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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济犯罪,在当今国际社会经济高速多极发展的情况下,正呈越来越严重的趋势,日益成为刑事犯罪的主要类型。这类犯罪,对以经济建设为主要动力的社会发展构成严重的威胁,正越来越引起各国政府和司法部门的关注和重视。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伴随这场大变革的迅速推进,经济领域的刑事犯罪也呈日趋严峻之势,不仅案件的总量急剧增多,而且案件的性质越来越严重。打击经济犯罪已成为当前上海政法部门一大工作难点。上海经济领域诈骗犯罪概况进入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领域里的刑事犯罪随之出现,并迅速蔓延、膨胀。特别是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市场拓宽,经营方式和经营手段多样,经济领域的犯罪更趋严重,原有的刑事犯罪活动构成被打破,经济领域里的刑事犯罪越来越成为刑事犯罪中的主流,成为社会发展、经济发展的障碍和威胁。纵观十多年来上海经济犯罪活动的发展、演变过程,不难发现这样一个特点,即经济犯罪案件是伴随经济发展而存在的。经济诈骗案件逐年攀高,成为经济犯罪的主要类型经济犯罪案件种类繁多,但案件的增长数和在经济案件中所占比例数,最突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经济诈骗案件。上海市经济诈骗案件每年以百起的增长幅度向上高攀,而且在经济犯罪案件种类中始终占90%以上。经济诈骗犯罪已成为左右上海经济犯罪升降的主要案件种类。  相似文献   

2.
经济的发展,影响了犯罪的变化可以肯定,国家经济的发展,是缓和社会矛盾,克服社会消极现象的根本基础。但同时也不可否认,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能做到全社会的方方面面都能十分协调地同步发展.总是解决了一部分矛盾,又产生新的矛盾,甚至强化某种消极因素,从而不可避免地产生犯罪现象,这是必然的。因为社会发展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综合系统,特别是对具有主观能动性的社会成员,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体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都会发生重大变化。经济作为制约人们生活的基础,既能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也能影响到犯罪现象的发展和变化。由此可以推断,经济的发展,可影响犯罪的变化。经济领域的重大变革,能诱发经济领域犯罪的升级换代。其中尤以诈骗犯罪的发展、变化最为严重。80年代以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是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体制,经济主体的活动局限于计划体制的范畴之内,经济经营模式单一,犯罪形态自然也就比较简单。80年代以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市场经济体制逐步替代了计划经济体制,经济行为模式自由程度迅速扩大,经营运作手段不断丰富,产生经济诈骗犯罪的条件和空间也就随之相应增多和拓展,使新型的经济诈骗犯罪大量产生。15年间,上海市立案侦察的经济诈骗案件从几十起攀升到千余起,案值从数千元迅速增至千万元甚至上亿元,诈骗手法从简单的利用合同诈骗到目前涉及多个领域的金融诈骗、期货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等。诈骗犯罪案件的递增幅度已超过了其他类型刑事案件的增长幅度。不但如此,经济诈骗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亦愈发严重,从其犯罪总量来看,虽然不足刑案件总数的l0%,但造成的经济损失却超过占全部刑事案件75%左右的盗窃案件,其危害程度可见一斑。  相似文献   

3.
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孕育、发展,近几年上海的开发、开放度日益加大。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形式多变、手段狡猾的经济领域犯罪也日趋增多,形势日趋复杂、严峻,以境外不法分子入境诈骗犯罪对上海经济发展构成的威胁和危害更为堪忧。纵观近几年来,境外不法分子入境诈骗犯罪活动,主要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1以提供紧缺原料、热门商品为诱饵诈骗巨额货款诈编犯罪最常见的手法是利用人们由于对某一物品有强烈渴求欲时往往容易掉以轻信的心理特点,虚构事实,制造假象,进行诈骗犯罪。港、澳、台不法分子同境内的诈骗犯罪分子在作案手法上如出一辙,国内市场上什么货物紧缺,什么商品热门,不法分子就以此为诱饵,虚构事实,进行诈骗犯罪。境外不法分子的诈骗犯罪比境内的犯罪分子更容易得逞,因为其来自境外,有神秘的"外商"身分掩护,有"亿万富翁"的背景,极易蛊惑人心,人们对"开放"含义的理解,多多少少有"媚外心理",普遍认为外面的老板很有钱,故宁信其真,决不疑其假。如:偷渡去港的犯罪分子罗某,摇身一变成了香港奥光国际贸易进出口公司总经理,窜到上海,以提供当时国内最紧缺的塑料工业原料ABS为诱饵,同上海某厂签订"供货"合同,轻而易举地骗取了942万元人民币。  相似文献   

4.
一公司诈骗是指法人或自然人以公司为名或借用公司的名义隐瞒或伪造事实真相,采取各种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产的行为。它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具有预谋性、隐蔽性和欺骗性等特征。从事此类活动的犯罪分子,一般都有数人以上合谋,作案前经过策划设计和周密安排,往往披上公司的合法外衣,以企业面目,跨入商界,选择目标实施犯罪,他们打着公司的招牌,许多手续都有合法文件,极其容易迷惑他人,诱人上钩,犯罪频频得逞,上当受骗者越来越多。公司犯罪的表现形式和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人头公司"这是犯罪分子为从事诈骗活动专门设计成立的一种公司。他们用金钱收买一些妇女和老人,以这些妇女和老人名义申办公司并担任法人,公司的整个经营活动都由犯罪分子  相似文献   

5.
据公安部有关刑事案件的统计资料显示,1996年全国发生10万元以上的特大诈骗案12305宗,其中合同诈骗案7836宗,占特大诈骗案的63.68%,比1995年增加了4倍,直接经济损失2.5亿多元人民币(已扣除追回的被骗金额)。巧用合同形式的智力犯罪合同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自己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保障,却以虚构或隐瞒事实真相的办法与受骗方订立经济合同,以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诈骗犯罪的典型特点是巧用合同形式,披着合法的外衣进行招摇撞骗,设下陷井,诱人上钩,诈骗大量钱物。其犯罪的“智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善于钻政策和管理的空子我国还处在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法制建设还不完善,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犯罪分子乘虚而人。他们在一无资金,二无货源,三无经营场地,四无固定人员的情况下,通过不正当手段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成立“皮包公司”,大肆进行合同诈骗活动,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造假单位,  相似文献   

6.
保险诈骗犯罪的主要作案方式保险诈骗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险管理制度。因为保险制度是国家经济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国家经济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所以应予刑法保护。保险诈骗犯罪是一种欺诈型经济犯罪活动,其重要特征是犯罪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使保险人产生错觉,信以为真,从而骗取数额较大甚至巨大的保险金,对保险经济关系造成严重的危害性。保险诈骗犯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根据我国1979年刑法的规定,只有自然人才能成为经济犯罪的主体。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法人进行经济犯罪的情况大量发生,国家在颁布的有关法律中已经肯定法人也可以成为经济犯罪的主体,所以,在保险诈骗中犯罪主体也应包括进行这种犯罪活动的法人。保险诈骗犯罪的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的目的。凡具有上述四要件,即构成保险诈骗犯罪。保险诈骗犯罪的概念可以概括为:违反国家保险法规,利用签订合同的合法形式,伪造保险标的,制造保险事故,虚报损失范围,或以其他方法骗取保险金,造成社会危害、情节严重的行为。保险诈骗犯罪分子骗取保险金的方式(作案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相似文献   

7.
利用信用卡犯罪,主要是指以伪造、变造信用卡或以非法手段取得的真卡为媒介,采用冒充持卡人或恶意透支等手段,骗取较大数额财物的行为。利用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几种主要手段利用他人卡进行诈骗作案人拾得或窃得他人信用卡后,在卡主尚未发现或已发现并挂失后,利用银行或发卡机构取消名单传递至各取款银行或特约商户尚需一定时间这一"时间差"到特约商户和银行购物、取款,享受服务,进行诈骗。如1994年3月,作案人员龚  相似文献   

8.
非法占有目的在许多犯罪中,尤其是在经济、财产犯罪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决定着某些犯罪与非罪的界限,也决定着某些犯罪与他罪的界限。关于非法占有目的,目前法学界及司法实务部门主要存在两方面的争论:一是如何理解非法占有目的,二是非法占有目的是否是某些犯罪的必备构成要件。这两方面的争论,在诈骗犯罪中体现得最为突出,直接影响到司法实践中对这类犯罪的认定和处理。一、犯罪目的概述所谓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主观上意图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结果的希望或追求。例如,诈骗分子希望通过实施诈骗行为,排除他人对财…  相似文献   

9.
网络拍卖中的诈骗犯罪问题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网络拍卖已经成为一种典型的电子交易模式,这也为罪犯分子提供了一个进行欺诈犯罪的最有利的场所。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机制和法律执行中的一些问题,对于网络拍卖中受害者的救济方式,很多时候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因此只有创造出一种新的补偿机制才能减轻网络拍卖诈骗的后果。  相似文献   

10.
一、金融诈骗罪的特征及认定1、金融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的,既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社会金融秩序,理论界对此罪是双重客体的认识没有争议,但对何为主要客体的意见不尽一致.一种观点认为:金融诈骗罪属于诈骗罪的范畴,它的客体首先表现为所有权,其次才是金融管理秩序.另一种观点认为:金融诈骗犯罪有危害所有权关系的问题,但主要是破坏社会金融秩序,这是这类犯罪侵犯的主要客体,也是这类犯罪区别其他经济犯罪的本质所在.按一般观点来分析,主要客体是指某一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刑法重点予以保护的社会关系.因而应根据立法者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侧重点,即刑法的规定为依据来确定主要客体.修改后的《刑法》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以单独一节的形式规定了金融诈骗犯罪,说明其立法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罪的实质是严重破坏金融管理联序的犯罪.立法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权固然是一个应受保护的重要内客,但市场更需要一种正常的金融秩序.同时,良好的社会金融秩序又是保障财产所有权所※需的条牛.所以社会金融秩序是立法者保护的社会关系的侧重点,是金融诈骗罪的主要容体.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法典中规定的诈骗犯罪有10种。在审理这些犯罪案件的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诈骗犯罪是否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以及如何认定这种目的。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及刑法学界的通说,非法占有的目的是成立诈骗犯罪的一个重要要件。但笔者认为,无论基于理论还是实务需要,关于诈骗犯罪的目的仍有许多值得探究之处。  相似文献   

12.
随着中国移动通信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手机短信和互联网已成为人们普遍使用的信息沟通方式。但是,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手机短信网传播虚假信息诈骗钱财,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秩序与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3.
最近,我们对六个市中级法院及其所辖的部分区、县法院一九八五年以来受理的诈骗案件进行了调查。从调查看,当前重大诈骗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种手段: 一、打着国营、集体经济组织旗号,签订假购销合同,或以个人名义签订假代销代购合同进行诈骗。前段时间,一哄而起的“公司”、“中心”、“货栈”中,不少是乘改革之机,搞非法活动的。这些组织一无资金,二无货源,  相似文献   

14.
金融诈骗犯罪的起伏律金融诈骗犯罪起伏演绎的梗概金融诈骗犯罪在我国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的起伏,总体上呈上升态势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金融体系是按照自上而下的方式组织的,国有银行是唯一的金融机构,资金的流动完全遵照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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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妍 《法制与社会》2011,(29):275-276
网络诈骗犯罪对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侵犯早已超越国界,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之巨,影响人群之广,使它已成为世界各国和各大国际组织共同关注的问题。在我国,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网络诈骗犯罪也呈直线上升趋势,成为我国网络犯罪中最值得关注的问题之一。本文在全面分析网络诈骗犯罪现状、形式、特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研究,提出相应防控对策,以期切实提高我国预防、控制和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的能力,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网络的健康、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6.
浅析集资诈骗犯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智康  职国盛 《犯罪研究》2001,(3):33-35,50
售资诈骗犯罪是金融犯罪的一个种类,集资诈骗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的主要特征是:客体是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而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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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犯罪初探糜方强今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惩治金融诈骗犯罪作出了新的规定。本文试就金融诈骗犯罪的内容及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问题作些粗浅的探讨。一、金融诈骗犯罪的内...  相似文献   

18.
依托于网络的发展,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生活正经历一场史无前例的变革,而形形色色的网络犯罪给这场变革提出了全方位,不容忽视的挑战。本文仅仅针对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犯罪的新特征,种类,犯罪构成,未完成形态及危害结果等方面立足于刑法学的立场。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有用于刑法理论的研究,有用于司法实践……计算机网络无疑是当今世界最为激动人心的高新技术之一。它的出现和快速的发展,尤其是国际互联网的日益推进和迅猛发展,为全人类建构起一个快捷、便利的虚拟世界。在这个空间里也有它的黑暗的一面,网络诈骗犯罪正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  相似文献   

19.
机器诈骗犯罪浅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立足于“机器能否被骗”的命题争论机器诈骗犯罪是否成立存在理论前提上的困境。在法律关系属人化解读的视角下分析机器诈骗犯罪具备成立的可能性,行为人通过提供或输入不真实的信息资料实施对机器的作用可以实现对机器背后掌控者的欺骗,由此非法取得他人财产的,仍可归入传统诈骗犯罪的类型。机器诈骗犯罪的成立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应着重区分机器诈骗行为和利用机器进行盗窃的行为。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和刑法理论下,没有必要在刑法中增设使用计算机诈骗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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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诈骗犯罪的种类与特点诈骗货物诈骗货物一般是滞销货物。以签合同或电话联系形式,高价入货,低价出货,货物到手后马上处理,诈骗公司人走楼空,嫌疑人携巨款潜逃。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大部分是用假身份证登记或没有注册登记。诈骗货物的主要手段有: 1.货到付款有两种情况:一是“以假当真”(金融票据诈骗)。利用作废的支票或空头支票、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伪造、变造支票作为支付货款。发案时间一般选择双休日,即使有怀疑也无法及时到银行查询。2000年7月,广东省茂名市长源塑化有限公司收到新会市宏达塑料购销部郑卫平来电,同时收到传真订货单一张,要求购销该公司高压塑料951—05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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