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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GZ0320200066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穗医保规字[2020]2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减轻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  相似文献   

2.
<正>GZ0320150145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穗人社发[2015]58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完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减轻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指定慢性病专科药费范围及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正GZ0320190096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穗医保规字也2019页4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减轻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  相似文献   

4.
正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穗医保规字[2019]6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减轻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眼白内障摘除及人工晶体植入术指定单病种医疗费  相似文献   

5.
正GZ0320180102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穗人社规字[2018]6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关于执行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相似文献   

6.
正GZ0320190190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穗医保规字[2019]12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急诊(以下统称普通门诊)  相似文献   

7.
正GZ0320200107广州市医疗保障局文件穗医保规字[2020]5号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关于将人工耳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有关规定,现就人工耳蜗纳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  相似文献   

8.
正一、制定政策的基本情况2015年实施的《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51号,以下简称《通知》),规范了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范围及标准。通知实施以来,减轻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  相似文献   

9.
《广州政报》2012,(2):11-13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广州市卫生局穗人社发[2011]160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令[2008]第11号)的有关规定,决定  相似文献   

10.
正GZ0320190178广州市医疗保障局文件穗医保规字[2019]11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现将《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就医及个人账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相似文献   

11.
正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穗人社规[2016]5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减轻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负担,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及5个行动计划的通知》(穗府[2016]8号)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阶段性降低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正GZ0320200085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文件穗医保规字[2020]4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各有关单位:为妥善解决本市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及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历史遗留的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通过一次性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办法,解决其退休后的基本医疗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相似文献   

13.
<正>GZ032015009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穗人社发[2015]44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定点零售药店,各有关单位:为促进民族医药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方便参保人购药,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和《关于印发〈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69号,以下简称《定点药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核准经  相似文献   

14.
正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穗人社规字[2017]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和服务管理水平,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16]85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  相似文献   

15.
正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穗医保规字[2019]1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大病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规范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19]23号)、《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穗府办规[2017]24号)以及《广州市城  相似文献   

16.
正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文件穗府[2016]17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局)、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各区地方税务局,各有关单位:为妥善解决本市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及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历史遗留的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通过一次性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相似文献   

17.
正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穗人社发[2015]76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及《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指定慢性病专科药费范围及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发[2015]58号)的规定,经本市社会保险医药专家评审,确定了《广州  相似文献   

18.
省、部属驻榕各参保单位:为规范异地医疗行为,简化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登记及医疗费用结算手续,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作,根据《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部属驻榕单位参保人员异地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劳社[2001]16号)和《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全省医疗保险联网异地医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劳社医保文[2005]106号)精神,现就省、部属驻榕单位参保人员异地医疗管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各参保单位:为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参保人员因工伤、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根据《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工伤、生育保险办法出台前,现对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参保人员发生的工伤、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办法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医疗费用的支付范围凡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人员,因工伤(含职业病,下同)、生育(含孕产期保健和分娩,下同)就医,其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支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规定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工伤是指经有权机构确认并颁发《工伤证》的工伤,生育是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  相似文献   

20.
《就业与保障》2006,(2):28-28
省、部属驻榕各参保单位:为规范异地医疗行为.简化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登记及医疗费用结算手续、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作,根据《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部属驻榕单位参保人员异地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劳社[2001]16号)和《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全省医疗保险联网异地医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劳社医保文[2005]106号)精神,现就省、部属驻榕单位参保人员异地医疗管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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