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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河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2):130-132
财产保全是一项临时限制当事人处分财产的强制措施,对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将来生效裁判的执行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财产保全是一把双刃剑,一旦被滥用,会对被申请人造成重大的损失。我国民事诉讼法只是简单地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而对至关重要的如何赔偿问题却没有作具体的规定。本文主要探讨了申请财产保全错误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处理程序三方面的问题,以期对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的相关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正财产保全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予申请人权益保障的同时,也可能造成被申请人权益的损害,由于法院只对财产保全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因此保全错误的情形,在实践中也常发生。虽然我国民诉法第105条规定了"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但各地法院基于法律上的不同理解,在对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案件进行判决时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有必要对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案件进行深层次的解剖与分 相似文献
3.
《湖北社会科学》2017,(10)
诉讼财产保全保险是一种用于替代传统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新型保险,存在责任保险和保证保险两种产品模式。保证保险模式下,赔偿责任直接指向保全被申请人的损失;责任保险模式下,赔偿责任针对保全申请人的侵权责任,存在条款设计不符合责任保险要求、保单保函构成保险之外的保证责任等风险。诉讼财产保全保险应采用保证保险的模式,由保险公司向法院出具保单说明函,发挥对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替代功能。责任保险模式的诉讼财产保全保险可以保留,但应回归防范侵权责任之本质,与法院审查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并无关联。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保监会联合出台指导文件,并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牵头制定行业示范保险条款和保单说明函样本。 相似文献
4.
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增设了行为保全制度,极大地完善了我国诉讼保全体系。但该制度过于笼统、粗糙。有必要在编纂体例、具体内容、适用条件、审查程序以及救济机制等方面借鉴日本行为保全制度进一步细化。具体而言,应在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中均坚持当事人申请原则,完善适用行为保全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并通过保障被申请人参与权,赋予当事人复议权、提供担保撤销权等方式强化救济。在条件成熟后,还应当制定独立的民事保全法。 相似文献
5.
江涌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7(3)
我国侦查阶段的财产保全制度处于缺失状态,由此产生了许多问题,不利于受害人的权利保护,不利于法治的完善。制度缺失的原因现已不是制度引入的障碍。国际上,有刑事附带民事制度的国家,在侦查阶段均有财产保全制度,没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国家,在侦查阶段也有关于财产刑的保全措施,因此,有必要引进侦查阶段财产保全制度。建构侦查阶段财产保全制度,除了尊重民事诉讼法的原貌外,还应顾及刑事侦查的特点。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商事仲裁立法仅规定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两种保全制度,但实践中,争议一方采取的可能给对方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措施或行为并不能被财产或证据两大对象所涵盖,因此,在国际商事仲裁中构建临时行为保全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临时行为保全制度包括:赋予仲裁庭发布临时行为保全的权力、严格规定临时行为保全发布的条件、法院对仲裁中临时行为保全措施的支持制度等。 相似文献
7.
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 ,人民法院因作出错误判决且不能执行回转、在审理和执行案件中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财产保全措施或执行生效法律文书错误 ,给相对人造成损害的 ,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8.
9.
黄春香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1):37-40
《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对其他法院管辖案件后财产保全如何处理未作出具体规定,给司法实践带来了极大的混乱。因法律规定的有权作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的法院不同,对这两种保全措施须进行不同处理。目前,应尽快出台司法解释对这一问题作出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规定,并修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8条规定。 相似文献
10.
一、概念在大陆办理台湾法院民事判决的认可和执行是指民事纠纷经台湾地区法院判决生效后,由于当事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被执行财产在大陆,需要大陆人民法院认可并协助执行,有关当事人将台湾的法院判决向有管辖权的大陆法院申请认可,经认可后,需要执行的请求大陆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在大陆被执行的当事人或财产,不仅仅涉及大陆居民,不管是大陆居民还是台湾居民或者是外国人,都可以申请认可和执行,也就是说,被执行人不管是大陆居民、台湾居民、港澳居民还是外国人,只要其在大陆有住所或经常居住;或者被执行财产在大陆,不管该财产是大陆居… 相似文献
11.
戴丽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0,9(2):27-29
错误扣船是依法扣船的异化。随着海事案件的日趋增多,错误扣船的概率也日益增多。目前,我国《海事诉讼法》对错误扣船并无具体的规定。因海事请求而申请扣押船舶是一种重要的海事请求保全制度.而实践中错误扣押船舶的情况又将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而且会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为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亟待合理规范扣押船舶制度。 相似文献
12.
13.
电子证据保全公证属于中国公证机构保全证据公证业务范围,具有启动方式被动、无需提供担保、保全措施中立等特点。该文分析了电子证据保全公证在保全对象、申请审查、保全措施、公证书效力等方面与传统证据保全公证的不同,认为需要通过相关立法对其程序规则加以明确。目前中国公证机构仅对电子数据取得行为进行保全公证,随着电子数据鉴定技术的发展,在证据保全公证中引入电子数据原始性公证已不存在技术障碍,为此,该文提出应从法理、效力等层面对电子数据原始性公证展开研究。 相似文献
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公证机构可办理公证11项事项中,对虚拟财产公证符合其中第九项“保全证据”和第十一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的条件.同时,虚拟财产并不属于公证法第三十一条中规定9大不予公证的情形. 相似文献
15.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5,(34):11-12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中央银行财产给予财产保全和执行的司法强制措施的豁免;但是,外国中央银行或者其所属国政府书面放弃豁免的或者指定用于财产保全和执行的财产除外。 相似文献
17.
林钰梅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2)
在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过程中,被申请人缺席是十分常见的,原因主要有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或逃避执行、申请人一方虚假仲裁以及双方仲裁欺诈等.同时被申请人缺席执行程序可能导致案外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受损,但立法并未纳入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基于司法审查价值、仲裁自治性、诚实信用原则等考量因素,并进行各种规制路径分析,立法应予规定被申请人缺席情形之下损害第三人的,法院应当依职权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 相似文献
18.
法律诉讼是施工企业依法清理应收账款、维护自身利益普遍而有效的手段。法律诉讼应当从清理应收账款,收集相关证据,进行财产保全,积极申请和配合执行等环节来实现应收账款的全额追回的目的。 相似文献
19.
民事诉讼判决执行难问题已成为司法的一大症结,理论界和各级司法部门予以了高度的关注。民事诉讼执行难的原因,从司法层面上分析主要是审判过程中忽视了财产保全、法律文书瑕疵和违法的执行异议造成。从当事人层面上分析主要是不申请执行、债务人逃避债务和被执行人死亡等原因。解决民事诉讼判决执行难问题,要建立诉讼执行保障基金制度,确立自然人破产的法律制度,建立国家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法。 相似文献
20.
诉前证据保全是为了保全与被控侵权相关的证据,为保护知识产权人的权益和为制裁侵权行为打下必要的证据基础.知识产权客体具有无形性等特点,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和隐蔽性的特征,其诉讼涉及的证据同样也具有这些特征,致使权利人在诉讼中不易举证、不懂举证,因此证据保全在知识产权诉讼前的申请就更为重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