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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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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法总则》的制定过程可以从政治决定与政治推动、立法进程、学者和公众参与三方面进行阐述。《民法总则》在承继《民法通则》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又有重大的理论创新,其规定具备体系性与合理性。《民法通则》以来的中国民事立法,曾受到德国民法和前苏俄民法的影响,但是探索和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道路。《民法总则》的制定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对民事权利的保护,提升了公民的人身权地位,实现了维护公有制的经济基础与财产权平等保护之间的合理平衡,充分体现了保护个人信息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时代特征、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与发展市场经济的历史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以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的发展理念。  相似文献   

2.
抵押制度是债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国民法规范无不对抵押制度作了详尽的规定。债券与股票是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以债券和股票为标的的抵押极大地丰富了抵押制度的内容,也为民法科学带来了许多新问题。1987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通则》标志着我国立法对抵押制度的确认。但是《民法通则》中关于  相似文献   

3.
韩冰 《河北法学》2011,29(1):99-103
所有权绝对原则是近代三大民法原则之一,其在近代中国民法中最早确立于《大清民律草案》。虽然所有权绝对原则在晚清没有发挥实际效用,但其后的《民国民律草案》和《民国民法典》继受了此项民法原则。重新审视该原则在我国近代民法中无论是立法上抑或理论上的传承、发展与继受经验,仍可为我国现今民法理论的发展提供历史的镜鉴。  相似文献   

4.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中华民国民法》。该民法典采用了德国民法的编制体例和概念体系,吸收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民法理论成果。它标示着中国民事法律制度和近现代资本主义法律体系的接轨,也因为内容过于超前,远远脱离中国社会实际,在实施中困难重重,步履维艰。《中华民国民法》移植德国民法的得失成败,对我国当今民法典的建设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
最高额抵押作为抵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一般认为源于德国民法第1 1 90条。自德国民法首创最高额抵押制度后,各国民法纷纷仿效。法国、瑞士、意大利的民法均有条文规定最高额抵押。日本最初无最高额抵押的规定,1 971年民法修订时,在其第3 98条中增加了之2至之2 2 ,共2 1个条文,详尽规定了最高额抵押。我国于1 995年1 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 ,初步建立起我国的最高额抵押制度。2 0 0 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 1 3 3次会议通过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  相似文献   

6.
《民法总则》结合《民法通则》实施30多年的经验,根据我国当代的社会实际,对民事主体制度、民事权利和民事权利客体制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以及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制度的基本规则,进行了成功的改革,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价值.《民法总则》改革民法基本规则取得成功的原因,一是积极响应中国社会经济基础变化对民法基本规则提出的变革要求,二是适应社会观念由封闭走向开放、社会财富由普遍贫穷变为较为富裕的现实需求,三是民事立法、司法和理论研究为改革民法基本规则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营养和强大的理论队伍,四是中国社会结构和政治体制的重大改革为改革民法基本规则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相似文献   

7.
《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首次在我国确立了抵押权制度,但是从整体上看,抵押权制度显得杂乱简陋,法律上的空白随处可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确立,以往抵押权内容愈来愈不适应社会需要,1995年6月3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发展和丰富了我国的抵押权制度。这部法规,既借鉴外来做法,又从实际出发,考虑中国的传统和国情,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一)采用广义抵押概念,抵押标的既有不动产,也有动产。传统民法认为抵押的标的只能是不动产,许多国家的民法也确认此点,如《日本民法典》第36…  相似文献   

8.
《民法总则》的制定是民法典编纂的关键一步。《民法总则》的制定受到中国当下的既有立法、法源体系结构以及民法典编纂的组织模式的深刻影响,强调对《民法通则》的继承,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民法总则》在一些重要问题上所作出的抉择,对民法典分则的编纂会产生系统性影响,《民法总则》对具体制度的完善,有助于司法适用。但《民法总则》也遗留了一些问题,表现出与先前的立法类似的缺陷,并且制造出一些问题,例如对人格权问题的规定过于简略,不合理地拆分了债法体系。这些问题有待于在分则部分的立法中,以替代性的方法予以弥补。  相似文献   

9.
私法理念在《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中的复兴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焦富民 《法商研究》2007,24(6):123-128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俄罗斯推行的社会经济改革促进了市民社会的成长,为《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确认自然理性和权利思想奠定了较为坚实的社会基础。《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确立的民法基本原则以及关于具体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凸现了俄罗斯联邦民法的私法精神。在制定中国民法典的今天,有必要对《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作更为全面、科学和切合历史的理解,把关注的视角投向《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生成的历史轨迹,真正揭示出最能体现其基本精神和本质特征之所在,从而为中国民法典的制定提供科学的思路与深邃的启迪。  相似文献   

10.
<正> 一、引言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为适应现代化市场经济的要求,对1900年施行的《德国民法典》进行了重大修订,并颁布了多部民事单行法律。与此同时,司法判例和民法理论也创立和发展了不少新的民法制度和原则。“附保护第三人效力的合同”,就是德国债法领域一项由民法理论创立、由司法判例发展形成的法律制度。 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制定一部现代化的民法典和一系列与之配套的民商事  相似文献   

11.
民国时期《民法》是我国近代立法史上一部重要的民法典。它是在继受西方法文化的基础上制定的,同时又渗透着中国传统法文化的精髓,是中西法文化相互融合的产物。民国时期《民法》的内容比较完整,特征比较突出,较好地体现了法的时代精神。如今,我国民法的法典化日益受到重视,对民国时期《民法》的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2.
对人格权法是否独立成编的学术争论应该遵循《民法总则》采用德国潘德克吞体系这一立法技术选择所形成的基本共识.《民法总则》第五章在"民事权利"一章中规定人格权内容并明确了人格权与主体制度分离的立法模式,为人格权法独立成编确立了体系性和类型化的基础.独立成编的侵权责任法以权利救济法的行为规范与裁判法规范的立法定位,无法涵盖人格权法规范的行为规范、裁判规范与赋权规范的内容,由此确定了人格权法独立成编的必然性.《民法总则》有效实现人格权的宪法性权利的民法化、采用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对自然人与法人人格权予以分别规定,确定了人格权法独立成编的应然性.基于人格权权利行使与权利保护的立法逻辑,人格权法编的设计,是我国在继承德国潘德克吞体系下民法典总则所作出的必然选择,也是《民法总则》发展德国潘德克吞体系所作出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3.
一、现行民法的缺陷及控制不可否认,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立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法律制度已初步形成,以《民法通则助核心的现行民法在改革开放中创造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现行民法的报迹也暴露无遗,无法适应迅速发展变化的社会生活的需要。因此,认真分析现行民法的缺陷并提出控制、矫正的措施,是进~步完善我国民事立法体系的重要前提。(-)现行民法的缺陷在探讨中国民法法典化的过程中,许多民法学者已经从不同角度指出了我国现行民法的弊端所在产概括起来讲,主要表现在以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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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7日至8日,在华东政法大学召开了“物权:大陆法系的历史经验、现代发展和制度比较”国际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华东政法大学罗马法与欧洲法研究中心和罗马第三大学欧洲法高级研究所共同举办,由华东政法大学罗马法和欧洲法研究中心主任张礼洪副教授召集组织,与会的中外代表共有150余人,其中外国代表30余人,分别来自意大利、法国、德国、荷兰、俄罗斯、韩国以及日本。①此次会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布之后,国内召开的第一个规模较大的国际性物权法研讨会。开幕式上,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姚红介绍了我国《物权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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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大陆民法总则之法制特色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17年3月15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①《民法总则》通过后,大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单行法的规定与民法总则不一致的,立法机关认为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应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揆诸本部《民法总则》下有十一章,体系上可分为“基本规定”(第一章基本规定)、“民事主体”(第二章自然人、第三章法人、第四章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第五章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七章代理)、“民事责任”(第八章民事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第九章诉讼时效、第十章期间计算、第十一章附则)这六个部分,仍散发出浓厚欧陆法系之规范风格,与台湾“民法总则”之结构体例相去不远.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草案 )已于 2 0 0 2年 1 2月 2 3日提交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这标志着延续了 50多年的中国民事立法活动终将结出实际的成果。为配合民法草案的讨论、修改 ,法律出版社于近日出版了《新中国民法典草案总览》(何勤华、李秀清、陈颐编 )一书 ,该书收录了从新中国建立至 1 986年《民法通则》颁布为止我国立法工作者制定的民法草案 96个 ,是一部填补我国民法研究空白、极具史料和文献价值的作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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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力图阐述巴西民法典的发展史,除介绍了1916年《巴西民法典》和2002年《新巴西民法典》之外,还介绍了作为它们铺垫的弗雷塔斯的《巴西民法汇编》、《巴西民法典草案》以及其他的诸多民法典草案,论证了它们彼此的关联和背景,由此揭示出巴西内外的民法思潮的发展。最后分析了2002年《新巴西民法典》的成败得失,以期为中国民法典的制定提供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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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民事执行中的说服教育原则 王亚新在第2期《中国社会科学》上说,说服教育扩大了执行程序的容量,有助于这一制度在市场相对缺乏秩序、地方保护主义泛滥等复杂困难的局面下依然保持运转;但该原则也给执行制度带来内在的扭曲和变形,并使我国法制建设深层结构上的矛盾得到再生产。 二十一世纪民法发展回顾 傅静坤在第一期《深圳大学学报》上说.近代民法的基本原则在20世纪受到了冲击,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过错责任三大原则在某种程序上得到修正,规则产生了更替,中国的民法也得到长足进展,民法的国际化趋势增强。 中国妇女五十年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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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总则》的颁布具有很强的价值与功用,它系我国迈向民法典时代的首要和关键一步.《民法总则》各章节的名称与内容的设计、厘定等具有诸多创新之处,由此使得《民法总则》可与我国现今时代的发展基本同步.对《民法总则》新创的概念、规则及制度等,应作出释明及进行学理上的补缺.囿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民法总则》也遗留一些缺憾与不足,由此使其呈现出明显的时代特征.通过《民法总则》的制定,我们可以从中获得若干经验和启示,由此用以指导和提示我们未来更好地做好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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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平 《海峡法学》2011,13(2):16-24
我国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在内容上主要以增设、补充和修正等方式对1980年《婚姻法》作出了若干重要的补充和修正,并填补了婚姻家庭方面的若干立法空白。现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这部法律由于历史局限所造成的立法滞后性就显得更为突出。我们应当抓住制订我国《民法典》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在回顾历史与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立法编制形式、立法体例和具体内容上对这部法律予以全面审视,并抓紧修订和完善,在实现婚姻家庭法回归民法的同时,构筑全面、系统、科学和先进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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