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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听证是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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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这里指的“较大数额罚款”在我们公安机关应如何确定数额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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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告知程序流于形式申谨《行政处罚法》第2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32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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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库”的克星──罚款决定与收缴罚款相分离付红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法定形式,是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当事人的一种经济上的处罚。由于罚款既不影响被处罚人的人身自由及其合法的活动,又能起到对违法行为的惩戒作用,因此,罚款成为行政处罚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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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18):42-46
<正>苏卫规(监督)〔2023〕3号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健康委,省卫生监督所:现将《江苏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11月6日江苏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本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行政处罚的合理性,科学合理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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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35)
<正>鲁价综发[2015]87号各市物价局,省物价局各处室、直属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发改价监[2014]1223号)规定,省物价局重新修订了《山东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裁量基准中,当事人同时具有两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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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1月25日出版的《人民公安》第22期刊载的《关于治安处罚程序的思考》一文,认为治安拘留处罚“理应适用听证程序”。笔者认为不然,治安拘留处罚不应适用听证程序。第一、《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该法通过列举的形式确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三类行政处罚才适用听证程序,这符合我国行政执法的实际情况。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像治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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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10)
省物价局:你局《关于请求变更价格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请示》(闽价综[2008]3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较大数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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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20):29-31
市国土资源房屋执法监察总队,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根据《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渝府令第238号)规定,为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市局制定了《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二O一一年七月十九日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保证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正确行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基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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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国家安全行政享有行政罚款权,但规定不完善。国家安全行政处罚中,从行政处罚到行政拘留,中间需要有行政罚款衔接,这样相关规定才能更合理,实践中便于操作。应以国家安全行政规章设定国家安全行政部门的行政罚款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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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祝放 《新疆人大(汉文)》1996,(11)
9月26日,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规章设定行政罚款处罚限额的规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为什么要作出这个规定呢?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今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这是我国行政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行政处罚法的制定,对于规范行政机关有效地依法行政,改进行政管理工作,加强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将起到重要作用。各级政府为了有效地行使行政管理职权,需要有行政处罚的手段。但是,由于对行政处罚的一些基本原则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主要表现在处罚的随意性,特别是有些地方和部门随意罚款,或一事几次罚、几个部门同时罚。诸如,"禁止门前停车,违者罚款";"随地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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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讨的自由裁量是指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它是相对于羁束行政行为而言的。所谓羁束行政行为是指行为的范围、方式、程序、手段等均由法律作出详细、明确、具体的规定 ,行政主体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实施这种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可以有效地防止行政主体滥用行政权力。但是 ,它的最大弊端是行政主体毫无自由裁量权 ,缺乏灵活性 ,只能循规蹈矩 ,不利于贯彻罚当其过的原则 ,不利于贯彻行政处罚与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原则 ,不利于发挥对违法分子的教育效应 ,不利于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以 ,行政主体在依法行政的时候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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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2)
<正>鲁公通[2013]377号各市公安局,各直属公安局:为保证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规范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和公布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府法字[2013]42号)的要求,省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基准》),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充分认识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重要意义。公安行政处罚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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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16)
<正>鲁林政发[2015]18号各市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为规范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山东省林业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裁量基准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4月30日。附件:山东省林业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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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大(汉文)》1996,(11)
一、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规章设定行政罚款处罚限额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在下列情况下制定规章设定行政罚款处罚,应当遵守本规定:(一)在尚未制定法律、法规情况下,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所设定的行政罚款处罚;(二)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罚款处罚但无具体罚款数额,规章需要作出具体罚款处罚规定的。三、规章对非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设定行政罚款处罚,公民不得超过200元,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超过1000元。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