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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立法原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中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注重“教育、挽救、感化”的宗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多年来将此寓于审理少年刑事案件的全过程,通过大胆的实践、总结、再实践,不仅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庭审教育方法,即“寓教于审”,而且不失时机地将“寓教于审”工作向前向后延伸,初步形成了以下具有浓郁中国特色的审理少年刑事案件的司法模式。追根寻源的分析教育要想知道梨子的滋味,必须亲自品尝,…  相似文献   

2.
少年司法是向传统理论的挑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纪念少年司法制度诞生100周年,玛格丽特·罗森海姆等美国学者合编了《少年司法的一个世纪》一书(高维俭译),该书论述了少年司法的一些基本理念、概念、制度的孕育、提出、发展的背景和艰辛过程,论证了少年司法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对增进对少年司法制度的全面了解,明确少年司法的追求目标以及对重大问题的应对策略,具有相当大的价值。  相似文献   

3.
我国台湾地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台湾地区的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经历了独特的发展历程,也取得了斐然成绩。其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以《儿童与少年福利法》和未成年人福利机构为基础的未成年人早期福利性保护制度,以《少年事件处理法》和未成年人司法机构为基础的犯罪少年或虞犯少年的司法保护与矫正更生制度,以及以《犯罪被害人保护法》、《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家庭暴力防治法》和被害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为基础的被害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4.
台湾地区非常重视对少年进行司法保护,并制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1970年正式实施的"少年事件处理法"是台湾地区的少年司法保护制度最重要的一部法律。该法以及相关实施细则对涉及少年各方面的司法保护作了非常详细的规定。为了达到全方面预防少年事件及虞犯,为他们健康成长创造条件,台湾地区相关部门还陆续出台了若干辅助性法律法规,这些共同构成了台湾地区少年司法保护制度的法律框架。  相似文献   

5.
在日本《少年法》当中,“虞犯少年”概念占有重要位置,它是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倾向所作的立法定位。由于虞犯少年是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因而它又属于日本的少年司法事务。虞犯少年的矫正教育过程,实际上是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司法保护处分的过程,从制度上保证了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进行早期干预教育。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虽规定了少年不良行为,但并未设置虞犯概念,有必要借鉴日本《少年法》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6.
日本虞犯少年矫正教育制度对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日本《少年法》当中,“虞犯少年”概念占有重要位置,它是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倾向所作的立法定位。由于虞犯少年是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因而它又属于日本的少年司法事务。虞犯少年的矫正教育过程,实际上是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司法保护处分的过程,从制度上保证了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进行早期干预教育。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虽规定了少年不良行为,但并未设置虞犯概念,有必要借鉴日本《少年法》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7.
暂缓起诉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暂缓起诉是近年来我国在少年司法制度领域中引人注目的探索,对于这一制度的争议迄今方兴未艾。对未成年犯罪入应当坚持起诉便宜主义为主,起诉法定主义为辅的原则,暂缓起诉是这一原则在少年司法实践中的贯彻。暂缓起诉不同于我国现行法律中所规定的相对不起诉,而是我国少年司法实践中所创造的一种新型的不起诉类型,是基于联合国少年司法准则、《未成年入保护法》的要求和少年司法的理念对我国不起诉制度的丰富与发展。  相似文献   

8.
美国少年法院已经建立了一个多世纪,其在这一百余年中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在第一个少年法院建立后的50年中,少年法院迅猛发展,全美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相继通过了《少年法院法》,将少年司法从传统的刑事司法中脱离开来。步入密切关注"人权"的60、70年代,少年诉讼权利的宪法性保护开始演进,少年拥有了与成人相等的辩护律师请求权、被告知权、辩护律师请求权、质证权和交叉询问权、不受强迫自证其罪权等。然而,步入犯罪高涨的80、90年代,控制少年犯罪、保护社会利益成为了少年司法的主导。在这一时期,少年法院放弃对少年案件的管辖权,大量少年案件向成人刑事司法系统移送。加之,少年法院与成人刑事法院之间差异性的缩小及司法资源的有效利用,美国的少年司法中掀起了一股废除少年法院的风潮。可幸的是,经过近百年发展的美国少年法院并未终结。绝处逢生的少年司法在新的21世纪里,废除了对少年犯的死刑适用,对少年的保护再次上演。  相似文献   

9.
少年司法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参与。《刑事诉讼法》专章确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并规定了一系列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特殊制度,是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一大进步。但实践中,社会力量参与少年司法的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都处于探索阶段。从少年司法的原则和理念、国内外的立法以及司法实践分析,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转介机制是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少年司法的可行路径。  相似文献   

10.
自美国在十九世纪末首创“国家亲权”理念并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少年法院以来,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先后建立了各具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随着少年司法制度在世界各国的深入发展,很多国家还参加签订了旨在保护少年合法权益的《儿童权利公约》,联合国也颁布了《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等一系列指导少年司法制度的司法准则。  相似文献   

11.
正【主题导引】作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缔约国以及《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和《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的积极倡导者,我国无论是在立法环节,还是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均需要契合未成年人群体的特殊性,尊重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实现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综合化、未成年人利益的  相似文献   

12.
意大利在1988年《少年刑事诉讼法》中设立了少年暂缓判决制度,并在司法实务中逐步增加适用比例。作为一种分流措施,暂缓判决体现了非监禁刑和非刑罚化的特点,也是意大利宽宥与温和少年司法理念的重要体现。通过对意大利少年暂缓判决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介,我国建立与完善暂缓判决制度需要设置预审阶段和预审法官,将司法社会工作者作为缓刑官在暂缓判决考察期内为少年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放宽暂缓判决的适用对象,建立监督法官对暂缓判决程序进行监督等。  相似文献   

13.
建立少年法院的几点设想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与立法成果相比,我国少年司法机构的建立大大滞后了。建立少年法院,有利于对少年案件量刑的综合平衡,确保司法公正;有利于少年案件的“延伸”工作,确保对少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工作;有利于检察机关对少年案件的审判统一实施法律监督;也有利于探索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方向,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执行落到实处,本文并对未来少年法院的基本模式作了构想。  相似文献   

14.
<正>少年司法制度是刑事司法制度的核心部分之一,现代刑事司法制度的先进理念、原则或者制度往往是从少年司法制度开始发展的。因此,对于《青少年犯罪问题》杂志而言,其特别注重将"少年司法"打造成品牌栏目,从而使之成为我国少年司法理论研究的一块重要阵地。在本刊的"少年司法"栏目中,其最为根本的原则是秉持"少年最佳利益原则",这是本栏目最为深刻的价值理念基础,其他一切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或原则都是以此为核心展开的。在具体内容上,"少年司法"栏目不仅关注未成年人犯罪的  相似文献   

15.
《北京规则》总则第二条规定:“少年司法应视为是在对所有少年实施社会正义的全面范围内各国发展进程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6.
修订后的刑法扩大了管制刑的适用范围,在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刑罚条款中,一般都规定可以适用管制刑。管制刑对未成年罪犯是否适用?目前司法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对未成年罪犯不宜判处管制,理由是管制刑将罪犯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有悖于《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以下称《北京规则》)关于保护犯罪少年  相似文献   

17.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副组长邵文虹专程莅临研讨会指导,她在会议结束前作了重要讲话,她开门见山指出,研讨会开得很好,很有成效,大家畅所欲言,有观点、讲真话,从发言中能感受到大家对少年司法工作的热心、执着和奉献精神。邵文虹同志要求与会各法院同志切实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正确处理好严打整治斗争与注重教育挽救的关系。接着她重点谈了关于成立少年法院的问题。她说,要巩固少年法庭组织机构,没有组织、没有人,就无法贯彻执行少年司法的特殊程序,也无法参与综…  相似文献   

18.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十分关注的社会问题。长期以来,中国政府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运用道德、文化、教育、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对少年违法犯罪进行全社会的综合治理,为预防和减少少年犯罪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并收到了显著成效。中国法院根据《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准则》《北京规则》、《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文件与国内立法审理少年刑事案件,在保护少年的合法权益,保障无罪的少年不受刑事追究和犯罪少年复归社会,特别是在对犯罪少年的人格教育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尝试。  相似文献   

19.
美国的少年司法制度自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之后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少年司法与犯罪预防法》是继伊利诺斯州《少年法庭法》之后,美国对少年司法制度进行重大变革的一项联邦立法。这项立法主要涉及了四个方面的内容:非犯罪化;非监禁化;转处和正当程序。其中身份罪少年的非监禁化是其重要内容之一。  相似文献   

20.
1995年5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它与1991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相配套,标志着我国少年审判制度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本刊特约请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少年案件指导小组成员杨传书撰写专稿,刊载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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