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近年来,有关投资条约保护伞条款的解释已成为国际投资法领域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国际投资仲裁机构对保护伞条款的基本效力、管辖权和适用范围等问题的解释存在严重分歧,这使得国际投资活动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也使东道国面临涉讼风险。考虑到我国已经缔结的双边投资条约中大量的保护伞条款可能带来的巨大风险,我国需要加强对该条款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并考虑适时废除保护伞条款。  相似文献   

2.
保护伞条款要求缔约东道国应该遵守其对另一缔约方投资者的投资所承担的任何义务。保护伞条款的权利主体、义务主体、义务性质和义务范围都存在着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争议。保护伞条款对于东道国施加了更加严格的国际法约束,对此,可以通过非政府组织参与跨国公法过程的方式予以必要平衡。  相似文献   

3.
“保护伞条款”的适用范围之争与我国的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有关“保护伞条款”适用问题的争议,已成为当前国际投资法律实践关注的焦点。通过对已有案例和理论的分析、评判和总结,建议我国在对外缔结双边投资条约时,应力拒“保护伞条款”的订入。如果基于缔约整体上妥协的需要,不得不接受此类条款的,也应将其适用范围仅限于东道国政府干预“国家合同”性质的行为,而将违反“商事合同”性质的行为排除在外。  相似文献   

4.
随着国际投资仲裁中涉及国际投资条约中的“利益拒绝”条款的案例逐渐增加,该条款成为近年来学界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国际投资条约中纳入“利益拒绝”条款的做法十分普遍,尽管对该条款的表述已经包括了一系列的实体要求和程序要求,但是在适用该条款时采用何种标准仍然需要个案分析,更需要进一步明确.本文指出分析这一条款有助于今天的条约立法,也有利于仲裁员正确适用该务款.  相似文献   

5.
6.
国际条约中的冲突条款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廖诗评 《政治与法律》2007,75(3):95-100
冲突条款是国际条约中处理与其他条约适用关系的条款。在国际法不成体系的国际法制背景中,冲突条款的规定对于解决条约冲突具有重要的意义。从国际条约实践来看,冲突条款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随着国际法的发展,冲突条款的形式也在不断地变化更新,这也进一步强化了此种条款在国际条约中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7.
梁开银 《法商研究》2012,(2):104-111
双边投资条约所体现的"国家—投资者—国家"的特殊"三方"关系,决定了双边投资条约冲突条款具有特殊内涵。《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0条及相关习惯法并不能完全适用于双边投资条约冲突的解决,制定专门的冲突条款成为解决双边投资条约冲突的必然选择。2004年《美国双边投资条约范本》制定了大量的冲突条款来解决各种类型的条约冲突。改变以更优待遇条款代替冲突条款的落后方式,是我国应对日益复杂的国际投资法律环境和国际法不成体系状况,以及便捷、高效解决投资争议的迫切要求。  相似文献   

8.
吴智  邓婷婷 《时代法学》2012,10(3):50-56
在两岸政府各自签署的投资协议中,有不少协定已经规定“保护伞”条款。为了保护两岸投资,促进两岸双向投资持续、稳步地发展,在ECFA之后,正在磋商中的两岸投资协议也应该纳入“保护伞”条款,但是不能将“任何义务或承诺”或“与投资有关的一切争端”或“就投资产生的任何争端”等宽泛措词列入“保护伞”条款项下,关于“保护伞”条款项下政府所承担的义务应限定为“与本协定义务有关的投资争端”。  相似文献   

9.
包括双边投资协定在内的众多国际投资条约的迅速增长以及对类似问题尤其是投资者定义和争端解决程序的不同规定导致投资者可能通过投资重组或国籍规划等行为而挑选条约,那么提起仲裁请求的投资者是否因此而具备投资者资格需要根据具体投资条约的规定进行裁定,但是有些仲裁庭还可能会以善意投资或者滥用程序等理由拒绝当事人的请求。投资条约中的利益拒绝条款是东道国防范挑选条约的较佳方法,但需要缔约国在条约中予以明确规定。而通过大量双边投资协定吸引外资的国家则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规避挑选条约的现象。  相似文献   

10.
黄世席 《法学》2023,(3):178-192
传统国际投资条约侧重保护投资者权益,而对责任承担视而不见,此一特点给当前国际投资规范机制带来了越来越多的负面影响,加强投资者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呼声促使一些国家开始在投资条约中规定企业社会责任条款。但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本身的软法性质和其弹性的模糊概念,使其在投资条约中的规定范式各异且无太强的约束力。为了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投资条约需要加强企业社会责任规范的“硬法”性质,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也应当适度平衡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权益,在裁量相关争端时考虑投资者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问题。我国在投资条约谈判和起草中也应当注重对投资者社会责任的强化,以此促进和提升在国际投资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对投资所带来的环境问题的关注,使得环保条款开始被纳入到国际投资协定,目前世界发达国家和区域性组织已有成型的包含环保条款的协定,我国在缔约双边投资条约过程中,可借鉴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国际投资协定。  相似文献   

12.
梁丹妮 《法商研究》2012,(2):98-103
外国投资者援引国际投资条约最惠国待遇条款要求适用第三方条约争端解决条款的情形在实践中屡见不鲜。国际投资争端仲裁个案仲裁庭对最惠国待遇条款能否扩及争议解决事项的问题看法不一,而理论界亦存在激烈争论,并直接导致新近国际投资条约对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适用范围作出明确限定。近期我国首次被外国投资者诉至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其中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适用范围必将是我国应对的首个重大问题。我国未来缔约实践中应当对该条款的适用范围作出必要的限制。  相似文献   

13.
从国际投资法的角度看,国际最低待遇标准已经从一个抽象的、引发南北争议的歧视性概念发展为可以对其含义和范畴作出理性化限定的概念。国际最低待遇标准有助于减缓国际投资争端仲裁庭扩张解释公平公正待遇标准给东道国带来的诉累及心理恐慌,同时又不会将投资者待遇标准降至暴行、恶意、故意漠视的底线。作为具备资本输入和资本输出双重大国身份的我国,可以在未来的投资条约实践中借鉴美国的相关经验,审慎而积极地引入国际最低待遇标准条款,以服务于继续保持开放的投资政策和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双重目标。  相似文献   

14.
双边投资条约中的保护伞条款适用范围问题一直是理论和实践争议的焦点。我国与东盟国家签订的BIT中,与泰国、新加坡、缅甸BIT与《中国东盟投资协议》中包括了保护伞条款,同样存在着解释的困难。对此,学界存在扩大解释、限制解释和合理限制解释几种学说。对保护伞条款的解释应当以合理限制为基础,区分违反合同的主权行为或违反合同的商业行为,仅在主权行为的情况下适用保护伞条款。  相似文献   

15.
国际投资条约仲裁在国际投资交往中越来越常见,一般对于国际投资条约仲裁的论述都将其归于国际商事仲裁之中,在国际投资条约仲裁实践中,往往是运用或者是基本沿用国际商事仲裁的机制。但是国际投资条约仲裁在当事人双方的地位、仲裁请求权的性质以及仲裁事项等方面明显不同于国际商事仲裁。本文通过对比分析国际投资仲裁与国际商事仲裁本质的不同,提出对国际投资条约仲裁机制重构的宏观方向,以平衡投资者私人利益和东道国的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16.
漆彤 《政治与法律》2012,(9):98-109
国际投资协定中的利益拒绝条款,主要用于确保投资协定不被第三国投资者通过"邮箱公司"所利用。近年来,在国际投资协定中纳入利益拒绝条款的做法逐渐盛行,围绕该条款的争议也成为国际投资仲裁的焦点问题之一。尽管利益拒绝条款业已包含"拥有或控制"、"无实质性商业活动"等实体要求以及"事前通知及磋商"等程序要求,但在判断标准上仍具有很大的模糊性,需要进一步精确化。我国在投资协定中纳入利益拒绝条款的实践尤以2012年5月签署的《中日韩三边投资协定》中的条款最为全面,但同样存在解释标准模糊等适用上的困难。可考虑借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某些术语和方法,对利益拒绝条款的适用条件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7.
在国际投资条约及其仲裁中,如何在投资者和东道国权益保护之间寻求合理的平衡,是目前国际投资领域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要合理平衡二者间的关系,应该在现行的投资条约中设置必要的例外条款,为东道国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预留必要的空间;应改进和完善投资条约中公平公正待遇、最惠国待遇、保护伞等核心条款的规定,防止或限制仲裁庭对其作扩大解释;应改进与完善投资条约仲裁的程序规则,使其能够满足投资者与东道国间投资争端解决的需要。  相似文献   

18.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际直接投资规模宏大,持续增长。国际投资条约作为保护国际投资的重要方式之一,近年来成为了学术界讨论的一个热点话题。本文从国际投资与人权的关系入手,以国际投资条约领域的最新发展与人本化为重点,肯定了国际投资条约人本化的重要价值,进而提出对中国缔约策略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9.
张建邦 《法治研究》2012,(6):105-111
大多数现代投资条约的"投资"定义涵盖知识产权。投资条约所保护的知识产权不是纯粹的主观权利,而是在经济活动中被作为经济资产运用的知识产权。投资条约保护知识产权的根本基础是知识产权作为专属权利的财产属性和作为经济资产的市场需求。同时,"投资"定义覆盖的资产类型是一个完整统一体,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行使对其它投资资产FDI的决策、流向和市场准入会产生影响。知识产权的行使也与投资自由化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20.
颜海燕 《经济与法》2003,(10):40-41
经济全球化是当代国际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经济全球化推动了投资自由化的发展。但是投资自由化的发展也使得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矛盾出现新的发展动向。国际投资条约。作为国际投资法律规范的主体构成部分,其生成过程集中体现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矛盾冲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