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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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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芳 《法制与社会》2010,(6):101-102
在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下,单据中的微小瑕疵也可能成为银行拒付的理由。此时货物虽已装运,但正本单据依然为卖方所持。卖方能否直接请求买方进行支付?买方是否能够以银行拒付为由解除买卖合同?本文旨在探讨在银行合法拒付的情形下,基础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受到的影响。  相似文献   

2.
论议付行在信用证审单中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货物本身,银行处理单据的合法与否事关重大。本文根据相关国际惯例和各国法律实践,着重分析银行在审单过程中的独立性原则、银行审单的标准及发现不符单据后的有效拒付问题,以期对银行的实际操作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3.
信用证欺诈,是指信用证受益人在根本无货或者质量低劣无法交货的情况下,单独或与他人恶意串通,伪造符合信用证要求的一种或几种单据,从开证行骗取信用证项下货款,从而使开证申请人遭受经济损失的行为。开证行如无证据证明信用证项下单据是受益人单独或与他人恶意串通伪造的,目的是从开证行骗取信用证项下款项,且该伪造行为已经给开证申请人造成了实质性损害,不能援引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拒付信用证项下款项。  相似文献   

4.
从分析信用证上面的条款着手,在不损害信用证独特性质的前提下,利用合同法的理论,通过将体现开证行和受益人合意的、单据性要求的条款称为信用证“单据条款”来界定其反面——信用证非单据性条款;分析了相关的法律对于信用证非单据性条款的规定,以厘清法律对于这种条款的意见;通过比较分析两个相似的信用证非单据条款判决来分析司法实务界的看法,指出法院在处理非单据条款的时候会突破UCP500第13条(C)的规定而适用合同法。最后对如何处理这种条款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5.
笔者接触到的几家涉外经济案件,都与信用证欺诈有关。在出口贸易中,个别不法外商,恶意利用开立信用证的主动权,擅自增添卖了难以实施的信用证特殊条款,对。比,我方有的外资业务人员为了早日创汇急于出口,非但不拒绝对万强加的信用证条款,反而想方设法迎合对方信用证条款的无理要求,甚至虚造单证以求得符合信用证的交割单据的条件结果在出口货物装运以后‘由于我方提供的单据与信用证条款要求不再而遭拒付,对方反以我不按信用证要求交单,影响及时提货,进而以我方违约为申诉诸当地法院,追究我方法律责任。这是不法外商利用我方工…  相似文献   

6.
信用证机制下开证行拒付行为的性质及开证行在享有拒付权时的独立性问题迄今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本文认为银行的拒付行为在信用证项下不同法律关系中具有不同的属性,实践中开证行联系开证申请人并不意味着开证申请人享有拒付权。  相似文献   

7.
信用证与汇票法律关系比较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信用证和票据都是银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用证下也经常使用汇票。但是信用证与汇票有何相通性和差异性、各类信用证如何使用汇票、信用证与信用证下作为一种单据的汇票关系如何、信用证下汇票的基础关系与一般汇票的基础关系有何区别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基于信用证规则和票据法原理对这些问题提出见解 ,并对一般汇票下付款人付款必须无条件而信用证下汇票付款人必须仍凭合格单据付款这一疑难问题提出了探索性分析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经常出现信用证相关单据使其单据一致于信用证条款而进行欺诈的行为。本文指出欺诈例外原则作为一种外在的法律救济手段,对防治信用证欺诈有很好的作用。文中认为有必要对国外的判列以及具体适用进行分析和借鉴,以期为解决我国的信用证欺诈问题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9.
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而相关银行在处理信用证单据时的规则和责任已成为诸多此类法律纠纷的焦点.本文紧密结合国际著名的典型案例,深入分析了下列四个问题:(1)处理单据的时间要求;(2)独立审单责任;(3)拒受通知的内容;(4)拒受通知的传递方式.  相似文献   

10.
法〔2003〕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各受理涉外商事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及各海事法院:今年以来,国际钢材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受其影响,我国国内部分钢材产品价格也呈下降趋势。进口成本与内销差价的急剧缩小直接影响了钢材进口商的商业利益。一些进口商遂要求银行寻找单据理由对外拒付,或者寻找一些非常牵强的所谓“欺诈”理由申请法院止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一些法院随意裁定止付所涉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已经对外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维护我国法院和我国银行的国际形象,现通知如下:1.严格坚持信用证独立性原则。信用证是独立于基…  相似文献   

11.
论信用证单据欺诈中的银行付款责任与法院禁付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用证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由于它在原有商业信用的基础上加上了银行信用,因而已成为现时使用最为广泛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但由于信用证内在交易的基本原则所固有的理论缺陷,加之国际范围内反信用证欺诈的合作程度不高以及信用证欺诈的风险小、成本少、收益大等内外诱因,致使近些年来信用证欺诈日益盛行n那么当卖方利用伪造的单据企图欺诈时,银行能否以欺诈为理由拒付?买方是否有寻求司法救济的适当途径?对此各国学者众说纷经,各国法院的判决也互见歧异。从严格意义上讲,无论何种形式的信用证欺诈,在欺诈结…  相似文献   

12.
信用证软条款问题研究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信用证中的软条款,常常在信用证生效和受益人收集单证等环节上制造障碍,使得受益人无法依据信用证规定交付单据,获得货款.国际商会及其UCP5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并没有禁止信用证软条款.软条款的根本法律特征是将信用证变为附"生效"条件和附"实现"条件的法律文件.对此,可以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包括统一信用证的格式和条款,信用证条款应尽可能平衡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外贸公司在从事出口贸易时应加强对信用证条款的审核,以防止和避免软条款给出口方带来损失.  相似文献   

13.
略论跟单信用证欺诈中开证行的权利和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跟单信用证是当今国际贸易结算中最常见、最重要的一种支付方式,但涉讼纠纷也为数不少。本文从跟单信用证的诱因及表现形式入手,在对《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性质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着重探讨了跟单信用证欺诈中开证行行使拒付权的理论依据和行使条件,并分析了开证行对议付行或善意第三人的补偿义务  相似文献   

14.
凭信用证付款是现代国际商事中最常见的、最主要的支付方式。实践中,凭信用证支付只要求单证相符,而银行也只负责审核单证的形式,并不审核单证的实质,所以极其容易产生欺诈的现象。因而出现了信用证独立和信用证欺诈之间的矛盾。本文分析了信用证的独立性和信用证中的欺诈,结合对于信用证的立法现状,提出了自己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5.
论信用证欺诈及其处理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郭瑜 《法学》2000,(10)
信用证欺诈是指利用跟单信用证机制中单证相符即予以支付的规定,提供表面记载与信用证要求相符,但实际上不能代表真实货物的单据,骗取货物支付的商业欺诈行为。伪造、变造信用证下要求的商业单据或故意提供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单据是这种欺诈的共同特征。①  一、信用证欺诈的各种形态   利用跟单信用证进行欺诈在国际贸易中屡见不鲜,甚至有泛滥成灾之势。其形态种种,从欺诈方式来分主要有三类:   1伪造单据,即为根本不存在的货物捏造一整套单据进行结汇;   2变造单据,即对已取得的单据进行篡改,使其表面符合信用证的要…  相似文献   

16.
信用证凭其独具一格的机制在国际贸易领域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这一作用完全是以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为基石的。依据这一原则,银行在付款前只审查单据而不过问货物,只审查单据的表面而不负责单据的有效性。只要单据表面符合信用证,开证银行就必须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不难看出,这一机制也同时为欺诈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事实上,国际贸易中利用信用证进行欺诈的事例屡有发生,国际海事局的总裁埃里克·埃伦先生曾撰文指出:"虽然无法精确统计究竟发生多少起信用证欺诈案件,但毋庸置疑,利用信用证欺诈,每年可使犯罪分子获取数亿美…  相似文献   

17.
林娜 《法制与社会》2010,(28):103-104,116
信用证是最精妙的国际结算融资工具之一,在信用证机制下,银行信用代替了传统的商业信用,不仅保障卖方获得便捷确信的付款,而且合理地分配了买卖双方的交易风险。信用证的两个最基本特点就是信用证的独立性和单据交易。只要受益人提交了与信用证表面严格相符的单据,银行就应当支付信用证下的款项,但这一切都以买卖双方的诚实守信为前提。欺诈行为的出现不仅破坏了信用证的顺利运作,而且给无辜的交易方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本文拟对信用证欺诈例外的产生、发展等问题作一系统研究并就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作出评析。  相似文献   

18.
如何理解UCP 600第22(a)条款关于租船合同提单的描述,将直接导致构成信用证议付的不符点以及开证行送达拒付通知的严重后果。从案例分析的角度考量租船合同提单的表现形式以及何谓合法、有效的拒付通知,探寻妥善、合理地解决此类信用证款项议付纠纷的新途径。  相似文献   

19.
信用证,是银行根据进口方(付款人)的请求,开给出口方(收款人)保证承担付款责任的凭证,是银行凭自身信誉保证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一、前言在信用证结算的过程中,提单是不可缺少的单据之一,只有递交有效的单据,银行才能凭单付款,卖方才可以顺利结汇。信用证关系中,一般涉及四方当事人:买卖合同的买方与卖方,开证银行与付款银行。买方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以卖方为受益人,将信用证由开证行及通知行转交给卖方;卖方装货上船,取得已装船提单,将提单交给议付行,议付行审核单证,单证相符即可放款,卖方结汇;议付行将信用…  相似文献   

20.
论信用证单据欺诈中的银行责任林迅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以下均简称信用证)的付款方式成为现时使用最为广泛的国际贸易支付制度。以其“各方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的原则,降低了交易费用,便利了国际商业往来,并在一定程序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互不信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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