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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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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网络自杀协议犯罪场与控制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皮勇 《法学评论》2006,24(6):124-132
各国社会学界、精神病学界通常将网络自杀(Cybersuicide)、网络自杀协议(InternetSuicidePacts)视作新的自杀类型,实际上,网络自杀协议中存在多种促进、激励甚至直接导致死亡的人为因素,属于互联网时代与自杀相关的网络杀人行为。本文分析了网络自杀协议中之犯罪场及这一犯罪场中各因素的作用机制,并提出应以减少自杀者和有自杀企图者为目标,主张采取结合疏导、减少有自杀念头者和遏制影响自杀的外部消极因素这两方面措施的对策。本文还对网络自杀协议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对我国网络自杀协议相关犯罪立法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
何力西 《法制与社会》2010,(19):182-183
本文采用简版大五人格量表、主观社会支持量表、贝克自杀量表对226名服刑人员进行调查。结果(:1)服刑人员的责任性越高,自杀意念越低;神经质得分越高,自杀意念越高。(2)社会总支持影响服刑人员自杀意念的形成,支持力度越低越易产生自杀意念。(3)用逐步回归分析发现,责任性、健康状况、职业、独生与否与自杀意念强度息息相关,其中责任性与自杀意念相关系数最高。  相似文献   

3.
自杀条款之创制,调和了关于"自杀之可保性"命题的理论冲突,超越了危险共同体中团体与个体之间的利益对立,堪称20世纪初人寿保险法制史上的伟大法律革命。自杀免责期间之制度设计,旨在排除被保险人"缔约之际"已具备的以取得保险金为目的之自杀风险,借此切断"自杀"与"保险金"之关联、稀释被保险人自杀之意念、达成举证责任之转换。当人寿保险契约复效时,自杀免责期间不宜重新起算。作为保险人免责事由之自杀概念,重在考量被保险人自杀时主观故意。自杀作为一种法律事实,其构成要件当以被保险人自杀时"意思能力"而非"行为能力"之有无为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4.
目的分析国内5个城市地区采取不同自杀方式人群的性别和年龄特征。方法收集上海、金华、武汉、娄底、都匀城市地区警方处理的548例自杀案例,根据自杀方法将案件进行分类,研究各种自杀方法的人群年龄和性别特征,结果在各种自杀方式的年龄分析中,高坠和自缢的自杀者平均年龄最大(约55岁),溺水、自缢次之(约49岁)、口服毒物较为年轻(约45岁),而CO中毒自杀者平均年龄最小(约37岁)。在自杀方式的性别差异中,男性更多地出现了锐器自杀(52:24),自缢(67:33)和高坠(55:45),女性则在溺水自杀中占据多数(58:42)。结论每种自杀方式涉及到的人群的性别和年龄特征差异明显,CO中毒自杀的自杀者最为年轻;男性更倾向于用机械性损伤的方式来自杀。  相似文献   

5.
狱内罪犯自杀危险性评估已经成为现代监狱科学化、法制化、社会化管理的重要前提,但是目前我国罪犯自杀的评估研究还非常欠缺。在简要介绍了国内外自杀和罪犯自杀的相关评估理论模式和评估研究之后,在总结国内罪犯自杀评估和预防的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罪犯管理和改造的实情,提出了罪犯自杀危险评估的原则,并从罪犯自杀危险性因素的建构、罪犯自杀危险性的评估手段和程序等方面提出了对我国狱内罪犯自杀危险性评估的初步构想,以期为进一步的有效评估罪犯自杀危险性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6.
相约自杀在司法践中是不乏其例的,但我国刑法却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而且理论界也很少有人探讨,这就给处理相约自杀案件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本文想就相约自杀谈谈我们粗浅的看法,得到各方面的指正。一、相约自杀的概念和特征相约自杀又名共同自杀、通谋共死、契约自杀,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在共同故意的  相似文献   

7.
在非正常死亡案件中,自杀案件占很大比例,本文对黑龙江省嫩江农垦区10年来检验的213例自杀死亡案例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本文资料是1983~1993年,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调查、法医检验鉴定的自杀案例,经筛选资料齐全的213例。按统一标准和要求对自杀案中死者的年龄、性别、文化、职业、婚姻、自杀方式、自杀原因、自杀季节与时间、死亡场所等进行统计分析。 1 结果 1.1 年龄、性别、文化、职业、婚姻。  相似文献   

8.
425例自杀的法医学分析   总被引:4,自引:3,他引:1  
据世界卫生组织 (WHO)统计 ,2 0 0 0年 ,全世界死于自杀的人数超过 815 0 0 0 ,相当于每 4 0秒有一人自杀 ,自杀已成为世界第 13位死因[1,2 ] 。在我国 ,自杀也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公共卫生问题 ,必须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作者收集本室 1987~ 2 0 0 2年 (上半年 )检验过的 ,并且有详实记录资料的 4 2 5例自杀案件 ,通过对自杀者的年龄、性别、自杀方式及自杀原因进行统计分析 ,渴望为社会公共卫生问题的研究及自杀死亡的法医学鉴定提供参考1 资料分析1 1 自杀人数在三个年份段的分布情况以每 5年为一个年份段进行观察 ,该 4 2…  相似文献   

9.
目的研究自杀者的性别、年龄、学历、自杀原因与自杀方式之间的关系,为自杀的法医学鉴定提供依据。方法通过现场勘验、尸表检验、尸体解剖、调查走访来确定自杀案件,收集昆明市五华区近三年来的124例自杀案例,然后采用SPSS 22.0进行卡方检验、描述性统计等分析。结果自杀者男女性比例为1.53∶1;自杀方式多选择高坠、自缢和溺死;自杀者昆明户籍与非昆明户籍的比例约为1∶1;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者自杀最多;10~50岁年龄段的人群多选择高坠自杀,60岁以上的老年人选择自缢自杀的较多;不同学历层次的人群均以高坠自杀为主;因精神疾病、自身疾病和经济问题自杀者多选择高坠、自缢,而因感情问题自杀者多选择高坠、服毒。结论自杀是一类十分复杂的案件,对于疑似自杀的案件要多方面勘查、全方位思考,综合各方面因素来确定案件的性质。  相似文献   

10.
<正>STRASSMAN在20世纪初提出扩大性自杀的概念,即抑郁症患者在抑郁情绪的影响下,考虑到自杀后亲人遭遇不幸或痛苦,从同情和怜悯的角度出发,先将亲人杀死后再自杀[1]。这是经典的扩大性自杀概念,也是狭义的扩大性自杀,可称之为“利他性自杀”“怜悯自杀”“仁慈自杀”等。但也有抑郁症患者并非出于“怜悯”心理的“利己性自杀”[2-4]和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扩大性自杀[2]。因此,对于广义的扩大性自杀,我们定义为精神障碍者在精神病理因素影响下而绝望,在实施自杀前为安排后事而杀害其亲人的一种行为,也可称其为“家族性自杀”。  相似文献   

11.
目的对广州某区24例烧炭自杀案例的特点进行分析。方法收集本地区24例烧炭自杀案例资料,对一般情况、现场勘查特点、尸体检验及自杀原因进行统计分析。结果本文24例烧炭自杀案例中男性略多于女性(2.43∶1),自杀实施者以青年男性居多(P0.01);自杀案例的发生无明显季节倾向,现场密封行为及辅助手段的实施与性别之间无明显关系(P0.05);自杀原因以感情问题居多。结论烧炭自杀案例在本地区发生具有明显年龄及性别趋向,且自杀现场具有明显的共同性,在实际现场勘查和鉴定工作中可根据现场勘查特点及年龄性别特征加以重点考虑。因不同地区自然地理环境及社会环境的不同可能导致案件特点的不同,本文仅对此类案件的法医学鉴定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2.
于都县209例自杀死亡案例统计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通过对我县209例自杀死亡案例的统计分析,探索自杀者性别、年龄、职业、自杀手段、诱因等的一般规律。并对特殊自杀作一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13.
教唆自杀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教唆自杀仅指行为人故意教唆他人自杀,对被教唆者的情况不予过问;狭义的教唆自杀同时考虑教唆者与被教唆者双方的情况,区分为四种具体的情形,其中被教唆者自杀致死的情形属于最狭义的教唆自杀。最狭义的教唆自杀行为,不仅依照现行刑法的规定不构成犯罪,而且也不宜犯罪化。  相似文献   

14.
王钢 《法学研究》2012,(4):154-174
刑法中认定自杀有主客观两方面要求。在主观方面,被害人不仅应当认识到并且意欲死亡结果发生,而且必须自愿地、也即自主决定地选择了死亡。对于自愿性的判断应当以有效承诺的主观要件为标准。重大的动机错误同样导致不能成立自杀。此外,被害人还必须客观上事实性地支配着直接导致死亡的行为,在将不可逆转地造成死亡结果的最后关键时刻自己控制着事态的发展。自杀本身并非刑事不法行为,教唆或帮助自杀、对自杀者不予救助或者过失导致他人自杀等自杀相关行为也不应受到刑事处罚。  相似文献   

15.
参与自杀的可罚性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钱叶六 《中国法学》2012,(4):99-111
生命属于个人法益。从为了保护本人利益的"家长主义"立场出发,应否认法益主体对自己生命的自己决定权,亦即自杀具有违法性。但自杀因源于自己决定,其违法性低,不值得处罚;从刑事政策的视角来看,也欠缺处罚自杀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参与自杀是否定、侵犯他人生命权的行为,相较于自杀者的自杀意思,更有必要保护其生命的绝对价值。参与自杀在我国应以(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或者帮助犯论处。参与自杀与利用被害人为工具的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之性质及其刑罚效果大相径庭,应严格区分两者的界限。  相似文献   

16.
当前,农村女性自杀原因大体可分五种:一是屈服于旧传统观念的精神压抑而自杀:二是逃避艰苦生活环境自杀;三是受侮暴露,没脸见人自杀:四是口角磨擦负气自杀;五是触犯法律,害怕追究自杀。当前农村女性自杀除具有传统的一般性特点及规律以外,还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  相似文献   

17.
自杀案件的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正> 自杀,是指有意识地剥夺自己生命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自杀案件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情况复杂,在认识上不尽一致,所以从刑法理论上探讨这个问题,对正确解决这类案件的定罪量刑问题,是十分必要的。一、自杀案件因果关系的对象和研究目的自杀事件是多种多样、极其复杂的。刑法学中所要研究的是与追究他人刑事责任有关的自杀案件。自杀案件的因果关系,是指他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同被害人自杀死亡的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自杀案件同其他刑事案件相比,有一个明显的不同点,就是自杀身死的危害结果,不是他人行为直接致死的,而是自杀者的自杀行为致死的。这就是自杀案件因果关系的特殊性。自杀者的自杀行为,虽然直接剥夺了自己的生命。但它却不是刑法中因果关系的原因。因为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把自杀行为规定为犯罪,所以不能把  相似文献   

18.
赵念国 《检察风云》2012,(21):31-33
每个自杀老人的原因不尽相同,巴黎昂布里奥斯医院的老年科穆里亚斯医生认为,这些老人身体日渐衰弱,处于孤独与沮丧中,现代医疗对精神抑郁症难以根治。法国:老人因孤独而自杀世界预防自杀协会(AIPS)拉响了警报,根据该协会统计数据表明,在法国,老年人自杀逐渐成了自杀群体中人数最多的"族群"。法国平均自杀率为17.1/10万,法国《十字报》报道,2009年法国自杀人数为10499人,65岁以上的老年自杀者年均3000人左右,占自杀总人数的1/3。在78岁至84岁年龄段的老人自杀者中,其比例为32/10万;84岁至94岁年龄段的老人自杀比例上升到42/10  相似文献   

19.
胡慧慧 《法制与社会》2012,(11):181-182
我国的农村妇女自杀率高出世界水平,但对人们对的农村妇女自杀一直很避讳,也没有具体完整的统计数据。农村妇女自杀的原因主要是家庭不和谐,家庭经济贫困,生活范围狭小,也受到落后的传统文化影响,欠缺社会救助机制。预防农村妇女自杀,加大教育普及力度,提高农村妇女思想文化素质,畅通社会救助体系,发展地方经济。在产生自杀念头时实行有效的危机干预措施,加强心理救援,帮助农村妇女走出自杀误区。  相似文献   

20.
孙平 《政法学刊》2003,20(2):13-17
自杀是当今社会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也是一种神秘的文化现象。目前,全球每年约有100万人自杀。大学生已是我国自杀人群中人数最多的一部分。自杀涉及到宗教信仰,道德观念,政治法律及社会管理义务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对自杀问题不应回避,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积极预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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