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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65 毫秒
1.
近年来,岛屿问题成为国家间海洋争端的热点问题。《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于岛屿在海洋划界中的效力问题尚未作出相应规定。本文基于相关法律、公约,对全效力、部分效力和零效力三类情况进行研究,并分析了影响岛屿在海洋划界中效力的因素,对于我国解决相关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岛屿是国际海洋法中对划界有重要意义的概念,但并不是所有的岛屿都对海洋划界意义重大。在世界范围内,有许多远离本国海岸,却靠近相向或相邻国家的小岛常常成为海洋划界中相邻国家争议的焦点。国际实践当中,常将符合条件的岛屿以飞地的方式进行处理,以解决相关国家对其在国际海洋划界中效力的纷争。  相似文献   

3.
岛屿是国际海洋法中对划界有重要意义的概念,但并不是所有的岛屿都对海洋划界意义重大。在世界范围内,有许多远离本国海岸,却靠近相向或相邻国家的小岛常常成为海洋划界中相邻国家争议的焦点。国际实践当中,常将符合条件的岛屿以飞地的方式进行处理,以解决相关国家对其在国际海洋划界中效力的纷争。  相似文献   

4.
从国际法看中日钓鱼岛争端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中日两国之间有关钓鱼岛的争端主要涉及岛屿主权归属和东海海洋权益两个方面。从国际法的原则来看 ,钓鱼岛的主权属于中国。中国最先发现并获得其主权 ,日本所主张的“无主地先占”的原则根本不能成立。美日之间的和约或协定也不具备决定钓鱼岛主权归属的法律效力。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以及国际司法判例 ,钓鱼岛不应享有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 ,亦不具有划界效力。中日两国在东海大陆架的划定问题上应该遵循公平和自然延伸的原则 ,达到最为公正合理的划界效果。  相似文献   

5.
宪法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宪权行使的标志,但宪法最高法律效力规范不应以绝对主权为根据,制宪权的相对化及自然法的人权价值构成了宪法最高法律效力规范的法理基础。宪法最高法律效力不完全依赖于宪法效力自我宣称的规范形式。就效力范围而言,宪法最高法律效力规范直接作用于公权力(主要是立法权)而非私权利,由此私法自治的必要空间得以保留;而且宪法最高法律效力规范对后代并不当然具有“前在”或“先定”的效力,但可默示推定。  相似文献   

6.
于健龙 《时代法学》2012,10(2):82-90,119
本文所称外商投资合同法律效力争议,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它不仅包括外商在中国境内直接投资签署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及其变更的法律效力所产生之争议,也包括外资并购合同法律效力产生之争议,还包括外商投资中企境外企业所签署的合同法律效力所产生之争议。本文意图通过对上述三种不同形式的外商投资合同法律效力所产生之争议的不同方面进行比较研究,从而找出正确的解决这些争议的方法,以供业内人士、仲裁员、律师参考。  相似文献   

7.
刘磊 《北方法学》2015,9(1):120-131
我国早于日本发现钓鱼岛列屿对之命名并进行了主权性宣告,因此在1895年日本兼并之前拥有主权。从已有的历史证据考证,由于证明钓鱼岛列屿晚清纳入台湾省行政管辖的证据尚不充分,因此《马关条约》割让领土的范围是否包括钓鱼岛列屿不无疑问。如果钓鱼岛列屿不在《马关条约》的割让领土范围之内,我国要求日本二战后归还主权的诉求需寻找其他依据。日本1895年的兼并行为因晚清、民国政府长期怠于维权,从国际法理上分析,因时效与禁止反言原因我国在钓鱼岛列屿主权问题上可能会失分,但日本因非法行为亦可能产生否定性时效。钓鱼岛主权与中日海洋划界问题无直接关联,由于钓鱼岛自身海洋地理特征,将钓鱼岛归属作为中日海洋划界依据不符合国际法院判例,中国主张钓鱼岛主权并非基于海洋油气资源利益。《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对日本归还一战前窃占岛屿仍然具有法定效力,日本应当根据《波茨坦公告》归还一战前所窃占的中国领土。  相似文献   

8.
长期以来,我国在南海地区的国家主权和利益受到了周边国家与地区的挑战.南海主权争端中的法律问题主要可以分为三类:岛屿领土主权归属问题;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问题;海洋剩余权利问题.面对南海主权争端问题,我们至少应当在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法律上的努力和准备:从法理上论证我国南海主权和海洋权益的正当性,驳斥他国错误主张;以国际法中的有关制度作为武器,发挥其法律战功能;对国际法律制度中的立法空白和立法漏洞进行深入研究,作公平、有利的解释;结合和回应国际法律制度,完善相关国内法律制度;推进相关国际法律制度及理论的新发展;进行武力使用的法律准备.  相似文献   

9.
南海面积约350万平方公里,比渤海、黄海和东海的面积总和大3倍。南海有着丰富的渔业和矿物资源,又是交通航行要道。在南海,与我国海洋划界的国家有越南、菲律宾、文莱、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五个国家。这里的岛屿领土主权和海洋管辖区域的争议长期存在着。  相似文献   

10.
“法律效力”、“法的效力”或者“法律的效力”这些词,在法学中是指同一概念。在各种法学论著和法学辞书中,这个概念被定义为“法律的生效范围”,如《法学词典》该条目的解释是:“指法律生效的范围,分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这种解释包含了两个基本的要素,即规范性法律文件和法律的适用过程,所指的仅是该法规适用于什么时间、地点和对什么人适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国际法院在相关的司法判例中提出了“公平原则及相关情况规则”,并在2009年罗马尼亚诉乌克兰黑海划界案中确认了这一具体规则及其适用方法。同时,在涉及领土主权的争端中,国际法院采纳了“有效统治”理论,且日益重视当事国实际控制的效力。这反映了海洋划界显现的发展趋势。作为海洋地理位置相对不利的国家,解决与相关国家的划界争端是我国面临的紧迫问题,需要加强对海域划界的研究。  相似文献   

12.
国际法院在解决岛屿主权争端中主要适用了条约信守原则、保持占有原则及有效控制原则。尤其是21世纪以来,国际法院适用有效控制原则审理了3件岛屿主权争端案。国际法院的实践表明,有效控制标准不仅受时际法的影响,而且受控制对象的影响,只有能够代表国家的与争端岛屿有关的行为才能被认定为有效控制行为。国际法院解决的屿主权争端对我国解决与周边国家的岛屿主权争端有重要启示。  相似文献   

13.
法律效力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法律作用于社会的现实力量,始于其效力的发生,而终于其效力的废止。就此而论,法律效力无异于法律的生命力。然而,在法理学上该如何认识什么是法律效力呢? 西方法理学或法哲学,无论是以逻辑的效力观、心理的效力观以及伦理的效力观研究法律效力;还是从法律效力即法律的合法性的理念出发,从立法是否遵循一定的程序和管辖规则的角度出发审视法律效力,仿佛都不屑于正面回答到底什么是法律效力的问题。这一点,从著名  相似文献   

14.
信托登记的法律效力问题在理论与实务中争议均较大,信托登记的两重性为其提供了较好的法理解读依据.信托登记效力模式是其核心内容,其在大陆法系背景下涉及的信托相关法律行为的效力、 信托内外部法律关系的利益平衡规则也均与信托登记法律效力问题密切相关.我国《信托法》第10条确立了我国信托登记生效主义的效力模式.出于维护法秩序的目的,对其进行教义学上的分析十分必要,而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科学的信托登记法律效力制度的思路则是长久之计.  相似文献   

15.
法律效力的再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效力,有时也称法的效力,是在法律文件和法律文书及各类法律教科书中使用较为广泛的一个概念。那么究竟什么是法律效力,在人们看来似乎不成问题。在我国现有的各类教科书或论著中,几乎毫无例外地认为,法律效力就是指法律对空间的效力、时间的效力和对人的效力,也可简称为法律的适用范围。如中国最有权威的法律辞书《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也对“法的效力”解释为:“法的生效范围,即法律规范对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发生效力。”(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第85页)笔者认为,这是一个理论上的误解。法律效力的涵义是较为广泛的,而上述对法律效力的解释仅是法律效力蕴含全部内容  相似文献   

16.
提单管辖条款是承运人寻求对其最有利的法院和准据法以规避诉讼风险的产物。我国现行法律部分承认提单管辖条款的效力,但零散模糊,缺乏可预见性。该条款是协议管辖的特殊形式,以意思自治为基础,其法律效力的争议核心是对当事人合意的解释与限制。我国司法实践中选择域外法院的大多无效,缺乏实际联系、不符合格式条款要求、不能反映当事人合意是常见理由。我国续造提单管辖规则的路径应当是,在基本立场上平衡司法主权和国际礼让原则,确立以客观联系为基础的实际联系标准;在具体规则上对当事人意思自治予以合理尊重,参照国际公约标准明确格式条款的具体要求。纾解提单管辖理论争议,有助于发展我国协议管辖制度,并逐步协调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7.
存量房买卖的网签在实践中相当常见,但因法律未明文规定,理论和实务对其法律效力存在不小的争议,亟需予以明确.网签有成立买卖合同的效力,当事人自行交易的,买卖合同自签署网签申请文书时成立;通过经纪中介交易的,买卖合同自当事人线下签署买卖合同书时成立.除了通过网签成立的买卖合同,相同当事人就同一房屋还签订内容不同的买卖合同的,应推定网签成立的买卖合同符合当事人的真实合意,反对者要负担反证的证明责任,这体现了网签推定当事人真实意思的效力.在一房数卖时,网签有保障买方债权的效力,应优先实现通过网签成立的合同中买方的债权.根据这一效力,在网签后、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卖方不能把网签的房屋抵押给他人.  相似文献   

18.
论法律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效力是法学中的一个基本范畴。在理论研究中应将法律效力和法律效力范围相区别。从法哲学角度看,法律效力是法律所具有的一种作用于其对象的合目的性的力量。西方学者关于法律效力的来源主要有四种观点,即逻辑的效力观、伦理的效力观、事实的效力观和心理的效力观,它们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缺陷也是明显的。法律效力的来源可分为两个层次。在现实生活中,法律效力的发挥要受主观和客观、实体和程序两大方面的影响  相似文献   

19.
黄瑶  廖雪霞 《法学》2012,(12):80-92
孟加拉湾案是国际海洋法法庭审理的首宗海洋划界案,它对盂加拉国与缅甸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的划界纠纷进行了裁决,并在划界中沿用了国际法院及常设仲裁庭近年来普遍适用的等距离/有关情况规则。该案也是国际司法机构首次划分当事国200海里以外大陆架的案件,法庭对此类大陆架划界案件的管辖权、关于当事国对这一区域的权利基础以及划界的法律与方法的阐述都值得深入分析。该案判决在和平解决海洋争端的同时,亦为增强海洋划界法律与规则的确定性做出了贡献。但法庭在关于岛屿的划界效力、对划界有关情况的考量以及在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问题上的推理及论断却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20.
公证书是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某一法律行为真实合法的法律文书。关于公证书的法律效力,公证法学界似乎早有定论,认为公证书具有证据效力、法律行为生效效力和强制执行效力。笔者认为,这一定论并没有从本质上揭示公证书法律效力的真正内涵,因而是不科学的。所谓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是指公证书是否依法出具,能否得到法律的承认。是法律对公证书的评价问题。法律是判明公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唯一标准。以此为标准,公证书可分为两大类,即具有法律效力和不具有法律一效力的公证书。公证书凡依法出其,得到法律承认,即具有法律效力;凡非法出具,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即不具有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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