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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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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京发改规[2020]3号各有关单位:为依法规范本市发展改革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北京市发展改革部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现予以印发,请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2.
<正>京环发〔2023〕15号各区生态环境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为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实现裁量基准统一、裁量模式统一、公示文本统一,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和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依法行政办发〔2023〕4号)要求,结合本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市生态环境局调整了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修订版)》(京环发〔2022〕14号)行使裁量权的特殊情形进行修改,并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予以调整,形成了《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基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3.
<正>粤民规字〔2022〕4号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民政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省民政厅对2020年制定的《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进行修订,并补充制定《广东省民政部门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4.
<正>苏公规〔2024〕1号各市公安局: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公安部《关于实施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省厅制定了《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试行)》(以下简称《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实施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正>京发改规〔2021〕10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规范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现将《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6.
<正>京发改规〔2023〕1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现将《北京市定价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定价目录>的通知》(京发改规〔2018〕2号)同时废止。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7.
<正>苏自然资规发〔2023〕2号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江苏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常用土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已经第3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1.《江苏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2.《江苏省常用土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相似文献   

8.
<正>京建法〔2022〕10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规范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条例中所涉及的21项行政处罚职权的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9.
<正>赣人社规〔2023〕3号2023年12月15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厅各处室单位: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和《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经2023年第15次厅务会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0.
<正>辽宁省公安厅文件辽公通〔2022〕20号各市、沈抚示范区、沈铁、辽河、机场公安局:现将《辽宁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罚款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请各地严格贯彻执行。2022年3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辽宁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罚款裁量基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使全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罚款裁量权,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正>京发改规〔2023〕10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本市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工作,从源头上规范引导数据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持续提高能效碳效水平,强化全生命周期节能管理,促进全市碳减排碳中和,市发展改革委对本市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进行了调整完善,现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的若干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12.
<正>京发改〔2023〕1309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国能发新能规〔2021〕 43号)和市政府《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京政发〔2022〕31号)要求,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提高新能源供热利用比重,全面推动本市新能源供热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全面推进新能源供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13.
<正>京发改规〔2022〕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政办发〔2022〕30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动“五子”联动对部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4.
<正>SDPR-2023-0190003鲁农法字〔2023〕12号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各处(室、组)、厅属各单位:为规范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障渔业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厅对2019年12月27日印发的《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9年)》渔业部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山东省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以下简称《基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5.
<正>粤林规〔2022 〕3号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现将《广东省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和《广东省林业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10月11日  相似文献   

16.
<正>粤能规〔2023〕1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商务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茂名市公安局:为规范能源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制定了《广东省能源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配套的《广东省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广东省能源局行政执法免处罚清单》,现予以印发。《广东省能源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请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广东省能源局行政执法免处罚清单》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7.
<正>晋发改规发〔2023〕1号各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发展改革局,省直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2〕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新修订的《山西省定价目录》(晋发改规发〔2022〕2号),我委对《山西省定价听证目录》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形成的《山西省定价听证目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山西省定价听证目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西省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晋发改法规发〔2018〕335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8.
<正>京绿办发〔2022〕80号各区园林绿化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表》(以下简称《规则》《基准》《基准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工作实际,一并遵照执行。一、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19.
<正>苏民规〔2023〕3号各设区市、县(市、区)民政局,厅各处室:《江苏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已经2023年第4次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2月9日江苏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建立健全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  相似文献   

20.
<正>鲁价综发[2015]87号各市物价局,省物价局各处室、直属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发改价监[2014]1223号)规定,省物价局重新修订了《山东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裁量基准中,当事人同时具有两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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