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93 毫秒
1.
我国《宪法》只规定了国家对各类犯罪活动的刑罚权,而未明确规定刑罚权中的侦查权、起诉权、执行权等权力具体由哪些国家机关来行使。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我国监狱机关是享有侦查权的主体。只有赋予监狱机关以侦查权,大力加强狱内侦查工作,及时把罪犯的又犯罪活动消灭在萌芽之中,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改造环境,才能有效地保证监狱机关职能的实现。  相似文献   

2.
狱内侦查学作为侦查学的分支学科,其学科理论研究还相当的贫乏,一些理论问题还有待澄清。“狱内侦查”作为专业术语具有侦查方法、侦查权力和学科意义三个层面的含义;基于不同的学术视角,狱内侦查学呈现不同的学科性质;狱内侦查学的研究对象包括:狱内犯罪活动、狱内侦查活动、狱内犯罪的预防;狱内侦查学具有独立完整的学科体系。  相似文献   

3.
崔福忠 《陕西检察》2002,(4):40-40,39
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是1985年11月组建的,担负着对陕西省崔家沟监狱和陕西省铜川监狱监管改造活动的执法监督工作。多年来,他们把办理狱内又犯罪案件,依法打击监管改造场所的犯罪活动,稳定监管秩序,做为执法检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1986年到2001年16年共受理狱内又犯罪案件250案423人,经  相似文献   

4.
陶新胜 《法制与社会》2011,(31):272-272
狱内侦查是预防狱内在押罪犯又犯罪和快速侦破狱内案件,维护监狱管理秩序的重要手段。加快狱内侦查立法,建立和完善微内侦查机构、编制、目标、模式等内容,提高狱内侦查超前预防,快舨应能力,及时破案,维护监管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狱内侦查是预防狱内在押罪犯又犯罪和快速侦破狱内案件,维护监狱管理秩序的重要手段。加快狱内侦查立法,界定狱内侦查管辖及其权限,规范狱内侦查流程,提高狱内侦查超前预防,快速反应能力,及时破案,维护监管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中国司法》2005,(8):108-108
49不宜使用“狱内重新犯罪”问:请问“狱内又犯罪”和“狱内重新犯罪”的区别是什么?(辽宁侯玲)答:“狱内又犯罪”,是一种习惯用法,多见于有关狱内侦查的文件中,是指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又实施了犯罪行为。而“狱内重新犯罪”的用法,偶尔可见诸个别文章之中,作者所赋予这个概念的含义与“狱内又犯罪”是相同的。但是,这种用法是不准确的。在叙述原罪与新罪时间关系的语境中,“又”和“重新”有着明显区别:“又”是指因原罪受到的刑罚没有结束的情况下发生新的犯罪,而“重新”是指因原罪受到的刑罚已经结束的情况下发生新的犯罪。从时态上讲,…  相似文献   

7.
狱内侦查是预防狱内在押罪犯又犯罪和快速侦破狱内案件,维护监狱管理秩序的重要手段。加快狱内侦查立法,建立和完善狱内侦查机构、编制、目标、模式等内容,规范狱内侦查权限和流程,提高微内侦查超前预防,快速反应,及时破案,维护秩序的绩效,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对狱内又犯罪案件应明确规定侦查期限张凤华笔者在办理狱内又犯罪案件时发现,有的又犯罪嫌疑人被禁闭关押(指监狱立案侦查后)少则半年,多则一年甚至更长。据查,其他监所检察机关亦发现此类现象。究其原因,一是监狱侦查机关办案效率低;二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狱内又犯...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狱内侦查学的理论研究和实际运用中,对“狱内侦查”的两种主要观点都存在着缺陷。首先,人们将“狱内侦查”理解为侦查机关破案的一种侦查方法,但都局限于对监禁场所内又犯罪案件的侦查,而忽视了把它们作为一种侦查方法的研究;其次,将“狱内侦查”理解为对监狱内又犯罪案件的侦查,范围过窄,应将研究的范围界定在“监狱、拘役所、看守所”等所有监禁场所之内。  相似文献   

10.
狱内侦查工作是保障监狱监管秩序持续稳定的基本手段之一。由于立法和制度的不完善,编制、手段、措施及科技支撑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依靠,使得狱内侦查工作处在"举步维艰"的尴尬境地。随着近年来狱内案件的发生,加强狱内侦查工作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狱内侦查工作地位日益凸显。加强狱内侦查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作为提升狱内侦查工作水平的关键被摆上重要议程。  相似文献   

11.
我们最近办理一起抢劫、抢夺、盗窃案件,主犯于一九七七年因犯奸污少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后不到三个月,又进行犯罪活动,按《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已构成累犯。但是《刑法》第九条规定:“……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  相似文献   

12.
施有为在2004年10月3日《山西监狱》报上撰文,从6个方面谈了他对预防狱内团伙犯罪的观点,其中以下几点有新意:  相似文献   

13.
当前狱内侦查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随着近年狱内犯罪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其已经不能完全地符合新形势下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为:狱内侦查人员的思想认识水平低,整体素质差,基本的投入不够等多方面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加强狱内侦查工作的研究,改善目前的狱内侦查状况,从而实现其特有的预防和打击职能,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  相似文献   

14.
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禁毒的决定》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日前就这个决定,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关于禁毒的决定》? 答:我国人民在历史上深受帝国主义散布烟毒之害。新中国成立后,我们依靠共产党的领导,发动人民群众,在短期内禁绝了烟毒。但是近几年来,国际上贩毒活动猖獗,不断向我国渗透,使我国原来已经消灭的贩毒、吸毒现象又开始出现。这些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毒化社会风气,诱发一些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必须采取坚决措施,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防止毒品的蔓延、泛滥。  相似文献   

15.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受贿、贪污、盗窃以至进行走私、投机倒把等等犯罪活动,都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渎职罪.在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中,揭露出来的案犯,有的已经依法受到严肃处理,大快人心.但是,我总觉得,有必要提请注意:不要忘记《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刑法》第三章渎职罪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  相似文献   

16.
河北省李子建问:在押犯杨某、张某在劳动中发生口角,杨某将张某打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法医鉴定为轻伤。在对杨某提起诉讼问题上,有3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属自诉案件,应由张某本人决定是否对杨某提起诉讼。第二种意见认为,法律没有规定轻伤害案件不准提起公诉,李某既可自诉,又可公诉。第三种意见认为,当事人双方都是犯人,为维护狱内秩序,对狱内发生的轻伤害案件,只能提起公诉。不知哪种意见正确?本刊法律部答:在押犯人之间因故发生纠纷,一方…  相似文献   

17.
狱内暴力犯罪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对狱内暴力犯罪问题的研究,归纳了狱内暴力的几种类型,分析了暴力犯罪主体构成的基本状况与特点及犯罪行为呈现出的特征,指出狱内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并对导致狱内暴力犯罪产生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逐一进行了探讨,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防治狱内暴力犯罪的主要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18.
狱内矛盾的发生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对监管安全影响较大的主要为四种矛盾,并且当前狱内矛盾呈现主体多元化、客体复杂化、规模扩大化、可预见、可疏导等特点。对狱内矛盾需有一个科学的认识,应注意狱内矛盾排查调处机制的薄弱环节,对其完善,并探索监狱安全稳定的合理评价机制、建立狱内矛盾的分类处理机制、建构多元的调解机制,以有效化解罪犯矛盾。  相似文献   

19.
窝赃、销赃犯罪活动危害很大,一方面帮助犯罪分子实现获取物质利益的目的,另一方面又给侦查、审判工作设置障碍,增加了获取赃证的困难。因此,有效地遏止和惩治盗窃等犯罪,必须同时对窝赃、销赃犯罪予以惩处。1992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对如  相似文献   

20.
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近两三年来经济领域犯罪活动明显增加的情况,于今年三月八日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条款作了补充和修改。其基本精神是提高了对各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法定刑限度,量刑从重,特别是对于参与犯罪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从重处罚,作了明确规定。这不论对于夺取这场反腐蚀斗争的全胜,还是对于整顿党风、民风,都具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