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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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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证据规定》确立了我国的民事限制自认制度,创设了部分自认和附条件自认两种新的自认方式。然而,司法实务中对其理解和认识并不统一,严重影响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效果。从法理上而言,限制自认的理论基础,一是辩论主义的第二要义,另一为自认可分性理论。基此,对于被告的可分性事实陈述,自认部分应适用自认构成要件,即从客体、场域、“一致性”、“不利性”等四个方面加以规制;附加部分适用证明责任分配规则,需要根据附加请求原因、附加抗辩或附加否认等不同类型,进行具体判断。自认部分与附加部分之间的“可分性”,需要根据附加事实的种类“审酌断定”。  相似文献   

2.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近年来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新刑诉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但该制度存在案件适用范围较窄、附加条件不明确、检察机关定位不清、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法律效力规定矛盾等缺陷.在基层检察实践的基础上,对试行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的情况、效果、问题进行总结和剖析,提出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3.
林琳  侯进荣 《山东审判》2003,19(6):89-92
民事诉讼中的自认,是指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就对方当事人所主张对其不利的事实,在诉讼书状内,或在法庭陈述中,承认它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广义上的自认还包括对他方所提诉讼请求的承认,但一般是指对  相似文献   

4.
自白规则——外国证据规则系列之五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英美证据法上的自白     英美证据法上的自白和大陆法上的被告人供述在概念上并不完全等同。所谓自白,是指“被指控实施犯罪的人对另一人自愿作出的承认自己犯有指控罪行,并披露罪行实施的情况或参与实施的情况的陈述”。也就是说,自白仅指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所作的对自己不利的供述。自白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自白包括自认,即对所涉嫌的犯罪事实的部分承认或有保留的承认。狭义上的自白则专指对于所涉嫌的犯罪事实的全部供认。自白规则所针对的是狭义上的自白。   英美对抗式审判得以开展的一个必要前提是控辩双方…  相似文献   

5.
一代理人自认是自认的一种,与其相对应的概念是当事人的自认。一般来说,人们通常指的自认主要是当事人的自认,而代理人自认则是作为自认的一种例外情况出现的。所谓代理人自认指在诉讼过程当事中,代理人对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主张的事实表示承认,依据法律规定,这一承认具有当事人自认的效果,从而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代理人自认成立的理由有二:一是基于代理制度的要求,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所作的意思表示视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并对当事人形成约束:二是基于提高诉讼效率的考虑。现代诉讼中,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的现象越来越普及,甚至当事人不出庭应诉,而只有代理人应诉的现象也频频出现,若不能将代理人自认视为当事人自认,则对于  相似文献   

6.
朱蕾 《法制与社会》2011,(12):136-138
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在诉讼中主张的事实所作的陈述,特别是不利于己的事实陈述,以言词或行动承认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从而该事实主张者的举证负担转由承认者承受的一种证据法制度。自认规则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制度,本文拟对民事诉讼自认规则的一般理论进行探讨,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自认规则,尤其是《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自认规则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一、行政诉讼自认规则的理论问题 一方当事人就对方当事人主张对其不利事实予以承认的声明或者表示,称之为“自认”。自认规则是自认的提出、审查、采信所应遵循的准则。自认规则在许多国家的民事诉讼中被采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问题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证据规定》)第8条的规定亦确定了自认规则。在英美法系中,行政诉讼适用于民事诉讼程序。我国的行政诉讼是从民事诉讼中脱胎而来的,其基本原理是相通的。但是我国的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在举证责任、审理对象及审查范围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区别,所以行政诉讼的自认规则与民事诉讼的自认规则亦应有明显的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在起草《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证据规定》)的过程中,对确立行政诉讼的自认规则中的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研究。 (一)自认的证明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8.
<正> 监狱法学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监狱法学以监狱立法和监狱行刑活动为研究对象;广义的监狱法学除研究上述内容外,还研究监狱史、狱政管理、狱囚心理、监狱经济管理、监狱医疗卫生、监狱统计、监狱建筑等内容。从此种意义上讲,广义的监狱法学等同于监狱学。本文所研究的是广义的监狱法学。除特别指明的外,本文以“监狱法学”代表含“监狱学”与狭义“监狱法学”在内的所有有关专著、教材、课程及相关研究,而论述的重点则在狭义的监狱法学。  相似文献   

9.
论律师参政议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郑春乃 《中国司法》2006,(10):54-58
一、律师参政议政的涵义与特征(一)律师参政议政的涵义什么是“律师参政议政”?其答案可谓众说纷纭,概括起来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的参政议政是指:律师以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身份,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依法履行其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职能的各项活动的总称。广义的参政议政  相似文献   

10.
我国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一次对自认制度进行了规定,是具有深远意义的。本文围绕自认制度的核心问题即自认的效力进行分析,从自认效力的依据为基础,分析不同主体进行自认的效力,提出自认适用的限制方面,努力进行一种有价值的探讨。  相似文献   

11.
英美法中,“代理人”一词可在广狭两种意义上使用,广义包括受雇入和独立合同人,狭义仅指受雇人。《海牙一维斯比规则》的概括免责条款与非合同索赔条款中的“承运人的代理人”同名不同义,前者采广义,后者采狭义,造成差别待遇问题。《汉堡规则》两个条款中的“承运人的代理人”同名同义,均为广义,消除了差别待遇,具有积极理论和实践意义。《鹿特丹规则》未用“承运人的代理人”一语,似将其作了分身处理,但有一定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章的“承运人的代理人”本应采广义,但限于国内法对代理人应从事法律行为的固有理解,不能把某些履行辅助入包括进来,仍存差别待遇问题。建议用“使用人”替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章“承运人的代理人”中的“代理人”,或者,直接将“承运人的受雇人或者代理人”改为“承运人的使用人”。  相似文献   

12.
刑罚的流弊引发了西方国家的非刑罚化运动。对于西方国家的非刑罚化运动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国内学者认识不一。目前在我国,非犯罪化是广义的"非刑罚化"的内容之一,狭义的"非刑罚化"应当包括免予刑事处罚单纯宣告有罪、免予刑事处罚予以非刑罚处罚、对犯罪独立适用的保安处分等内容,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当保持清醒的认识。  相似文献   

13.
许楚敬 《时代法学》2011,9(2):90-96
无论是在国际公法中,还是在WTO争端解决中,如何界定"规则冲突"的概念,都是一个悬而未决、难以确定的问题。在国际公法和WTO争端解决中,关于规则冲突的概念,都存在定义的广义与狭义之争。在国际公法中,比较流行的是狭义的冲突定义,不承认权利可能与义务或禁止相冲突;在WTO争端解决实践中,究竟是应该采用狭义的还是广义的规则冲突的定义,目前尚未有定论。然而,狭义的冲突定义在法律上是不恰当的,并且导致自相矛盾,因此,在WTO争端解决中,关于规则冲突的狭义定义是不可取的,必须首选一个广泛的定义,把允许与义务或禁止之间冲突的情况,即矛盾的冲突,也视为构成规则冲突。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法中教唆犯的两种涵义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教唆犯是广义教唆犯 ,它具有两种表现方式 ,即狭义教唆犯和以教唆的行为方式实施的间接正犯。狭义教唆犯是人们现在通常所说的教唆犯 ,它只具有从属性 ;以教唆的行为方式实施的间接正犯仅具有独立性。从解释论上看 ,我国现行刑法第2 9条第 2款的规定是处理以教唆的行为方式实施的间接正犯的正确法律根据 ;从立法论上看 ,应该采取分立条文规定狭义教唆犯和间接正犯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5.
提高《海商法》课程教学效果之路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海商法课程的理论性、实践性和专业性极强。有关该课程的内涵既有广、狭两义之说,又涉及国内立法与国际公约的衔接;既有自身完善与法域拓展,又有民商法的一般性与海商法的特殊性;既有本课程体系的科学性、完整性,又有多学科知识的结合和实体法、程序法与冲突法的兼容。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遵循主导性和自觉性、同一性和差异性、理论性和实践性,努力提高教学效果,注重基本理论与专业知识的运用,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多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和多培养高水平专业人才,是设置海商法课程的重要目的之一。  相似文献   

16.
现有合同效力类型体系不够科学,有必要重构。合同的效力类型应划分为三类五种。合同有效(广义)包括依法成立的合同的有效(狭义)和可撤销合同的有效。合同效力待定实为法律约束力待定。合同无效(广义)包括合同绝对无效(狭义)和相对无效。此“三类五种体系”始终以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为基点,与现有的以“生效”为基点的合同效力类型体系均截然有别。该体系还表明,合同有效乃生效的必要前提。应当承认合同有效乃介于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之间的独立的效力层次。  相似文献   

17.
物权法中的共有是指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共有,仅为狭义的共有。广义的共有尚包括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共有和准共有。将共有作狭义和广义区分,才能更好地衔接《物权法》与《民法通则》及《民通意见》中有关共有规定的关系。共有类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应推定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物,而共有物经占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同意而被处分时,其他共有人有转让自己所持份额的权利。共有物分割请求权应视具体情形来确定其权利性质是请求权还是形成权。  相似文献   

18.
生命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通常所说的生命权是指狭义上的生命权。生命权的基础性、不可逆转性和不可补偿性决定了生命权应当入宪,而生命权入宪则是对生命权基础性价值的确认和彰显,表达了对生命权的尊重,也将提高人们尊重生命权的意识,同时将进一步推动生命权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相似文献   

19.
“古诗十九首”的女性形象有广狭义之分:广义的女性形象包容了其中不同阶层,不同背景的女性,狭义的女性形象是其中出现最频繁的思妇(本文所指)。思妇“万千风情在一身”的姿态是读者无法抗拒而心怀倾慕的此岸性存在,她的表现意识和个体心灵效应是升华的体验性的彼岸意义。在此岸形象浮出水面并得以深化的同时,彼岸意义也随着思维的扩散趋向于异样的空间。思妇形象是对人生软弱心理的普遍概括,浸透着生命苍凉的悲感,获得了震撼人心的审美效果。  相似文献   

20.
广义的所有制概念,指生产条件的分配,即包括物质生产条件的分配, 和人身的生产条件,即劳动力的分配;狭义的所有制,专指物质的生产条件的分配。 长期以来,我们无视广义所有制概念,单纯把生产资料公有制视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 的基础,回避劳动力归个人所有这一事实,从残缺的所有制概念出发推演一切,陷入 形而上学。只有正视社会主义下“生产条件的分配”内含的公与私、社会与个人的矛 盾,从广义所有制内含的矛盾出发对现实进行逻辑分析,才能走向真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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