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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福区政府与福街草根商会通过协商民主基础上的谈判对话,实现了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利基于妥协基础上的共赢。这一人类学田野观察中的福街草根商会“民族志”揭示中国宪政建设在文本宪法尚不能转化为有效政制之转型期间,民间组织与地方政府双方可以在既有文本宪法框架下主动互相接触;并通过协商民主范式变通相关政策法规,在交往理性中渐趋宽容与妥协。这种“正当妥协”的地方性宪政经验表明,民间组织与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平等基础上的协商与对话,促成互利互惠的和谐社会。地方性宪政的微观经验,还需要通过普适性的法治国途径上升为国家法律,但实已拓开当下中国国家与社会结构性良性互动关系的新路径。  相似文献   

2.
试论台湾“宪改”的法律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试论台湾“宪改”的法律作用盛健,党朝胜为了解决“中华民国”的“法统”危机,重新构架符合台湾现实的“宪政体制”,理顺内部关系,使“宪法领域”(宪法的适用范围)与“国家领域”(即其有效统治区)趋于一致,也为了解决其他政治矛盾,台湾当局从1991年开始,在...  相似文献   

3.
在古巴,《宪法》确立了青少年权利保护的基本框架,以《青少年法典》为中心建立起一系列青少年保护法律体制。以宪法的相关规定为中心,形成了青少年政治权利保护法律体制;以《家庭法典》的相关规定为中心,形成了青少年家庭权利保护的法律体制。青少年的劳动权、休息权、健康权等则通过劳动法律、社会保障法等得以保证。古巴还建构起一整套的教育法律体制,以保障青少年受教育权利的落实。古巴青少年保护法律体制存在着政治色彩浓、重义务轻权利、缺乏执行性的不足。  相似文献   

4.
5月20日,陈水扁面对岛内群众和在野势力的激烈抗争发表了“就职演说”。在这篇演说中,陈一改“大选”期间的挑衅口吻,将“公投制宪”变成了“宪政改造”,并声称“涉及国家主权、领土及统独的议题,目前在台湾社会尚未形成绝大多数的共识”而建议将其排除在“宪改范围之外”。然而,这一“宪改”的烟幕难掩陈水扁及其所代表的民进党“公投制宪”的理念与立场。为更进一步认清陈水扁当局“宪改”的本质,本文试就前六次“修宪”中民进党对“修宪”与“制宪”的态度立场加以考察,乃至对民进党上台后的“制宪”活动进行探讨,以期从客观上还原陈水扁当局“宪政改造”的本来面目。  相似文献   

5.
青少年生活在学校、家庭、社会——这样一个“三维立体”环境中,贯彻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就需要构建青少年本身、教师、家长以及社区青少年教育工作者等在内的“多维立体”的学习教育管理网络,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从小抓起,综合治理,为此,一年来,我们先后办了十件实事:1、加强学习研讨。学习江泽民同志关于实施素质教育的谈话,召开“新时期青少年教育研讨会”,探讨在新时期特别是在当前“减负”工作的形势下如何发挥社区文化娱乐功能,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如何发挥社区的宝贵资源,形成“教育合力”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2…  相似文献   

6.
佚名 《法制博览》2011,(8):21-21
1948年在蒋中正的领导下中华民国要实行民主宪政。1948年3月29日,“行宪国民大会”召开,选举总统和副总统。根据中华民国宪法,总统、副总统选举不巾党派提名,而由代表自由组合一百人连署提名候选人。  相似文献   

7.
宪政是人类社会政治发展的客观规律,其基本原则在中国已经基本确立。“依法执政、依宪执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走向社会主义宪政的重要标志。“依法执政、依宪执政”揭示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宪政之路:坚持和发展宪政制度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党接受人民通过宪法法律实施的监督制约,是实现党的执政方式根本转变和中国走向宪政的关键。  相似文献   

8.
青少年帮派是指由25岁以下青少年参与的,三人以上固定成员、有组织和活动规则的从事犯罪与非行的青少年犯罪团伙。青少年帮派犯罪不同于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其犯罪人具有特殊性,而且所谓的“帮派”也是与成人的犯罪组织有明显的区别。但是,青少年帮派也有可能为成人犯罪组织所利用甚至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因此,有必要针对青少年帮派的特征和形成因素进行探讨,进而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矫正的措施。最终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的有序和稳定。  相似文献   

9.
这是一个初春的季节,虽仍稍有寒意,但毕竟是万物萌发的时候!在经过整整10年的市场经济改革和8年的法治国家建设,中国进入了一个公民权利涌动和宪法活动期!中国"法制"的历史有几千年,提出搞"法治"的时间已有8年,虽然"宪政"的目标还没有完全提出,但宪政之风似乎已迎面扑来。近一两年来公民社会不断提出宪法权利诉求,不断推动着宪政制度的建设,反映了我国市场经济社会和公民权利发展的需求。2004年是近两年来中国在迈向宪政道路发展进程中的一个环节。  相似文献   

10.
青少年犯罪刑事政策是指国家为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以保障青少年人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而制定、实施的方针、指导原则及具体操作措施的总称。目前我国实行的青少年犯罪刑事政策,简单地说就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种中国特色的刑事政策反映了青少年刑事程序中对青少年人权特殊保障这样一种重要价值。人权体现人之所以为人的尊严和价值,是任何人与生俱来,包括青少年。由于青少年违法犯罪在生理、心理等方面和成年人有非常明显的差异,他们对社会环境有较强的依存性,对外界事物认知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弱,对自己享有哪些权利以及如何实现自己权利的认识较为模糊,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也缺乏深刻的理解,但改过自新的机会较之成年犯罪人却要大得多,因此社会与法律应该予以青少年的人权以特殊的保护。各种法律法规充分体现了对青少年人权的特殊保护。我国宪法第49条第1敖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受到国家的保护。”强调了国家对于青少年的特殊关怀。类似的如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条“法定代理人可以到场”,第34条“指定辩护”,第152条“不公开审理”,这些规定都针对青少年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给予了特殊的待遇,之所以这样做,不仅仅是为了有效实现青少年的诉讼权利,更是为了保障青少年的人权而产生的。而在这个过程当中,律师起到了不可取代的作用,这也正是我国青少年犯罪刑事政策的体现。  相似文献   

11.
通过广东“黑龙会”案可以发现青少年犯罪的多方面原因,有教育功利化、家庭教育缺陷、治安管理失范、犯罪亚文化的牵引等等,牵扯到素质教育、宗族观念、社会文化、家庭培养、司法救助等方方面面的问题。可以说,“黑龙会”的扩张与覆灭是多种不良因素合力酿成的悲剧。因此,必须综合发挥家庭、学校、社会诸多方面因素在青少年犯罪的预防中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网络婚姻”是虚拟婚姻的一种,具有虚拟性和游戏性。由于青少年自身的身心特点和环境因素,网络婚姻可能对青少年的思想和行为方式形成各种影响。在思想上,网络婚姻影响青少年的责任意识、道德感的培养,性心理,对婚姻的认识等。在行为方式上,网络婚姻具有成瘾性,可能导致青少年种种不良行为,甚至犯罪行为。减小网络婚姻对青少年的消极影响关键在于加强对网络的管理。  相似文献   

13.
当前,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中,检察机关在加强打击、惩治犯罪的同时,如何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有效地控制青少年犯罪率,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已成为非常重要和迫切的问题.我们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打击和预防相结合,通过“青保”检察助理员这一有效的制度和形式,加大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力度,促进了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控制我区青少年犯罪、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作出了一定的贡献.1992年9月,在区委、区政府和市院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区青保办和学校的大力配合下,我院在全市率先聘用了二十名“青保”检察助理员.三年多来,这些“青保”检察助理员协助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区学生犯罪率一直稳定在万分之  相似文献   

14.
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社会稳定,上海的前途,也关系到民族振兴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进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我们人大义不容辞的职责。为此,我们法工委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要根据《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的精神,充分运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我区青少年创造健康成长的条件”的要求,  相似文献   

15.
注:奔津门赴“海河论坛”之约前突获“犯罪学茶楼”楼主皮艺军教授约稿并叙及《青少年犯罪问题》主编姚建龙君催稿,于是匆匆翻阅了几份载有当今“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领军主帅王牧会长的文章,顿生与王牧君共品犯罪学“茶素”之念。无奈行色匆匆,只好招来亲授弟子翁连金趋舍下共品其味,并叙其将鄙见与共识形成如下浅识,可视为离开犯罪学科坛十年、  相似文献   

16.
雷墨 《南风窗》2014,(14):19-19
6月26日,日本公明党党酋山口那津男在记者会上表示,“在保证《宪法》规范性、逻辑统一性的情况下,政府有整理、补充以及明确宪法解释的作用”。山口的表态意味着公明党存修改宪法解释上“松口”,也意味荷安储内阁解禁集体自卫权的最大障解已经排除。  相似文献   

17.
在2002年8月召开的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成立二十周年表彰会上,华东政法学院青少年犯罪研究所获得“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先进集体”的荣誉并获赠奖牌,同时获奖的全国共有126个单位或部门。同月,在上海召开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交流会上,华东政法学院青少年犯罪研究所又获得“上海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迄今为止,上海市共有“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32家,“上海优秀青少年维权岗”91家。华东政法学院青少年犯罪研究所喜获“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先进集体”、“上海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章杨  相似文献   

18.
“宪法尊严”五人谈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南风窗》2003,(3)
去年12月4日,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施行20周年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切实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对于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本刊约请了五位专家学者,就宪法问题各抒己见,以彰显宪法尊严,呼唤宪政时代的到来。  相似文献   

19.
关于青少年“二代”现象,最近一直受到政府、学界和社会公众的关注,媒体、网络上各种有关“富二代”讨论很多。在我看来,青少年“二代”现象,并不仅限于“富二代”现象。它还包括“民二代”(外来人口二代)和“独二代”(独生子女第二代)等诸多青少年“二代”现象。  相似文献   

20.
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青少年学生失足犯罪也是一样,也有一个发生的“信号”。所谓犯罪“信号”,是指他们在实施违法犯罪之前在行为、心理和思想等方面表现出的异常反应。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开展青少年学生失足犯罪前异常行为表现的研究,有利于有的放矢地制订帮教措施,加强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对此,笔者在研究的同时,与众多教师进行了探讨,归纳起来,青少年失足犯罪的“信号”至少有如下表现:一、纪律散漫,学习成绩下降。除个别因激情而导致偶发性违法犯罪外,不少青少年学生在实施违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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