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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人民法院改革,总体上潜含着对标形式主义法治司法模式的取向,其目标可概括为“让司法更像司法”。这种由内向视角导引的改革,对塑造我国司法的基础形态、完善司法的基本要件具有积极意义,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司法与社会需求的疏离,使司法改革的红利难以充分转化为社会的实际获得。在还原主义立场下回溯司法的基源性理论,司法是一种制度建构的产物、一种公共产品,司法应当尊重“消费者体验”。着眼于外向视角,提升司法能力亦应成为法院改革的取向之一。在今后继续深化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过程中,应以影响司法能力的基本要素作为改革的着眼点,通过司法能力的提升实现司法的社会功能,满足和实现社会对司法的需求,以“让司法更能司法”。  相似文献   

2.
公丕祥 《法律科学》2010,28(3):40-55
在当代中国,坚持自主型司法改革道路,是中国司法国情状况的必然要求,体现了鲜明的自主品格与中国特色。自主型司法改革是社会主体从本国国情条件出发对司法改革方案、进程、目标和路径的自主选择,体现了司法改革的“中国中心主义”。坚持自主型司法改革,实际上就是坚持司法改革的中国经验,坚持司法改革的中国道路,坚持司法改革的中国模式。只有正确认识固有的司法国情条件,才能科学选择司法改革的中国道路。  相似文献   

3.
方法在人类社会和司法改革中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方法论能够促使刑事司法改革日益科学化。我国当前刑事司法改革存在实践探索和顶层设计的结合问题、重点难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的协调问题、参与改革和方案完善问题以及政策立法和依法改革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构成了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方法论转向需要。而刑事司法改革方法论体系的构建和完善能够克服这些“贫困化”问题,最终在刑事司法改革中通过方法论体系的基本要求、基本目标、基本手段、基本机制和基本保障措施来达成。  相似文献   

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法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使社会主义优越性在司法领域得到充分体现。广东省政法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试验田”、“先行者”作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广东的改革发展乃至全国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出了积极贡献。  相似文献   

5.
本文根据“三个代表”要求的理论,提出司法机关实现“三个代表”要求的具体目标是实现司法公正,途径则是深化司法改革,并论述了改革和完善独立审判制度、建立法官精英队伍、推行司法公开等主要问题。  相似文献   

6.
转折与展望:评中央成立司法改革领导小组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在“司法改革”这一“中心话语”下 ,中国基层司法机关的改革如火如荼 ,但是 ,由于改革的自发性和分散性 ,导致了诸多悖论的产生。为此 ,中央决定转变改革模式 ,成立了中央司法改革领导小组 ,以指导全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进行。这一决定对于中国司法改革的历史进程来讲 ,无疑具有里程碑意义 ,必将对中国司法改革进程产生深远影响。综合来看 ,成立司法改革领导小组 ,才能除司法改革进程中的非理性色彩 ;才能沟通司法改革中的精英意识与大众诉求 ;才能调谐司法改革与政治体制的深层冲突。  相似文献   

7.
《中国审判》2020,(3):20-21
2019年,全国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更高站位、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更加显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审判效果更加可期可感。新的一年,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我们有必要总结成功经验,保持爬坡上坎的韧劲,以不变的定力聚焦重点、更大的气力深化试点、坚韧的毅力攻克难点。为此,本刊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推出“2019年司法改革十大关键词”。新的时代方位,标注新的改革起点,承载着实现公平正义的伟大梦想,凝聚起改革开放以来积累的坚实力量,人民法院必将继续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改革实现新突破。  相似文献   

8.
中国的司法改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是适应国际潮流的要求,是司法工作自身发展的需要。中国新时期的司法改革要坚持和完善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既要坚持中国特色,又要借鉴外国的有益经验;要坚持“自上而下”,维护司法统一;要有利于更好地接受监督。中国司法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最佳结合;实现司法理念的现代化;理顺司法机关与其他相关权力主体之间的关系;建立独立、清廉、职业化的司法队伍;树立司法权威。中国司法改革的任务主要有:加强司法队伍职业化建设;改革司法管理体制,保证司法活动的独立性;健全司法工作保障机制;改革诉讼制度和程序。  相似文献   

9.
本轮司法改革由最高决策层以顶层设计方式启动,意味着权能、资源和责任将在法官、检察官等微观的主体层面重新分配.改革的初始条件、环境或对象是作为“紧密型组织”的法院行政化管理及审判的“集体决策/责任扩散”机制与各种外部因素之间通过复杂的互动或“博弈”过程而形成的脆弱均衡.决策者推进司法改革应当是出于某种政治决断,改革的内容指向“审判独立”,其归结可能是促使“司法独立”的进一步实现.  相似文献   

10.
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诉讼爆炸”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司法所扮演的社会角色越来越复杂承担的社会任务也日益繁重。传统司法体制面对日益增长的诉讼负荷,开始力不从心,难以满足现实需要,由此引发司法危机。一系列司法改革运动应运而生,一方面改革完善原有诉讼制度;另一方面,重视并创设各种诉讼外的纠纷解决方式。  相似文献   

11.
刘艺 《中国法学》2020,(2):149-167
检察公益诉讼是富含治理内涵的司法体制创新。该制度体现了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所具有的在执政党领导下、改革与建构并重、注重社会主义公益保护、兼具国家主导与半开放性等特征。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形成了关联深广、多层嵌套的复杂网状治理结构。文章从历时性和共时性两个角度,剖析了检察权与行政权、审判权、立法权和公民权的关系演变,描述了网状结构中各主体不同的权能定位,以实现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的治理效能。检察公益诉讼的治理效果明显,表现为治理领域广泛覆盖、治理力度全程深入、治理主体全面带动、治理规范充分法治化、治理方式刚柔并济。为了实现检察公益诉讼的治理目标,还需增强协同治理效应、完善治理机制与规范建设,并逐步提高检察机关司法治理能力。  相似文献   

12.
当前中国司法改革存在着三大误区,即司法机关中心化、突破现行立法进行改革、司法机关各自为政.论文分析了三大误区在实践中的表象、成因及弊端,提出了应确立"法律至上"与"以民(人)为本"两个基本理念,同时应尽快成立全国统一的司法改革委员会.  相似文献   

13.
郭松 《法学研究》2014,36(2):194-208
地方司法机关围绕刑事诉讼制度进行的试点改革,其兴起并趋于活跃不是偶然的,而是中国特有的刑事司法环境所形塑出来的多种因素与多重机制综合作用的结果。由于这些试点改革由地方司法机关主导,所以,它们在具体的实施中表现出了一些体现中国司法管理与司法制度的运行特点。实践中各种类型的试点改革共享类似的制度逻辑,具有共通的内在特质。它们最大的价值在于可以充当全国层面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验室",为刑事诉讼立法提供实证依据与经验素材。作为一种高度技术化的法律改革活动,地方司法机关的试点改革存在诸多必须为我们所正视的技术缺陷。未来应该突破价值论的意识形态藩篱,采取有针对性的弥补措施,促进地方司法机关试点改革的发展。  相似文献   

14.
陈学权 《法学杂志》2020,(1):99-112
有关辩护律师法庭地位的理论学说,大体可归纳为辩护人系司法机关、辩护人系当事人的利益代理人和辩护人系限制的司法机关三种类型。我国对辩护律师法庭地位认识的变化,总体上经历了从司法机关理论到当事人利益代理人理论的转变过程。综合考虑我国对律师的管理及定位、我国刑事司法对实体真实主义的追求、刑事审判模式的职权主义传统及未来的改革走向等因素,我国刑事审判程序中辩护人的地位宜建立在限制的司法机关之理论基础上。  相似文献   

15.
章恒筑 《现代法学》2005,27(6):86-92
以诉讼行为为主线的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结构理论,是一种凸显人的价值和意义的理想类型。我国形成中的当事人主导型民事诉讼结构理论,借鉴了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结构理论的许多内容。在此基础上,适应保障人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司法体制改革需要,应建构弘扬人文精神,证明———判断为基本范畴的民事诉讼结构理论。  相似文献   

16.
作为一种二重性的权力,民事执行权在结构要素上可分为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两部分,据此民事执行权在组织构造上应该分别贯穿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制度安排。迄今为止,中国民事执行体制改革的核心是通过设立执行局,在上下级法院之间形成统一领导的管理体制,这是一种内置式的改革模式。中国民事执行体制构建应该符合民事执行权自身的性质和组织、运行规律,尊重法院作为司法权载体的组织与程序构造要求,切合中国当代司法制度改革的整体目的。据此,在内置式改革模式已经得到相当充分的实践但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题的情况下,外放式的改革模式可成为中国当代民事执行体制进一步改革的必要选择。  相似文献   

17.
詹建红  张威 《法学研究》2015,(3):139-157
我国现有的侦查权程序性控制表现为以内部自律的科层制控制为主、外部他律的分权式控制为辅的基本制度格局。从制度构造的表象看,传统的线性分工模式、功利导向的控制方式和不彻底的程序性救济,暴露了侦查权程序性控制体系的残缺和现有制度的羸弱。在社会文化和制度环境的作用下,长期的科层制控制和检察监督所形成的固化观念,使我国侦查权的程序性控制陷入了理念上的“内卷化”,并逐步消解着以现有制度为对象而进行的种种机制性改良尝试。立足于未来发展,我国侦查权程序性控制的制度远景应该是建立合乎我国国情的司法审查模式,使侦查权的控制走向彻底的法治化和专业化。在既有的法律框架下,侦查权程序性控制的制度近景则是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为后盾,通过与检察监督的衔接,建立审前程序中以检察机关为中心、审判程序中以法院为中心的二阶层控制模式;并通过与案例指导、国家赔偿、司法建议等制度的配套运行,形成制度合力,倒逼侦查方式和技术的改善,进而促进制度远景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18.
起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的公共行政改革,通过合同外包、行政分权等多种手段,使私人成为某些情况下公共职能的承担者。私人对公共行政的实质性参与,引发了诸多行政法问题,其中最紧迫的挑战在于如何将司法审查拓展至承担公共职能的私人主体,而这取决于司法审查受案标准的确定。美、英两国的司法审查已分别对私人承担公共职能作出了回应,即将"行为标准"纳入司法审查受案标准的判断体系,我国可考虑在现有的"主体标准"之下,扩展引入"公共职能"标准,以回应公共行政主体多元化的改革现实。  相似文献   

19.
无论是中国的司法体制改革还是司法能动的运用都不能忽视执政党的独特作用,"司法独立"并不是绝对的,尤其是在社会的转型时期。司法能动中执政党的独特作用主要表现为:执政党最可能把握国家当下的社会现实与社会演变的基本趋势,执政党最可能指明能动司法的基本要求与最佳境界,执政党的政策本身对法律具有一定的补充价值,党对司法能动的指导具有必要性、可行性与低成本性,实现综合效益的最大化等方面。执政党对司法的独特作用给予我们诸多启示,其中之一就是中国法院的政治功能,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时代课题。  相似文献   

20.
司法独立的国际标准要求法院和法官在行使审判权的时候不受干预,有关各方也不得进行干预,并且还应当为法院和法官独立审判提供积极保障。我国的审判独立原则包含了法院集体独立和法官个体独立的内涵,但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实践中,都与国际标准存在着一定差距。只有以国际标准为指导,对我国不符合审判独立要求的制度和做法进行改革,才能够达到从制度上保证审判独立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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