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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缔约国于《WTO政府采购协定》之义务及我国因应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以承诺为基础在国内法制中转化适用GPA协定是协定加入国的一般义务.过往加入国通常采取符合本国宪政体制和经济竞争实力的承诺、建立或完善以政府采购法为基本法的统一法制体系来践履GPA义务.我国在加入GPA协定时除遵循一般规律外,还应采取对国有企业是否作为政府采购实体作出恰当承诺、统一政府采购法制、充分利用协定对发展中国家的例外和有关"空置条款"等措施来对接GPA协定.  相似文献   

2.
任际 《中国法学》2004,(3):113-119
政府采购不同于一般贸易行为,其经济学意义决定它要求独特的制度安排。政府采购进口法律规制主要表明对外来或有外国因素的政府采购控制及本域化保护,诸多国家已对本国政府采购进口的规制实现了规范化保护,我国政府采购进口也应以法律规制实现保护为宗旨的有条件的均衡的政府采购。  相似文献   

3.
陈茜 《法制与社会》2012,(25):100-101
政府采购法主体是政府采购法适用的一个核心问题,政府采购法的完善和有效实施必须以在各方当事人之间建立起权利相互制约、权责明确对等的内在协调机制为前提。本文旨在以我国现行政府采购法为基础,进一步分析政府采购法主体的内在结构缺陷,进而提出完善我国政府采购主体立法规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政府采购作为一种影响贸易流动的经济行为被各国和国际社会所规范,政府采购实体的适用范围问题是政府采购法适用的前提和核心,本文在比较国际贸易体系中关于政府采购实体国际规制的基础上,归纳总结了政府采购实体适用范围的特点和趋势,进而提出在政府采购实体国际规制的统一上借鉴《欧盟采购指令》解决方式的观点。  相似文献   

5.
陈兵 《法学》2020,(2):103-128
随着全球数字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线上线下的市场要素和市场力量不断集聚,超级平台从市场要素发展为要素与市场的联合体。在互联网市场动态竞争的场景下,现行反垄断法规制的目标、逻辑及方法正面临巨大挑战。建议引入多元利益动态平衡机制,更新反垄断法规制理念,关注互联网市场生态竞争系统的健康运行,主张对超级平台施行强监管、早监管、长监管的规制模式,探索建立审慎科学的预防+事中事后+持续的规制逻辑,革新SSNIP和CLA,结合SSNDQ和SSNIC,强调非价格因素和用户体验在超级平台反垄断法适用时的实际价值和作用。与此同时,激励超级平台自身建立和完善开放型生态竞争系统,积极主动参与由政府主导的反垄断合作规制项目,培育和提升超级平台的自治能力和社会责任。在此过程中,应总体抱持对超级平台包容审慎的规制态度,既要持续激励超级平台的竞争动能与效能,也要防治超级平台走向竞争固化所带来的弊病,最终实现互联网市场上开放型生态竞争系统的稳定运行。作为新兴科技产业与新兴经济业态的典型代表,超级平台还需特别关注竞争规制与产业促进之间的互动,以增进整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6.
完善我国政府采购法之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完善的政府采购法有利于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预防和遏止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等。但目前我国《政府采购法》存在适用范围狭窄,供应商的市场准入制度疏漏,政府采购方式疏落,政府采购监督制度粗疏,国内产业保护乏力等问题,需要以扩大适用范围,进一步明确建构供应商的市场准入制度,增强对政府采购方式的规范,健全政府采购监督制度,强化对国内产业的保护来完善《政府采购法》。  相似文献   

7.
李激汉 《北方法学》2022,(4):93-104
证券内幕交易规制范围确定的逻辑起点在于经济价值判断。应通过引入机会成本概念进行制度选择分析,强调禁止内幕交易行为是因为替代性制度在经济效果上“更优”,而不是直接认定行为本身无价值。在实施替代性制度的背景下,禁止内幕交易行为的道义标准仍然是规制范围确定的基础。总体上应摒弃客观行为违反“信息绝对平等”或者“信息平等获取”等令人误解之观念,根据内幕信息“获取”来源和“利用”用途区分不同的道义判断标准。内幕交易规制范围确定的逻辑终点是贯彻禁止内幕交易的道义标准而选择合适的规制路径和方法。我国应该选择折衷路径确定内幕交易的规制范围,并根据“利益冲突”和“非法获取”两个具体行为认定标准来具体执行。厘清证券内幕交易规制范围确定的内在逻辑,有利于理解现行立法不断扩展规制范围的共同趋势,也可为构建本土规制理论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8.
殷敏 《北方法学》2024,(2):127-140
全球数字贸易蓬勃发展的态势与传统国际贸易规制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数字贸易发展态势体现为国际贸易中的交易主体、交易对象及交易方式的数字化,其背后的法理成因在于传统国际贸易规制的外部应对机制、内部层次结构、整体调整手段的迭代速度均滞后于数字贸易变革的速度。目前国际规制依托于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等平台,从国际贸易规则数字化、国际规则内部结构多元化和规制手段科技化三个维度逐步演进。中国应在国际数字贸易规制塑造中有所作为,以服务国家利益为目标,以促进数字贸易自由化为发展方向。对此,中国应积极参与数字贸易新议题国际谈判,通过发展国际数字贸易来书写规则,并采用技术手段对贸易秩序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9.
从经济规制的国际协调的含义、历史以及最近被广泛利用的背景、国际协调的分类(对象、程度与方法)、除国际协调以外可供选择的方法、为实现经济规制的国际协调而进行的多边谈判中出现的主要论点等有关经济规制的国际协调的基本理论问题来看,在对跨越国境的经济活动维持传统的规制(边境措施的缓和、承认国内措施的多样性等)已变得日益困难的情况下,对于规制主体的国家来讲,经济规制的“国际协调”将是一个与经济全球化相适应的有效尝试。  相似文献   

10.
我国劳务派遣用工中出现的严重问题与理论研究滞后及对国外立法的借鉴不足直接相关。劳务派遣法律制度主要由7项基本要素构成:劳务派遣合同的适用条件、可续签的次数、累计持续时间、向直接雇佣和不定期合同转化的条件、劳动派遣的形态、登记和报告要求、同工同酬和同等工作条件等。4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立法比较可见,我国劳务派遣的整体规制水平处于国际低端,因而调整思路为适度提高,调整重点为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的管制。具体制度改进方面,建议确立登录型和雇佣型两种方式、建立许可与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派遣用工适用的岗位性质、限制派遣合同的续签次数或持续时间、建立向直接雇佣转化的机制和完善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的连带责任等。  相似文献   

11.
1999年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章尚锦  余民才 《法学家》2000,(1):103-107
一、国际法学部分 (一)概述 1999年是国际法学的研究形势较好的一年。一方面,今年恰逢第一次海牙和平会议召开一百周年和日内瓦国际人道法四公约签订五十周年,同时也是联合国国际法十年的最后一年。国际法得到广泛普及,遵守、维护国际法成为共识。另一方面,新殖民主义、霸权主义抬头,发生了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无视联合国的权威对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进行长达78天的空中打击和轰炸中国驻南大使馆、造成我使馆人员伤亡及财...  相似文献   

12.
13.
作为晚近中国政府改革的措施之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逐渐为各地政府所推崇。这其中,民事责任已不足以解决所有问题,需要公法责任的补足。此时,公法责任的基础、主体和内容都发生了变化,其基础强调科层制和市场的耦合,主体包括行政机关(服务提供商)、私主体(服务购买商)两个维度。同时,内容上包括监管责任、保护性责任、担保责任等。由此,可对公私责任的分配窥见一斑,这也是未来行政法学研究的新课题。  相似文献   

14.
蔡从燕 《法学研究》2009,(1):178-193
国际法包括私法意义上的国际法和公法意义上的国际法。近现代国际法本质上是一种私法意义上的国际法,但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与复杂必然要求建立某种形式的等级制与集中化架构,公法意义上的国际法应运而生。作为一种后发的法律秩序,国际法受到较为成熟的国内法的影响是很自然的。在借鉴国内公法发展国际法时面临某些重要的障碍,也会产生不可忽视的风险,应该予以充分的注意。国内公法日益影响国际法的趋势对于中国的国际法理论与实践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15.
我国国际私法的萌芽可以追溯至西周时期,其后经历了一个从分散立法到单行法典立法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际私法的体系逐步建立,但是其仍然不能够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需要。在立法范式上,我国应当制定国际私法法典,完善区际冲突法规定,并且在价值取向上兼顾国际社会本位的理念。  相似文献   

16.
Netherlands International Law Review -  相似文献   

17.
国际调节与国际经济法学科理论新视角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伴随市场国际化产生国际调节机制。国际调节同市场调节、各国的国家调节互相配合、制约 ,相辅相成 ,共同构成国际市场调节机制体系。国际调节需要相应的法律予以规制和保障。这种规范国际调节、调整国际经济调节关系的法律 ,即为国际经济法。国内外国际经济法学界普遍认为 ,国际经济法调整国际经济关系。他们把平等主体间一般商品货币关系即商事关系也纳入进去 ,是一种大国际经济法观点。大国际经济法观点的产生有其历史根源。以WTO为代表的国际调节及其立法的产生和发展 ,将促使人们对传统国际经济法理论作反思 ,并在国际经济调节及其立法的基点上重构国际经济法学科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18.
公私法的划分与法的内在结构   总被引:26,自引:0,他引:26  
公私法的划分是法理学的基本问题之一 ,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须解决的一个基本问题。本文回顾了公私法划分的历史 ,评析了学者们关于公私法划分的根据 ,对公私法的含义进行了新的阐释 ,认为公私法的划分是法的内在结构问题 ,划分公私法的直接根据是法律调整的不同方法 ,而法律调整的方法 ,基本上或主要地决定于法律调整的对象。明确这一问题 ,有利于澄清长期困扰法理学界的一些重要问题 ,以便根据法律调整对象的不同和实际生活的需要 ,选择最佳的法律调整方法 ,这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9.
International Journal for the Semiotics of Law - Revue internationale de Sémiotique juridique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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