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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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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琨 《法庭内外》2021,(1):25-28
“让人民群众更加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地解决纠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司法审判中的获得感”是北京法院推进改革始终坚持的目标。  相似文献   

2.
上海市奉贤区司法局奉城司法所所长徐治飞,在履行各项职能的过程中,善于借力、着力、发力,尽其所能,协调各方,狠抓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和内部管理。他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成功化解了大量民间纠纷,妥善调处了一些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为奉城地区的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受到了群众的称赞。2002年被聘为奉贤区首批首席人民调解员,2005年被评为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06年3月当选为上海市人民调解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  相似文献   

3.
邹密  范诗蒙 《中国审判》2009,(12):56-57
人民性是人民法院本质属性和核心价值,是对“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高度概括。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审判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平台,按照“符合国情、群众欢迎、简便易行、公正高效”的要求,努力使司法为民举措更加完善,纠纷解决手段更加多样,为民服务方式更加便捷,人民群众普遍受益,在法院窗口彰显了人民司法的人民性。  相似文献   

4.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在全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而群众路线的核心内容是密切联系群众。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尤其是基层法院,处在审判工作第一线,直接与人民群众接触和交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及新类型纠纷不断涌现在基层。新形势下,基层法院如何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达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和公正,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司法服务,进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的终极目标,是摆在我们基层法院面前的重大课题与任务。  相似文献   

5.
在化解矛盾已经成为当前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的大背景下,任何社会机构、社会力量和个人都应当自觉地加入到纠纷解决的队伍中去。人大代表参与诉讼调解对于最大限度地动员纠纷解决资源、转变法院的工作作风和审判作风、践行人民司法为人民的司法本质和增进司法民主等均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但必须警惕的是,人大代表协助诉讼调解和人民司法并不是要完全撇开国家现行法律和司法技术,由法官以外的人仅仅依据地方知识和民间情理解决纠纷。我们应当追求一种能够在国家权力与民间自治、法律文本与地方知识、正当程序与实质正义、应然价值与实证经验、理想图景与严峻现实之间不间断地往返和流动的弥合型司法模式。  相似文献   

6.
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大量矛盾纠纷诉诸司法,广大人民群众牵涉、参与诉讼活动不断增多,由于亲眼目睹和亲身体验诉讼活动,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深恶痛绝,对严格、公正、文明、清廉执法的要求  相似文献   

7.
新时期,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越来越多,司法需求的多样性与人民法庭职能定位不适及发挥不充分之间产生了显性矛盾。在群众观语境下,应重新界定人民法庭职能,充分发挥其在案件审理执行、指导调处矛盾纠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参与辖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邴志凯 《人民检察》2013,(19):37-40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及法治化的逐步推进,各种新型的社会问题、社会纠纷不断涌现,司法公信力建设也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问题和热门话题。从当前司法机关面临的形势来看,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能力相对滞后的主要矛盾没有解决。人民群众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和期待不断提高,客观上要求司法机关要牢牢把握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自觉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主体,是国家依照法律维  相似文献   

9.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在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暨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第十一次专题汇报会上指出:要"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措施,把改革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  相似文献   

10.
《法学》1986,(5)
今年《法学》杂志开辟了“司法助理员之家”专栏,看了以后很高兴,自己搞了多年司法助理员工作,有许多想法要谈。司法助理员工作有三条:一指导调委会工作,二参与调处疑难纠纷,三进行法制宣传。平心而论,要做好这些工作是十分艰难的。一、指导调委会工作心有余力不足。现在的调委干部多数是热心群众工作的退休人员,调处人民内部纠纷缺乏经验,尤其在民事纠纷增多的今天,对他们加强工作指导,开展业务培训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司法助  相似文献   

11.
胡剑锋 《法制与社会》2012,(19):153-154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指出:"检察机关既是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检察人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检察机关在履行检察职能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群众、切实服务群众、积极组织群众、有效引导群众,最大限度地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工作。  相似文献   

12.
龙久顺  黄伟 《法制与社会》2013,(26):218-219
2012年以来,台江县人民法院在县委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坚持司法专业化与大众化相结合,探索推行"三调联动"、"五位一体"调解机制和"两级三类"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了"能动司法创建和谐乡村办公室"、"法官驻村调解工作室"、"110法庭"等,在制度设计中,着眼手定纷止争、维稳促和,不但解决了许多进入诉讼程序后我们可能解决不了、解决不好或解决后难以执行的案件,而且从源头上消除了一大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取得了群众拥护、党政支持、各界欢迎的良好效果。  相似文献   

13.
2月20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祝雪兰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人民法院走访调研,实地了解该院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贴心的诉讼服务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最直观体现。”站在苍梧法院宽敞明亮的诉讼服务中心内,祝雪兰对人民法院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能力和水平给予了充分肯定。  相似文献   

14.
<正>人民法院既是宪法规定的审判机关,也是党和国家的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人民司法既要在个案中宣示法律和正义,又要在审判中修复、拉近、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司法领域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就是要在司法目的上体现群众立场,以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本;在司法方法上体现群众感情,以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  相似文献   

15.
一就地审判的意义和它的发展就地审判包括就地调查、就地审理(调解)、就地宣判和就地执行。这是一种走群众路綫的审判方式,它最能体现人民法院便利人民、联系人民、依靠人民,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作风。作为实施人民民主专政重要工具之一的人民法院,所以要实行这样的审判方式和作风,这是因为:第一,人民法院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司法工作者是人民忠实的勤务员,它捍卫着党和国家的利益,也就是人民的利益,因此它必须尽量地便利群众,用群众最满意的方式执行自己的职务。第二,人民法院进  相似文献   

16.
徐永伟 《人民调解》2008,(12):35-36
当前.如何应对多发多样的社会矛盾纠纷,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职能作用,彰显群众自治、政府服务和调解为民的社会管理新理念.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是一个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17.
杨临萍 《人民司法》2023,(19):4-9+1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巡回区房地产及建工诉讼案件数量逐年增长,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减少诉讼增量的工作压力大。房地产及建工领域的矛盾纠纷,多数牵涉到建筑公共安全、老百姓住房、农民工工资,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福祉,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第六巡回法庭巡回区人民法院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能动司法,建立健全诉源治理联动机制,协同推进巡回区房地产及建工领域矛盾纠纷诉源治理。联动机制建设的首要任务是把房地产及建工领域的诉源治理工作纳入党委领导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当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常设机制;重点是建立府院联动机制,首先是住建部门和人民法院的联动,还要协调司法行政、自然资源等相关行政机关联动。进一步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诉源治理新格局要坚持源头治本优先,从根源上预防减少矛盾纠纷。要把非诉机制挺在前面,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相似文献   

18.
魏县法院坚持把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开展便民利民服务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转变服务方式,从就案审理向源头治理转变,变被动受案为主动疏导,变坐堂问案为巡回审理,使大多数的矛盾纠纷在群众家门口得到解决。  相似文献   

19.
一、司法权威的概念 任何纠纷只要进入了司法的调控范围内,都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四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主体因素:当事人和作为中立者代表,即司法机关里对纠纷进行裁决的司法角色——法官;二是活动场景:这包括司法角色和当事人解决纠纷所赖以进行的物理场景,如法庭、法官穿的袍服、在法庭上使用  相似文献   

20.
《政法学刊》2017,(4):58-64
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是新时期全面法治的价值要求和新一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司法听证将更多的主体引入司法活动中、将更多的意见导入司法裁决之中,有助于将司法与人民、法意与民意有机连接起来,从而成为推进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渠道。在价值取向上,司法听证制度能够推动群众参与、促成民意商谈、强化民意监督、保障群众参与权;在运作机制上,群众参与主要通过扩大了的司法听证组织和其中的人民听证员来扮演参与代表或代言人角色,通过规范化的听证评议活动及其结论来发挥民意载体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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