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作为刑罚的必要补充或替代.非刑罚处罚措施具备了防治犯罪应有的功能,体现了刑法公正、谦抑、人道的价值和刑罚个别化原则。满足了两极化刑事政策的需求。我国的非刑罚处罚措施主要体现在刑法第37条。具体包括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六种方式。但由于我国立法上对非刑罚处罚措施的种类和具体适用方式规定不足,司法工作中存在轻视非刑罚处罚措施的倾向,使其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应在对我国非刑罚处罚措施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相美制度,在完善我国原有非刑罚处罚措施的同时,增加其种类,扩大其适用范围.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从而有效地发挥非刑罚处罚措施应有的功能,更好地惩治与预防犯罪。  相似文献   

2.
劳动教养虽然事实上成为治安管理处罚与刑罚之外的第三种处罚措施,但违宪性决定了它不能分裂治安管理处罚与刑罚之间的衔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与《刑法》第13条的规定实现了二者的贯通,架构了"二元制裁体系","处罚衔接漏洞"是个伪命题。因此,原"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要么只能被转入治安管理处罚等行政处罚范围,要么只能移出法律处罚圈;刑法上的入罪门槛不因劳教被废而降低,禁止将被劳教行为分流入刑事处罚。现存的"收容教养"、"收容教育"与劳动教养没有本质区别,劳教被废止后,这两个警察保安处分措施应当被禁止适用。  相似文献   

3.
伴随着当前"轻刑化"、"非刑罚"趋势的发展以及刑法的谦抑性要求,非刑罚处罚措施在弥补传统刑罚处罚的空白领域发挥着积极作用,成为对犯罪分子改造教育和承担刑事责任的另一种重要方式。鉴于当前我国刑法规定中非刑罚处罚措施存在的缺陷及问题,在当前司法改革的背景下,目前的非刑罚处罚体系性建设应当在实体与程序上得到进一步的完善,进而使非刑罚处罚措施的体系更加清晰、合理与具有可操作性,推动并促进非刑罚处罚措施在社会司法实践中的适用。  相似文献   

4.
公安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的现状与立法建议荆长岭一、公安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的现状与存在问题1、治安管理处罚程序、出入境管理处罚程序、边防行政处罚程序“三足鼎立”,繁简不同,标准不一。目前,我国公安行政处罚中的治安管理处罚,是由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其他治安管理...  相似文献   

5.
治安管理处罚和林业行政处罚均属国家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国家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作出的制裁。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是:治安管理处罚是国家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的处罚。而林业行政处罚则是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森林法规的轻微违法行为的处罚。 在保护森林资源的工作中,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给予治安处罚,是很有必要的,会对保护森林资源起到积极作用。这是因为:  相似文献   

6.
连累犯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的标准极其不统一,特别是对近亲属的窝藏、包庇行为的处理上.究竞什么连累犯罪行为应该处罚,什么行为达到了刑罚的当罚性要求,最好的考量标准就是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当然如何运用刑罚谦抑性原则来衡量和指导刑事司法实践不仅仅是个司法问题,也应是个立法问题.  相似文献   

7.
《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改革的推动意义自不容否认,但7处缺憾的存在却使得《刑法修正案(八)》略显粗糙:以刑法修正案消融刑事立法解释的非法性;以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总则的合宪性质疑;引入治安管理处罚措施;对未成年犯的过度轻刑化待遇;取消死刑罪名、死缓限制减刑导致刑罚体系结构不谐:社区矫正“尴尬入刑”:危驾入刑有违刑法谦抑性。  相似文献   

8.
刑法发展呈现出犯罪化、重刑化、处罚前置化等特征,社会治理效果却不明显。现代社会治理视野下,采用刑法谦抑理论具有增强公众认同、平衡刑罚权与公民权利以及恢复和稳定社会关系等优势,是极为有效的治理理念。刑法谦抑要求寻求妥当的最小处罚范围,提倡用宽和但必然的刑罚阻止人们犯罪以及再犯罪的心理,要求以减少法律和社会之间的矛盾为目的对刑法进行限缩解释。同时也应划定底线,严防权力滥用,重视长远效果。  相似文献   

9.
公安行政处罚是公安执法中一种重要的经常性的管理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后,公安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中反映出一些问题。在处理《行政处罚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矛盾冲突上,应以《行政处罚法》为基本依据;公安行政处罚中的暂扣应与行政强制措施中的暂扣相区别;劳动教养作为公安行政处罚最强的力度种类,在使用上应有严格的法律依据和严格的运作程序;公安机关的当场处罚应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罚缴分离体现了廉政建设的要求,但在实施上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10.
非刑罚处罚措施是刑罚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刑事责任实现的一种方式。作为实现刑事责任的替代形式,非刑罚处罚措施不仅能与刑罚相协调,而且与轻微犯罪行为所要求的轻度刑事责任相匹配,最重要的是它完全符合刑罚配置所要求的经济性。在当前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指导下,应当充分发挥其严密刑罚体系、恢复被害人法益等方面独特的作用,实现用刑谦抑、宽缓的要求。  相似文献   

11.
行政处罚法首次规定了听证制度,对于提高行政效率,促进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搭建了一个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进行对话交流的平台.法律规定行政机关拟作出较大数额行政处罚决定时,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但较大数额是一个不确定法律概念.从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的意义着手,剖析现行“较大数额”纷繁复杂规定的乱象,从确定主体、方式和基础出发以期完善现行较大数额的合理确定机制,达致法律统一、和谐.  相似文献   

12.
"一事不再罚原则"一直是行政法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事不再罚的具体含义,没有对"一事"和"再罚"的内涵做出明确的界定,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着很多重复处罚、多头处罚的现象,严重侵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了行政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只有科学界定"一事"和"再罚"的内涵,加强立法,扩大一事不再罚的适用范围,对行政处罚法律法规竞合的处理规定,行政执法主体竞合的处理原则等内容做出明确的规定,才能真正解决实践中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真正贯彻一事不再罚原则。  相似文献   

13.
在处理行刑交叉案件时,厘清"一事"、"二罚"的关系,适度延伸"一事不二罚原则"的适用范围对于划清权力界限、保护公民权利、节约执法、司法成本均有重大意义。行刑交叉案件中的"一事不二罚原则"应该贯彻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在罚责内容上的"有限并科"、"同质罚责刑事优先,相异罚责各自适用"以及"及时移送"三大核心内容。  相似文献   

14.
论“服务型政府”在行政法上的定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作为“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一环,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命题。“服务型政府”可以有许多不同的视点和维度。从行政法的角度来理解“服务型政府”,同样存在诸多不同的层次和阶段,其基本内涵和外延也呈现出诸多不同,不宜一概而论。在行政法上,“服务型政府”并非法的概念,而是一种价值导向理念。它不仅指导以狭义的“服务”等给付为其职能的政府,而且还指导以惩处、强制等规制为其职能的政府。它要求政府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人民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尊重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理念的最好体现。  相似文献   

15.
《行政处罚法》的实施应注重对相对人权利的保护,从旧兼从轻原则无疑是行政处罚实体问题上最合理的溯及力原则。虽然最高法的《纪要》对该原则的适用进行了肯定,但《纪要》的法律效力不足,加之缺乏明确具体的统一规定,在新旧法律适用问题上过度依赖个法的事后解释,使行政处罚中实体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适用遭遇困境,故亟需对其适用范围等争议进行厘清,在《行政处罚法》总则中对其适用范围做出具体规定,并在各单行法的过渡条款中进行精细设置,以保证该原则在行政处罚领域适用的一致性。  相似文献   

16.
"一事不再罚"原则作为行政处罚适用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已为我国法学界普遍认同,但如何理解和适用,在理论和实践中还存在不少分歧,也暴露出该原则理论上的不成熟和迫切的现实需要之间的矛盾。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处罚实施,实现罚当其过,解决实践中的重复处罚、多头处罚问题,应进一步明确该原则的内涵,统一其适用原则和标准。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在量刑上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确立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司法实践中,应当从多个方面落实刑法规定的量刑原则,对犯罪的未成年人从宽处罚,如不适用死刑、适用轻刑化量刑原则、对犯罪情节轻微者免予刑事处罚、尽量适用缓刑以减少关押、正确合理地适用附加刑等。  相似文献   

18.
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进行监督,就是要在检察职能的范围内,解决以罚代刑问题.总结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发展历程,明确该机制的法律依据,有助于更好地实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  相似文献   

19.
调高数罪并罚总和刑期,其主要立法价值就是要协调数罪并罚的总和刑期与最终确定的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两者间的合理关系,这首先应当遵循刑事立法政策的合理性原则。虽然不能完全排除数罪并罚刑期的调高与“死刑过重、生刑过轻”存在直接关系,但也不能由“死刑过重、生刑过轻”的缺陷直接得出数罪并罚刑期总和应当调高的必然结论。《刑法修正案(八)》修正数罪并罚总和刑期的结果,可谓是“重刑化”和“轻刑化”折衷的适中,是刑事立法政策在数罪并罚立法条款上的体现。  相似文献   

20.
在程序法制不断完善的当下中国.依然出现了集体性的违反法定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行为,这是否是荣格所说的“集体无意识”?法律程序以其能吸收不满和限制恣意而被视为“法治国”建设的重要环节,对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如果不注意法律程序背后的文化支撑,那么“程序法治”很可能在“中国特色”的名义下违背提倡者们的初衷。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