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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正>京公治字〔2022〕916号天安门、清河分局,各分局:现将《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系统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备案事项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严格遵照本工作规范执行,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治安总队反馈。2022年9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系统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备案事项一、市级或市级区级分条件行政许可事项(13项)(一)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二)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审核(三)保安员证核发(四)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五)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营业性)(六)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  相似文献   

2.
<正>晋政办发〔2023〕6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2022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75号),公布了《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要求,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省级审改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设区市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汇总,修订形成《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相关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正>苏政办发〔2023〕2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2022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57号),公布《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要求,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设区市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汇总,修订形成《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陕西政报》2022,(23):13-16
<正>陕政办发〔2022〕27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结合陕西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贵州政报》2022,(10):62-64
<正>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做好贵州省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工作、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更好推进行政许可规范统一,公布贵州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相似文献   

6.
<正>京房公积金发〔2022〕22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贯彻落实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22〕23号)要求,  相似文献   

7.
<正>京交驾培发〔2022〕9号各交通局、各运输管理分局,驾培机构,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精神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交运发〔2022〕36号)要求,2020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小型汽车学时管理规则(试行)》(京交驾培发〔2020〕9号),经试行,现结合实际进行修订完善,制定《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时管理规则》并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8.
<正>京规自发〔2022〕62号各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决定对《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和《北京市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工作程序(试行)》进行修改:一、《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部分  相似文献   

9.
<正>京政发〔2022〕2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6月2日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10.
《贵州政报》2023,(1):18-19
<正>黔府函〔2022〕177号省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请予审批贵阳“外环高速公路”城市经济圈发展规划的请示》(黔发改呈〔2022〕95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贵阳“外环高速公路”城市经济圈发展规划》,由你委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做好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  相似文献   

11.
<正>辽宁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文件辽职转办发〔2022〕2号各市人民政府,省(中)直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现将《辽宁省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2.
<正>京政发〔2022〕2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加快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气象保障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13.
<正>(2014年2月7日)沪府发〔2014〕1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关于本市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强化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关于本市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强化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的意见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要求,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切实防止行政许可  相似文献   

14.
<正>京规自发〔2023〕320号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规划》,推动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完善北京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政策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历史建筑规划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5.
<正>京建法〔2023〕8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综合执法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和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行政办发〔2023〕4号)的要求,  相似文献   

16.
<正>京规自发〔2022〕236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按照《北京市关于深化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京规自发〔2022〕194号)的要求,强化建设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实行勘察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健全完善事后抽查工作程序,建立本市勘察设计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人防办、市通信管理局、  相似文献   

17.
<正>京人社事业发〔2022〕22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8〕4号),拓展创意设计专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促进创意设计产业与现代制造业、商务服务业、信息业、  相似文献   

18.
<正>京建法〔2022〕4号各有关单位: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21〕23号)要求,规范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9.
《天津政报》2015,(2):26-27
<正>津国土房资〔2014〕292号各区、县国土分局,滨海新区规划国土局,各有关单位:为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74号),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用地预审工作的认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土地管理法》确立  相似文献   

20.
<正>京发改规〔2022〕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政办发〔2022〕30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动“五子”联动对部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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