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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4 毫秒
1.
对修改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适应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实现法制统一的需要,亟待对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调整、规范和完善。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更名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在修改时应遵循现实针对性与较强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实体与程序并重的原则,遏制权力滥用与尊重、保障人权的原则,法制统一的原则以及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相似文献   

2.
粮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确保粮食安全。  相似文献   

3.
粮食安全不能建立在农民粮食种植的超低收入上,也就是不能由农民来承担粮食安全的成本,但建立在国家高额的资金补贴上同样没有出路。当粮食种植的效率收益已经远远大于其原有的社保福利收益的时候,国家就可以考虑用低价收购土地福利。方法是"地租赎买"。  相似文献   

4.
公司法上的出资义务是发起人、认股人以及股东依法向公司履行的一项给付义务。违反该项义务,应当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但其股东权的行使应当受到制约。股东权限制理论是从违反出资义务股东的角度作出的制度安排,但这一理论安排没有考虑到具体的违反出资行为对公司及守约股东的损害程度,而且不能明确何种权利应当受到限制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受到限制。事实上,赋予公司和守约股东抗辩权更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守约股东的利益。在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下,股东转让股权的,无论受让人善意与否,均应当连带承担出资补足责任。在股东拒不履行出资义务时,公司可以启动失权程序,终局性地解除违约股东的股东资格,以达到维护公司稳定、保护公司资本真实的目的。  相似文献   

5.
粮食是一个具有经济性质,又具有公共品性质的特殊商品。国家要保证粮食的经济安全、保证粮食生产者的利益,必须进行支持保护。支持保护的对象不能像过去一样进行“普惠式”的支持,也不能进行间接支持,而是进行区域性直接支持。对国家粮食主产区(或者国家粮食优势生产产业带)的生产者进行直接的补贴。  相似文献   

6.
浅论我国期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提出了我国期货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相关问题的原因,并根据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现实状况,提出了相应的对策,要求有效协调市场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提高市场运行绩效,实现阶段性目标与长远目标的统一,促进期货市场稳定、持续、高效地发展。  相似文献   

7.
有限责任公司是出现比较晚的一种公司形式,这种公司吸收了无限责任公司和合伙的人合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资合性。以其规模小、组织机构灵活等优点获得了很多投资者的青睐,其投资者一般都亲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合性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要有互相忠诚彼此信任的股东组成,而股东之间有纠纷发生僵局时,为了维持股东之间的人合性就应当允许股东退出公司。然而公司法为了维护股东的人合性以及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资本的封闭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那样通过在公开市场上转让股份而退出公司。所以为了使股东得以解脱、公司的经营管理正常进行,就应当允许股东以退股的形式,收回其投资。对此,我国《公司法》通过第75条的规定引入该项制度,但仅仅对异议股东股权回购的情形作了规定,对于行使主体、行使程序、价格等却没有规定。本文从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基本理论出发,全面地考察了《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找出其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完善的构想。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54条明确规定了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具有抗命权,但在实际运行中抗命权具有不确定性。公务员的抗命权应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才能提高其行政能力,才能促进公务员法在运行中不断完善与发展。  相似文献   

9.
电子商务立法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 ,可先采用条例形式 ,在今后实践中再充实完善。电子商务法应设置总则 ;未满十周岁的儿童不能成为电子商务的主体 ,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监护人承担 ;认证机构应具有电子商务的主体资格。对签署、证据、成立等行为应作出效力规定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是电子商务的行政管理机关 ,各级邮电管理局也应成为管理机关。当事人在交易中违反民事法律 (规 )、合同约定的 ,均应承担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0.
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条件下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要立足于未来较长时期我国粮食供求偏紧、结构性矛盾突出的总体格局,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种粮积极性,不断改进和完善粮补政策,合理利用国际市场调节国内粮食需求,有效控制粮食进口规模。  相似文献   

11.
借鉴西方的表决权代理与表决权信托制度的有关经验 ,我国应将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表决权证券化为类似于股票一样的国有股表决权信托证 ,并在沪深股市竟价发行后上市流通交易 ,与原有流通股一起共同构成统一的公司控制权市场。国有股控制权的流动化、市场化将有助于构筑国家与上市公司经营者之间的信托关系 ,建立外部控制机制 ,实现政企分开 ,构建股市的用手投票机制 ,促进经理人市场的形成 ,从而改进我国公司治理环境  相似文献   

12.
股东资格是出资人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隐名股东资格认定问题上,“双重标准、内外有别”应当成为处理隐名股东资格纠纷遵循的基本原则。具体而言,对于公司内部关系.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对股东资格及股权权益的分配有约定的依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原则上依据股东资格认定的实质要件来判断:对于公司外部关系,依据股东资格认定的形式要件来判断,即原则上确认显名股东的股东资格,并以工商登记的效力为最高标准。  相似文献   

13.
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方式仅限于自益权和共益权同时让渡。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种股权转让方式的弊端日益显现。基于自益权和共益权的不同性质,在股权转让时,应把这两种权利分离,分别进行转让。对于可能因此而引起的权利冲突,可通过规范股权转让行为等方式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14.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部系统规定治安管理处罚主体、程序、执法监督等内容的法律,是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基本程序规范。这部法律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治安权益、规范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依法行使治安职权、依法处理治安案件、依法处罚治安相对人等方面,都具有广泛而深远的意义。在这部法律审议和修订过程中,对警察权的规范和控制一直是被关注的事,这正是由于警察权的大小直接关系着公民合法权益的实现与否。  相似文献   

15.
我国粮食生产自2004年至2007年已连续4年增产,国内粮食供给相对充裕。但与此同时,粮食市场却波浪迭起、涨风不断。宏观调控措施似乎也难迅速奏效。除了国际粮食市场涨风波及等因素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政府对粮食市场宏观调控目标的公益性与粮食零售市场受控载体营利性的矛盾。  相似文献   

16.
台湾“行政程序法”于1999年2月3日公布,2001年1月1日起施行。依据台湾“行政程序法”第l条规定:“为使行政行为遵循公正、公开与民主之程序,确保依法行政之原则,以保障人民权益,提高行政效能,增进人民对行政之信赖,特制定本法”。台湾“行政程序法”之内容分为“总则”、“行政处分”、“行政契约”、“法规命令及行政规则”、“行政计画”、“行政指导”、“陈情”与“附则”等八章,共175条。自1999年2月3日公布至今,除于2000年12月27日及2001年6月20日两度修正公布第174条之1有关职权命令失效日期之规定,2005年12月28日配合政府资讯公开法之公布施行删除第44条、第45条之规定外,其余条文均未变动。台湾“行政程序法”实施之成效,包括强化民权保障、深化民主原则、贯彻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增进人民对行政之信赖、行政法总论之法典化等。晚近,大陆倡议制定行政程序法之呼声不断。本文拟略述台湾“行政程序法”之立法沿革、主要内容、实施成效、所遏问题,期能为大陆行政程序法起草工作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7.
美国以《出口管理法》和《武器出口管制法》为基本框架建立起宽泛而严厉的出口管制法律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对特定物品和技术的管制维护国家安全,落实美国外交政策。诱惑侦查频频亮相于出口管制执法活动中,呈现出介入的超前性、高度的欺骗性、极强的诱惑性等特征,并且更多地体现出一种“将犯罪意念植入无辜者脑子”的倾向。近几年来美国出口管制执法部门频繁地将这一策略运用于在对中国的出口贸易管制中。有鉴于此,国家应当建立预警和宣传服务机制,加强领事保护和外交保护,企业或个人应遵守美国出口管制法律制度,善用合同中的“鉴于条款”,诉讼中可以借助“陷阱抗辩”等相关的司法规制以维护自身利益和安全。  相似文献   

18.
侵权行为法的本质和地位是侵权法研究中的基本问题,传统大陆法系中侵权行为法作为债法的一部分而存在。侵权行为法的本质应是一部民事责任法,具有独立于债法的地位,确立侵权法独立的民事责任法地位,对完善我国民法体系、更好地发挥其功能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9.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飞速发展 ,证券市场所存在的法律真空也呈现出来 ,只有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法律规制已经明显不足 ,《1·9规定》对虚假陈述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案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标志着我国证券民事赔偿机制初步建立。根据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情况 ,还应继续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 ,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等侵权行为也加以规制 ,以完善我国的证券民事赔偿机制  相似文献   

20.
社会保障立法观念的演进及其取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世界范围内的社会保障立法,以英国“济贫法”为肇始,经历了以德国、美国为代表的近现代立法变革,在立法观念上已经发生了实质的变革,形成了一个以“弱势群体生活保护法”为核心内容的新兴法域。我国未来的社会保障立法,应当以弱势群体为保障对象,以“生存权”保障为核心理念,以社会连带责任为运作机理,以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及可持续发展为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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