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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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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红宇 《中国检察官》2002,(5):29-29,31
存疑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决定不将犯罪嫌疑人诉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 由于国家赔偿法是依据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赔偿加以规定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对证据不足的存疑不起诉案件,被不起诉人是否有权请求赔偿的问题,目前存在着以下分歧意见:一律不赔;一律都赔;视情况决定赔与不赔。  相似文献   

2.
缪宏图 《天津检察》2009,(5):69-69,68
刑事赔偿的确认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对赔偿申请进行是否应予赔偿的审查确定。刑事赔偿的确认是刑事赔偿的前置程序,刑事赔偿请求只有经过依法确认存在违法侵权事实才能进入赔偿程序。存疑案件是指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罪而作撤案、存疑不起诉或宣告无罪的案件。由于《国家赔偿法》实施后,《刑事诉讼法》又作了较大的修订.所以对存疑案件是否应当给予赔偿,《国家赔偿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存疑案件赔偿问题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存疑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而作撤案、不起诉或宣告无罪的案件。对存疑案件应否赔偿,目前有“否定说”、“折衷说”、“肯定说”三种观点。“肯定说”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体现了“疑案从无”的理性选择,有利于加强对被告人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4.
所谓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对于犯罪嫌疑人是否起诉罪行不能证实也不能否定时作出不起诉决定。司法实践中,惯用“存疑不起诉”的称法,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诉讼规则》,以“证据不足不起诉”取代“存疑不起诉”更为科学、准确。  相似文献   

5.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司法机关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可分别作撤案、不起诉和判决无罪的处理。司法实践中,因证据不足撤案、不起诉或判无罪而引起的刑事赔偿案件不少。然而,在《国家赔偿法》中,对这类案件的刑事赔偿则没有明文规定,致使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处理存疑不起诉案件的刑事赔偿中,认识上产生严重分歧,工作中矛盾突出。人民法院认为应予以赔偿,直接根据是最高人民法院 (1998)培他字第 10号复函文件第三条的规定:“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或撤销案件,不能认定犯罪…  相似文献   

6.
石路 《内蒙古检察》2006,(2):14-17,46
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第一百六十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做出专家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这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所确定的“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在这一原则下所体现出的两种案件形式,也是司法实践中我们通常所说的“存疑不起诉”和“存疑判决无罪”案件(以下简称存疑案件)。可见,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做结案的存疑不起诉和存疑无罪,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出现的现象。对这两类案件,在办案实践中的认定掌握异议不大,但对此类案件的处理结果能否作为刑事赔偿依据,众说不一。为此,笔者结合本地办案实际及遇到的问题,针对以上两种存疑案件的程序状态及相关赔偿问题谈些看法,望能与同仁商榷。  相似文献   

7.
乔惠 《天津检察》2008,(2):47-47
存疑案件是指立案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而作撤案、存疑不诉或宣告无罪处理的案件。由于《国家赔偿法》的制定和实施早于《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对逮捕后作存疑处理的案件是否应当给予赔偿,《国家赔偿法》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存疑案件的当事人具有犯罪嫌疑,有证据证明其有罪,只是因已有的证据尚达不到定罪的要求而推定当事人无罪,因此不存在刑事赔偿问题。第二种观点认为,对于存疑案件,应视案件具体情况来决定赔与不赔,不能一概都赔,也不能一概都不赔。对于采取强制措施时,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应予赔偿:而对于采取强制措施时,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则应不予赔偿。第三种观点认为,既然不能认定当事人有罪,那么对存疑案件都应当给予赔偿。  相似文献   

8.
《国家赔偿法》是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1997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新增加了存疑不起诉制度,由于《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过于原则,司法实践中对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作出的存疑不起诉决定,如果被不起诉人系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属于国家赔偿的  相似文献   

9.
存疑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而作出的撤案、不起诉或宣告无罪的案件。对存疑案件应否赔偿,由于“两高”对存疑案件的刑事赔偿持不同观点,因此在司法实践中难于操作。疑罪是否赔偿,目前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存疑当事人具有犯罪嫌疑有证据证明其有罪,只因已有的证据尚未达到定罪的要求而推定当事人无罪,因此不存在刑事赔偿问题。第二种观点认为,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捕后作存疑处理的案件应予赔偿。第三种观点认为疑案是否赔偿不能一概而论,对于案件事实不清、证据薄弱不能认定存在犯罪事实的,应赔偿;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基本事实清楚,但达不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起诉条件的则不应赔偿。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现将理由阐述如下。  相似文献   

10.
以博弈的角度探讨对于检察机关作出逮捕决定后存疑不起诉案件采取结果归责原则作出国家赔偿,是否能最大化地实现《国家赔偿法》的立法宗旨,即保障人权和促进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相似文献   

11.
存疑不起诉案件是指检察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作出的不起诉案件。对于因存疑而终结刑事诉讼的案件,被不起诉人之前曾经被羁押,释放后提出刑事赔偿申请的,是否应当给予赔偿成为理论界、实务界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相似文献   

12.
齐星 《中国检察官》2007,(12):40-41
存疑不起诉案件是否予以国家赔偿出现分歧的原因是对《国家赔偿法》归类原则的不同理解和该法规定的滞后,应当以在对嫌疑人逮捕时是否具有违法侵犯人权的行为为前提,区分不同情况,然后确定是否赔偿。  相似文献   

13.
存疑不起诉初探卢纯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不起诉分为三种形式,即符合法定条件时应当作出的绝对不起诉与根据犯罪嫌疑人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裁量,认为没有追诉必要,可以作出的相对不起诉以及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存疑不起诉。本文拟对存疑不起诉作一探讨。一、存...  相似文献   

14.
法律信箱     
什么是存疑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指检察院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经过补充侦查,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根据法律规定,适用存疑不起诉必须具备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的条件。存疑不起诉的程序的条件是指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发现案件证据不足时,不能径行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而必须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是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前的必经程序。证据不足是存疑不起诉的实体条件。当案件证据达不到提起公诉的标准时,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  相似文献   

15.
一、关于“证据不足”的含义理解 存疑不起诉的实体要件在于“证据不足”,所谓证据不足,笔者认为是指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嫌疑,但经过侦查和补充侦查,全案的证据仍未达到起诉所要求的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不能形成严密的证据锁链。  相似文献   

16.
李岩 《江淮法治》2010,(22):54-54
存疑不起诉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三类不起诉情形中的一种.是现代刑法“有利被告”思想和诉讼经济原则的具体体现,其适用的对象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认定存疑不起诉的关键是符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然而证据不足的认定标准很笼统.司法实践中操作起来分歧较大.它关系到能否正确贯彻疑罪从无的诉讼原则,关系到办案质量和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一条文确立了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存疑不起诉"制度.近年来,随着存疑不起诉适用的逐渐增多,[1]该制度本身的一些不完善之处,以及对该制度的模糊认识日益暴露出来,小则影响了对具体案件的判断,大则影响了对这项制度的把握,进而导致在法律适用上的不规范和混乱.  相似文献   

18.
国家赔偿制度作为人权保障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法治程度的重要标志,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颁布以来,在限制国家权力的滥用,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保障其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上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们注意到它的实施并没有达到人们预期的完美效果。本文试从刑事存疑案件的国家赔偿的问题入手,在充分论述的基础上,主张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最终作出撤案、存疑不诉或宣告无罪决定的,均应给予国家赔偿。这是贯彻宪法中保障人权的具体体现,也是法治的进步!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 和自己侦查终结案件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二是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可分为存疑不起诉、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本文就存疑不起诉谈谈个人观点。  相似文献   

20.
刑事疑案是指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而作撤案、存疑不诉或宣告无罪的案件。《国家赔偿法》第15条只规定了没有犯罪事实的被错误逮捕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由于该规定过于笼统,遂引发了司法界和学术界对刑事存疑案件国家赔偿问题的争论。有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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