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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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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别预防论的价值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邱兴隆 《法学论坛》2000,15(2):28-41
本文以作为法律的三大价值的秩序、正义与自由为视角,对个别预防论做了系统的价值分析,认为:个别预防论注重对社会秩序的保护,但既因忽视刑罚的一般预防作用而不可能实现刑罚对社会秩序的最大保护,又因被其作为刑罚对社会秩序的保护的主要手段的矫正与剥夺犯罪能力模式难以实施而使得对社会秩序的保护有名无实;个别预防论所谓的正义不是真正能为人所接受的正义,而只不过是正义掩饰下的不义;个别预防论既具有保障个人自由的积极意义,又不可避免地导致对个人自由的干预与剥夺.  相似文献   

2.
一般预防论的价值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邱兴隆 《法学论坛》2000,15(4):73-83
以作为法律的三大价值的秩序、正义与自由为视角,本文对一般预防论的价值作了全面的剖析.作者认为,一般预防论注重对社会秩序的保护,但难以就社会秩序的保护对刑罚的需要提供具体而明确的标准,因此,以一般预防作为刑事立法与司法的指南,往往不可避免地具有相当的随意性;一般预防论对秩序的强调与正义相冲突,在充分肯定一般预防之于保护社会秩序的价值的同时,必须对其所潜在的忽视正义的危险有一清楚的认识;一般预防论对秩序的强调隐含着与对个人自由的保障的矛盾,当两者相对立时,应该舍弃对秩序的保护而顾全对自由的保障.  相似文献   

3.
自从有了法律意义上的刑罚,刑罚正义一直是法学家关切的主题。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实证学派分别阐述论证了各自的刑罚正义思想——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的价值观念,个人本位和社会本位的刑罚正义思想分歧的实质在于如何处理个人自由平等与社会秩序的关系问题,即自由平等与秩序的价值关系问题。秩序是法治社会的基本价值需要,没有良好的秩序,也就没有公民的自由和平等。同样,自由和平等是人的自然权利,没有公民个人的自由与平等,也就不会有良好秩序的形成。现代法治社会中的刑罚正义思想则体现出二者内在的辩证统一。  相似文献   

4.
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矛盾及其解决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下载免费PDF全文
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是刑法理论上的一对基本范畴。作为行为评价标准 ,社会危害性具有易变性、模糊性 ,刑事违法性则具有稳定性、明确性。二者之间的矛盾 ,源于刑法秩序价值与自由价值的对立。为了协调二者的矛盾 ,应注意以对立统一的视角看待二者的关系 ,并在刑法理论、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上作相应的调整。  相似文献   

5.
保障自由(包括行为自由与思想自由)是刑法的根本价值,而作为刑法根本价值的保障自由包含着保障其行为没有严重法益侵害性的“少数人的权利或自由”。维护秩序是必然性的刑法附属价值,且不可脱离权利或自由予以把握。保障自由和维护秩序都在刑法正义价值的统摄之下,但刑法的正义价值以保障自由为主,以维护秩序为辅作为自己的应有结构,而此价值结构符合和谐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理念,进而符合科学发展理念。  相似文献   

6.
《刑法修正案(九)》对我国1997年《刑法》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修改,在起草和审议过程中,很多内容备受争议.从具体内容看,《刑法修正案(九)》尽管兼顾公民权利和社会秩序两种价值,但更多地倾向于优先选择秩序价值.这是由刑法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但也受到我国社会实际状况的深刻影响.然而,这并不是说,刑法优先选择秩序价值就是绝对的.相反,自由价值也是刑法的目的之一,因而对秩序价值有一定的约束.自由价值对秩序价值的约束,在先天上是弱性的,只有在立法和司法上将刑法谦抑性原则程序化、制度化,才能发挥这种约束作用.  相似文献   

7.
从刑法进化论视角,政治刑法、市民刑法和社会刑法既是刑法的具体类型,又是刑法与政治秩序、法律秩序和社会秩序互动进化的产物.政治刑法以身份为依据对权贵与平民进行区分,并重点保护权贵的权益,因而在罪刑规范上实行区别对待.市民刑法力图打破刑法对身份的依赖,并以社会契约为理论基础建构一种立足于罪刑法定主义的平等刑法,其虽然有助于限制国家权力的不当扩张,但却存在着明显的正义困境:无法满足不同主体对社会正义的要求.社会刑法主张刑法建构的立足点是社会正义而不是社会契约,其在承认强者与弱者之基本社会分层的基础上,主张给于社会弱者以更多的人道关怀并给强者的自由以更为严格的法律限制,从而在有效矫正市民刑法之正义困境的同时,又可能带来刑法干预的不当扩张.这也决定了社会刑法只能以例外存在,并需要与市民刑法之间形成共生秩序,从而呈现出市民刑法“兼容”社会刑法的发展路线.此亦构成了中国刑法现代化的未来图景.  相似文献   

8.
论社会秩序的刑法保护与控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社会秩序既是一种事实也是一种价值,它包括结构秩序和行为秩序两个方面,刑法通过对行为秩序的控制来达到对结构的保护。刑法对结构秩序的保护表现为对社会结构中建立在生产关系之上的最为重要的具体的社会关系的保护,而不是以所有的社会关系为对象。刑法对于行为秩序的控制表现为刑法规范对人的行为加以限制和禁止。外在地看,刑法以强制的方式控制人的行为,但不是人的思想;内在地看,行为秩序的控制离不开人们对刑法规范的普遍认同和尊重  相似文献   

9.
军事刑法何以特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军事是一种奠基在整体主义观念之上的人类社会活动,整体主义观念意味着以下推论:在个体与整体之间的关系上,个体要服从整体.在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上,要在整体的指导之下进行协同.在个体权益与整体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整体有权力牺牲个体.这就使得军事刑法与普通刑法在价值取向上迥然不同.在自由与秩序两大对立的价值范畴之间,军事刑法优先地选择了秩序.在正义与功利两大对立的价值范畴之间,军事刑法功利性地采取了军事利益保护优先,兼顾公平的做法.  相似文献   

10.
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其对立面表现在犯罪的实质概念与刑事概念的对立和罪行擅断与绝对罪行法定主义的对立;其统一面表现在犯罪的混合概念的提出以及相对罪行法定主义的兴起至上。但是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对立和统一都反映了刑法的秩序价值和自由价值之间的博弈。  相似文献   

11.
一、引言自德国波恩大学刑法学暨法哲学教授雅各布斯提出与市民刑法相对立的敌人刑法以来,一时成为众矢之的,引起了许多争论与批判。敌人刑法的核心主张是:把持续性地、原则性地威胁或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人不当作法  相似文献   

12.
离婚既是个人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既是情感问题,也是道德问题。本文总结了确立离婚标准的立法原则,分析这些标准的确立机制以及蕴含于标准之内的价值取向,探讨如何在"自由"与"秩序"之间取得平衡,达到离婚自由与社会秩序的统一,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3.
在哈耶克的社会发展观中,中心论题是人类合作之扩展秩序,这个秩序又被归结为自生自发秩序,而自生自发秩序由三个基本要素构成:自由、竞争和规则,其基本含义就是在一般性规则之下通过社会主体之间的自由竞争以推进社会秩序的演化。其中,自由是核心,竞争和规则都是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之上,因而三者在某种程度上又是等同的,共同构成了一个三位一体的自生自发秩序理论。同时,哈耶克强调的竞争是基于自由市场的竞争,规则则是基于一般契约的法律,哈耶克毕生都在阐发市场竞争和抽象法律这两个基本机制是如何保障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不断扩展的,因此,哈耶克的扩展秩序研究体系又可形象地归结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它为我们理解哈耶克的社会发展观以及探究社会秩序的扩展基础等问题提供了基本分析框架。  相似文献   

14.
刑法学界一年来的研究成果所涉及的领域极广泛。本刊在此所要述评的内容仅限于有关刑法学基本理论的探讨及刑法总则中有关问题的论述。一、有关刑法学基本理论的探讨刑法学界对有关刑法学基本理论的探讨,主要围绕着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展开:一是个人自由在刑法中的优先选择价值,二是关于社会危害性理论对我国刑法学和刑法的影响问题所进行的反思;三是犯罪之定性和定量概念的利弊问题,四是影响犯罪构成的非国家行为评价机制问题。以下分别叙述。(一)刑法的价值问题始终是人们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有论者提出:在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对立统一的辩…  相似文献   

15.
我国经济刑法的"肥大化"是"半市场半统制过渡经济体制"和"政府主导经济发展模式"投射于刑法的结果。刑法的根本目的在于法益保护,秩序不具有成为刑法法益的当然性。在自由经济社会,经济犯罪的法益应当是经济自由,但在国家经济管制的背景下,经济刑法的范围最终是经济自由与经济管制调和、平衡的产物。没有具体法益侵害的场合,国家要慎重以危害经济秩序为由,将一定的行为规定或认定为犯罪。国家对经济刑法范围的设定要秉持开放的态度,避免刑法蜕变为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阻碍力量。保护经济自由,保障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是我国经济刑法发展的未来。  相似文献   

16.
强制猥亵妇女罪是从我国1979年刑法中流氓罪分离出来的一个新罪名,它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超越了社会公众普遍认同的性道德规范和性情感以及个人的性情感,严重破坏了社会正常生活秩序,也使妇女的身心健康、人格尊严以及自由权利受到严重侵犯。因此,为体现我国刑法保护社会与保护人权并重的价值取向,新刑法将该行为独设一个罪名。本文拟就该罪认定问题加以阐述。  相似文献   

17.
论个人自由的刑法保护与保障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个人自由是一个历史性范畴。不受他人专断意志的强制,是个人自由的最基本涵义。刑法通过惩罚犯罪来保护个人自由,保护个人自由的基本内容就是保护公民的各项基本的个人利益。个人自由离不开刑法的保障。个人自由的法律保障是一个系统化的原则体系和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8.
朱娟 《法律科学》2009,27(1):47-55
根据哈耶克之二元社会秩序观,社会秩序可类分为自发的和建构的;根据其二元社会秩序规则观,社会秩序规则可类分为内部规则与外部规则。其中,自发秩序由内部规则调整,建构的秩序则由外部规则调整。“人肉搜索”作为一种自发形成的信息供给渠道、非主流的社会控制方式和后现代的权利救济机制,其生成具有深远的法社会学根源,属于哈耶克所谓之自发秩序,应以诸内部规则加以调整,但排除刑事规则,尽管哈耶克认为刑法属于内部规则。  相似文献   

19.
全威巍 《河北法学》2021,39(1):166-183
互联网金融在规范与事实维度均存在刑法规制扩大化倾向。究其缘由,传统刑法规制模式存在秩序法益宽泛化、刑法规范抽象化、刑事治理优先化的弊端。该模式不仅会造成刑法自身机能的紊乱,而且无益于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当前,在"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鼓励金融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应合理限缩刑法介入互联网金融的范围,并以金融秩序与自由并重扩充秩序法益内容,以监管科技与刑事规制联动彰显刑法独立品格,以非刑措施与刑事手段并用构建多元制裁体系,进而实现互联网金融刑法规制模式的优化转型。  相似文献   

20.
<正> 在每一个现存的刑法体系中,都存在着两种永恒的、无法解决的矛盾倾向。一方面,刑法必须明确规定犯罪与刑罚,以便人们能够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效果,防止刑罚权的滥用,保障公民个人的权利、自由和社会的民主、正义;另一方面,刑法必须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情况,最大限度地控制犯罪,以保护社会的秩序和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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