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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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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传统知识是整个人类的宝贵财富。传统知识的基本特征使其难以获得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在权利客体上,基于传统知识的基本特征,对知识产权客体进行发展、扩充,承认传统知识为知识产权保护的特殊客体;在权利主体的界定上,根据传统知识其本身的主体群体性、社区传统根本性特点,结合社区发展权理论,明确以社区作为传统知识在知识产权上的权利主体。对传统知识进行知识产权上的保护具有正当性,是法律公平原则的体现,是尊重人格权的需要,是维护和发展文化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的资源基础,是知识产权平衡激励机制的本质体现。  相似文献   

2.
传统文化对任何一个国家或群体都意义重大。我国传统文化保护的现状堪忧,特别是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在传统文化法律保护方面存在诸多不足,所以有必要创设新的制度对传统文化进行保护,即传统文化产权制度。该制度则建立在劳动财产论、劳动价值论和文化资本论的基础之上,其具体的制度构建主要包括主体应采用双重主体说,权利主体是其所在社区的群体,管理主体是国家,即由国家设立专门的机构来统筹传统文化产权的运行;客体即传统文化,但应排除公有领域、宗教领域、合理使用状态下的传统文化;内容大致包括署名权、文化尊严权、文化发展权、使用权、获得收益权。  相似文献   

3.
知识产权客体是对其物质载体中人类精神的法律拟制,正确认识知识产权的要点是区分知识产权权利本体及其客体、知识产权客体及其物质载体。无论是知识产权权利本体无形说还是知识产权客体无形说,实质都是指知识产权客体与其物质载体可分离。传统财产所有权权利与客体相混淆、客体与有体物相一致和财产权是支配权、使用权的先见性思维是正确认识知识产权制度的主要障碍。知识产权观念的形成需经过两次法律拟制的环节:首先,在有体的物质载体上拟制知识产权客体;其次,在拟制的知识产权客体上拟制知识产权权利。知识产权是法定权利而不是自然权利,是垄断权/禁止权/专有权而不是支配权/使用权。  相似文献   

4.
知识产权属于私权性质的民事权利 ,与物权、债权、人身权既存在共性 ,也存在个性。从其共性入手 ,进而再探究其个性 ,以取得对知识产权问题的全面认识。研究知识产权 ,应当以民法原则、理论为基础 ;基于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 ,传统民法理论和制度并不能完全适用于知识产权 ,因此 ,还要适用特殊的理论和制度体系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知识产权法采取民事法律制度下制定知识产权单行法的立法模式就是最好的例证。  相似文献   

5.
知识产权界的通说认为,知识产权的客体为知识产品,其具有创造性的特征,且创造性是知识产品取得法律保护的条件。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制度的变迁,创造性特点理论呈现出一定局限性:创造性并不是知识产权客体本质特征的衍生,也不是所有知识产权客体的特点,不应该成为客体获得法律保护的条件。创造性只是立法者对客体选择的一种判断标准,或者说是一种国家政策的要求。  相似文献   

6.
优化高校职务发明权利归属制度,既是完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的基础,也是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高校职务发明权利归属制度面临权利主体不明、权利客体模糊、权利取得位阶缺位等现实困境。为充分发挥专利制度激励科技创新、促进成果转化和推动经济发展的效用,应以促进产权自由流转为基础,确定高校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规则。首先,明晰高校职务发明的权利主体,赋予单位完整的权利,并将发明人纳入权利配置的主体范畴;其次,明确高校职务发明的权利客体,以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作为权利归属制度的核心;最后,确立高校职务发明的权利取得位阶,在类型化高校职务发明的基础上,灵活化权利归属的配置模式,并合理化约定权属的范畴。  相似文献   

7.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在故意侵害人与知识产权人之间进行强制性资源配置的制度。根据这一制度的要求,故意侵害人承担的赔偿金超过其给知识产权人造成的损失。作为一种资源配置的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与知识产权客体的经济特征以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经济特征相适应,该制度并不会导致潜在故意侵害人以及知识产权人投入不适当的预防侵权成本,也不会降低资源配置效率;相反,该制度不仅有助于遏制故意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从而促进知识产权的市场交易,而且有助于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增进社会整体效率。因此,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经济学上的正当性基础,值得在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中全面推广。  相似文献   

8.
财产权客体制度论——以无形财产权客体为主要研究对象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罗马私法以“物”(包括有体物与无体物 )为客体范畴 ,设计出以所有权为核心的“物权”制度 ;近代民法大大扩张财产权客体范围 ,将有价证券、知识产品也作为交换的标的 ;现代民法对财产问题作出新的制度安排 ,其客体涉及到一切可以作为财产看待的物质与非物质对象。我国应考虑重构当代社会的无形财产理论基础和制度体系 ,即科学界定物与财产的关系 ,建立知识产品理论范畴 ,构建包括创造性成果权、经营性标记权、经营性资信权在内的无形财产权体系  相似文献   

9.
肖尤丹 《知识产权》2009,19(3):13-22
对于知识产权及其制度价值的思考始终处于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的核心,但是,借助于一般法价值模式的研究往往使得知识产权法价值游离于知识产权制度本身.稳定的、适当的价值评价主体应当是知识产权制度价值研究的理论前提.从历史角度看,知识产权制度源于公众对人类智识的肯定,并由此确立其与私法相适应的本体价值.但是,随着制度的发展,权利人、公众和国家对于知识产权制度产生了不同的价值评价.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在现代知识产权法的发展和价值立场上的作用日趋明显.这必然为知识产权制度价值研究带来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10.
论知识产权的构思、形式与表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侯仰坤 《知识产权》2006,16(4):9-14
知识产权的构思、形式和表达是知识产权研究中的一个基本问题,本文从知识产权权利主体、客体和内容的构成上进行了分析,并对知识产权相关的构思、形式和表达作了介绍,指出知识产权的构思、形式和表达是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不能人为地进行分离。同时,对于相关概念的理解和认识也应该从客观的实际出发进行分析和把握。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从知识产权管理的主体和客体两个方面 ,论述了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以及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的差距与问题 ,在此基础上研究如何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的协调管理与保护 ,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权利关系的双重客体结构是法理视角的客体解读。知识产权具体客体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及其非确定性本质特征,是探寻知识产权理念、解读知识产权正当性、构建知识产权独特制度的逻辑起点。以此创建的知识产权基础理论,既简洁可行,又符合逻辑和学理的要求。  相似文献   

13.
孙尚 《法制与社会》2010,(7):289-289
民法体系错综复杂,概念繁多。本丈主要理清法律关系的主客体关系,权利主体、权利客体关系,民事主体、民事客体关系。然后,分析债的性质,得出债的概念。  相似文献   

14.
蔡养军 《美中法律评论》2005,2(11):46-50,60
从集体的来源和演变来看,集体是个处于不断变动中的概念,应当区分集体所有权在宪法、物权法与企业法上的不同含义。宪法意义的集体所有权有必要坚持权利主体的整体性和权利客体的不可分性两个原则,它构成集体制度设计的强制性限制条件。物权法意义的集体所有权应当进行法人所有权的法律构成,在宪法原则的范围内可以通过多种多样的用益物权实现民事主体的独立性和民事权利的有效流转。企业法意义的集体所有权则不一定要坚持权利主体的整体性和权利客体的不可分性适两个原则,应当给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留下空间。  相似文献   

15.
本文从各个方面论证了知识产权不应适用取得时效。指出取得时效的客体主要是物权,知识产权的特征和性质决定了适用取得时效将会带来一系列的弊端,知识产权制度本身可以解决权利人和使用人以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平衡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表现为权能的、行使的、时间的、主体的、客体的和地域的限制。权利限制制度的创设旨在权利人与社会大众之间保持一种利益上的平衡关系,基于同一目的,也有必要对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予以限制。  相似文献   

17.
一、导言 民法典知识产权篇专家意见稿第五条明确规定:“知识产权的客体表现为一定的信息,一般不能作为占有的标的,故不适用与占有相关的制度,如取得时效制度等。”然而,这一观点在民法学界并非没有异议。早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史尚宽先生就曾经指出知识产权至少可以适用占有制度中的取得时效和准占有。有介于此,本文将对占有制度在知识产权领域内的可适用性进行一些抛砖引玉的探讨。  相似文献   

18.
环境公益诉讼辨析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我国现有的环境公益诉讼研究过于关注技术细节和制度设计,而忽视了一些本该作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的理论核心问题。基于法院对4起环境公益诉讼迥然不同的处理,我们需要从性质、原告主体和客体三个层面对环境公益诉讼进行系统反思。从性质上看,我们不能再陷入传统诉讼制度理论的窠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二分法必然产生法理逻辑上的矛盾、遭遇现实的困境,环境公益诉讼应是一种特别诉讼,是现代社会中公民共同行为的有机组成部分;从原告主体看,检察机关并不是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最佳主体;从客体看,环境公益诉讼需要应对的是行为对环境的损害,不宜将对人的损害纳入环境公益诉讼的范畴。  相似文献   

19.
包括竞争法在内的知识产权法孕育于民法,虽有其个性化特点,但仍应以民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为指导。物权善意取得制度是否能够适用于知识产权的争议颇大,根本原因在于其客体的无体性,但鉴于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同质性与同构性,知识产权客体的无体性并不影响善意取得制度的精神内核与价值实现。技术秘密领域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更有其特殊性,国外立法例亦存在三种不同立场,但仍然给我带来诸多具有共性的启示,例如社会总体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以及不同权利之间保护强度的平衡。鉴此,在技术秘密侵权产品的交易中应当适用善意取得规则,这不仅是现有知识产权法规之间逻辑自洽的需要,也是当下我国技术发展阶段的现实需要,有助于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建议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出台司法解释:“该条第三款所指商业秘密包括使用该商业秘密生产的侵权产品,侵权产品的善意购买人通过正常商业方式、支付合理对价取得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20.
濮云涛 《法制与社会》2014,(22):290-291
气象预报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因为它具有知识产权客体的特征和实践基础,并符合著作权的主体、客体、内容要件。需完善立法和相关配套制度,以进一步保证气象预报信息的合法有效利用,实现国家、社会、个人利益的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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