,这些都说明立法中权利质权标的范围的规定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4.
5.
6.
权利质权制度的困惑与出路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传统民法将权利质权定位为与动产质权相并列的一类质权是引起该制度在当今司法实践中陷入种种困境的根本原因。在我国制定民法典之际 ,应当将权利质权从传统民法理论的窠臼中解脱出来 ,将其与权利抵押权相并列 ,形成一种体系协调的权利担保制度 ,这是解决以上困难的上策。 相似文献
7.
《现代法学》2017,(6):48-60
民法物权编的编纂工作已经启动,质权作为担保物权制度的重要一环,其现行规定存在诸多值得修正与补充之处:流质禁止的规则有必要加以修改,赋予利益受损者以一定期限和条件下的撤销权应为最佳选择;立法应明确规定承诺转质与责任转质两种转质形态并设立相应的规则;金融创新催生的动态质押模式,亟需从立法上予以承认并加以规制;对权利质权的客体应持开放态度,权利质权的效力亦应及于入质权利的从权利;应收账款的基础法律关系对应收账款质权的影响,应在立法上作出概括性规定;参照抵押权的相关规定,以登记方式设立权利质权后,出质人仍有处分权,但权利质权不受影响。此外,设立质权的合同名称、质物协议折价损害他人利益时撤销权的行使应与抵押权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质权人返还质物的,应视同放弃质权;票据质押等情形下"背书"的特别成立要件也应在立法上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8.
应收账款质押是一种颇具争议的担保方式,但是应收账款作为权利质权是符合社会需要和国际惯例的,因此在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物权法》中,第222条允许以应收账款设立权利质权并在228条规定应收账款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这是我国担保法中的一个制度创新,对于市场主体的融资和金融业务的拓展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但我国对于应收账款的规定仅限于可以设立质权,在实务操作中规定不明,体系不清,在实践中,就应收账款质权在实现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风险以及风险的防范需要做进一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9.
我国物权法出台之后,其对权利质权有了更细致和全面的规定.本文在权利质权的效力及其实现上,就转质和权利质权的并存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0.
预购商品房抵押是实践中广泛存在的担保现象,但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本文拟在分析既有认识的基础上,认为预购商品房抵押本质上应属于普通债权质,故而应纳入权利质权制度中、适用《物权法》及《担保法》关于权利质押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1.
我国担保法不能将股权的转让与股权的质权问题相混淆,股权的设质并不必然导致股权的转让,应该在质权的实现上准用股权转让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政法学刊》2017,(4):23-31
刑事被告人的对质权是指刑事被告人享有与提出对己不利证言的证人进行面对面诘问的权利,在庭审质证中,对质权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它使争议能尽量集中在庭审中解决,从而保证庭审的实质化。另外,对质权对于发现案件真实和保障诉讼权利也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刑事被告人的对质权包括"面对面"对质的权利、出庭审判的权利以及交叉询问的权利。目前我国刑事被告人对质权制度存在的问题涉及刑事被告对质权的启动以及不出庭证人证言的证据能力等。而完善我国刑事被告人的对质权制度,需要树立公正审判的理念,确立对质权的权利属性,对不出庭证人证言的证据能力加以限制和规范,并同时完善庭前证据开示制度。 相似文献
13.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一改民法通则债之担保立法体例,将民法通则中债之担保的抵押权方式明确区分为抵押权和质权,从而使我国担保物权法例又向前迈出了一步。 相似文献
14.
质权是抵押权之外近现代民法另一重要担保物权制度,是指债权人于债务人不能清偿其债务时就债务人或第三人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动产或权利卖得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近现代民法质权制度的发展以罗马法为其源头,随后在大陆法系各国中陆续建立了各自的质权制度。一般而言,依据质权标的物为标准,质权可以划分为动产质权、不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对于不动产,由于该质权体现的是一种农业经济社会的物权担保形式,同时已存在了抵押权的保护,因此,除日本之外,已没有其他国家再设有此项制度。在动产质权方面,各国均有着一套完善的立法规定体… 相似文献
15.
专利权质押中质权人的利益保障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颁布实施是为了促进我国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维护银行贷款和商品交易的安全,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担保法》自1995年颁布实施至今已近三年。在该项法律中,单列出以所有权以外的可让与的财产权作为质权标的担保方式的权利质押一节,并第一次规定了知识产权的质押制度,使我国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制 相似文献
16.
17.
我国《物权法》关于权利质权公示方法的规定,不符合权利质权公示方法之法理,应作如下修改:一是《物权法》中应删除关于有价证券、基金份额、知识产权等特别法上财产权利质押公示方法的规定,只需原则规定,上述权利质押的公示方法应与该权利的流转方式相一致即可。二是细化合同债权质押公示方法的规定,依质押债权是否为指名债权或指示债权,分别采用不同的公示方法、同时废除有关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规定,将应收账款债权和存单债权归入合同债权范畴,确定其质押的公示方法。三是特别法规定有价证券质押时,应当区分记名证券、指示证券和不记名证券,依其流转方式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公示方法。由于我国不承认不记名票据,因此,票据质押只能采用设质背书的公示方法。 相似文献
18.
存单质权是权利质权中最常见的形式之一,在实际操作中引起的纠纷也很多,因此应该引起我们的充分重视。本文通过对存单质权的性质进行分析,从实际入手诊断出我国存单质权中存在的问题,并最终确立在实践操作中应该办理存单核押手续。 相似文献
19.
证人保护与被告人权利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长见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2,(2):27-33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了更加完善的证人保护制度,但证人保护与被告人知悉权、对质权可能发生冲突,各国为此采取了不同的措施予以平衡,包括限制披露证人身份信息和采用视频技术或设置屏障的方式出庭作证等。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有必要在平衡证人保护与被告人权利保障的基础上完善证人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