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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赵锐 《中国检察官》2022,(16):34-38
涉注册商标类犯罪中“同一种商品”的认定须以《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为重要参考依据,摒弃只看商品名称是否相同、只考虑是否在同一类似群等机械思维。在此基础上结合区分表和相关商品领域的历史沿革、国家标准、司法解释和公众认知等多个维度,区分实务中三种不同类型,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判断方法综合认定,确保结论科学、准确且符合公众的普遍认知。  相似文献   

2.
郑志 《知识产权》2020,(5):74-80
假冒注册商标罪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与商标假冒侵权的构成存在交叉,有必要在犯罪客观要件构成的判断中吸收商标假冒侵权的判断标准。商标许可的存在应以合意说为标准,服务商标也应纳入刑法保护,相同商标是视觉上基本无差别的商标。同一种商品的判断以《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为参考,综合考虑一般公众的认识。商标使用的判断需要加入识别来源的功能性考量。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双相同也不会导致混淆,则可排除犯罪成立。在商品类别比对中应以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为据,但对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不宜提供刑事保护。  相似文献   

3.
我国<侵权责任法(草案)>专门设立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一章.其中第48条试图通过所有人与使用人的区分,使责任主体和责任行为人同一,以体现责任自负原则.但是,在危险责任条件下,应当考虑机动车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标准.显然,这种区分存在着缺陷:难以完成必要的理论证成;概念用语不甚准确;归则原则的适用有失偏颇.因此,应借鉴国外已有立法的经验重新进行立法设计.  相似文献   

4.
【裁判要旨】注册商标间的权利冲突是典型的同种权利之间的冲突,而判断被控侵权行为人使用其合法注册的商标是否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特别是当涉嫌侵权的商品不能清楚划归被告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范围,也未明确出现于《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或《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时,如何准确判断涉嫌侵权商品是否属于被告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在商标侵权案件的审理中争议较大。法院在判断被告是否超出其核定商标的使用范围时可参考《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和《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并  相似文献   

5.
刘军华  唐震  李欣 《人民司法》2013,(10):41-44
【裁判要旨】类似商品的认定应当以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一般认识综合判断。判断标准有两项:一是相关商品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是否相同;二是相关公众一般是否会认为商品之间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两个标准是并列关系,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标准,即构成类似商品。其中的混淆包括鱼目混珠式的商品误认误  相似文献   

6.
范明友 《证据科学》2002,9(4):231-233
轻伤作为未构成重伤的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是区分该罪成立与否的关键依据之一,然轻伤概念仅在6部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 (1998年1月19日)中提及.轻伤的含义在法律上尚无相关规定.目前轻伤的认定标准是两部两院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为<轻伤标准>),该标准第2条对轻伤的概念作了相应的解释,然而该解释无论在内涵还是在外延上均显得的模棱两可,显得不够严谨、科学.由于缺乏明确的概念,使得<轻伤标准>存在较大的不足,如标准的内容不全面,无法与重伤标准相衔接;标准条款之间缺乏可比性,在程度上存在轻重不等的衡量标准等等.实务中从该标准试行十余年的情况看,该标准在适用上也存在明显的缺陷.作者试从法律上对<轻伤标准>的要求、轻伤的法学含义以及国外刑法对轻伤的相关规定等几个方面,对我国<轻伤标准>的制定依据以及轻伤的可能内容作粗浅的分析,以求教于同仁.  相似文献   

7.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2007年审理了大量的商标案件。这些案件中包含了较多的法律问题,如新证据的认定、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作用、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近似性判定时间标准的认定等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对这些问题的审判实践,为业界对相关问题的深入研讨提供了有关素材和初步思路。  相似文献   

8.
虚假宣传构成欺诈之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一德 《法律科学》2014,(6):141-149
将虚假宣传行为认定为欺诈并施以惩罚性赔偿已成为打击虚假宣传行为的重要手段。我国法律并未定义虚假宣传,实务上认为虚假宣传意味着宣传呈现的内容不实,意图使信息接受者产生错误认识。行政处罚是否认定欺诈、争议商品数额的大小、商品品牌知名与否等因素都会影响法院对虚假宣传构成欺诈的认定。综合判例和学说可知,在将虚假宣传认定为欺诈时,应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为标准;行政处罚决定仅具有证据效力;消费者错误意思表示的认定应采客观性标准;同时应考虑大额商品购买中消费者的谨慎义务;因果关系的判断中应以商品主要功能的虚假宣传与消费者错误意思表示的关联为评价标准;将知名商品的品牌效应纳入经营者欺诈故意和因果关系要件的判断,以综合考虑虚假宣传认定欺诈的各种因素。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行立法尚未正式启用"商业外观"术语,与之相近的概念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项之"包装、装潢",面对大量涌入的商业外观纠纷,对现行立法的"包装、装潢"予以扩张解释,尽量丰富其内涵,并可依据诚实信用原则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之规定,可以有效的解决问题.司法实践中对涉及商业外观的纠纷首先需审查涉案商品(服务)的知名度;其次,应对商业外观的显著性和非功能性进行审查;最后,对比涉案的两个商业外观,审查其是否足以导致市场混淆.  相似文献   

10.
商标侵权的判断标准:相似性与混淆可能性之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太平 《法学研究》2014,36(6):162-180
2013年商标法的重大修改之一是对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的修改。然而,规定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的商标法第57条第2项中的相似性与混淆可能性概念及两者之间的关系均是不清楚的。混淆可能性吸收相似性、混淆可能性内化于相似性以及以相似性为基础、以混淆可能性为限定条件成为世界各国或地区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的三种代表性立法例。从法理上看,商标的通信本质决定了混淆性商标使用会影响商标功能的发挥,商标法立法目的决定了混淆可能性是商标侵权判断的基本标准,商标权的基本权能决定了混淆可能性主要适用于商标和商品有一者不相同但近似或者类似的商标使用情形,维持公平竞争和自由竞争平衡的商标保护基本政策决定了混淆的程度是混淆可能性,相似性本身的重要性与历史传统的影响决定了相似性可以是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的重要内容。从我国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引入混淆可能性的基本动因来看,商标法第57条第2项所确立的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可以解释为以相似性为基础和前提、以混淆可能性为限定条件,而传统上内含于商标近似、类似商品、类似服务、商品与服务类似等概念的混淆可能性应该从这些概念中剥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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