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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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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我国法律语境下,受贿罪的实质是"权钱交易",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自身的权力和请托人进行财物交换的行为,此处的权力应仅限于国家的公权力,不应扩大到影响力,而且利用公权力的行为人应与公权力的拥有者相统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不符合受贿罪的本质特征,与传统的受贿罪理论存在冲突,应借鉴《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之规定,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定位为利用影响力交易罪。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刑法对受贿罪的处罚主要是援引贪污罪的刑罚,采用"计赃论罪"的处罚形式,以数额作为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但这并不符合受贿罪的本质特征,也容易造成量刑失衡。此外,作为一种"权钱交易"的行为,对受贿罪的处罚缺少罚金刑,资格刑的设置也不足,影响了受贿罪刑罚的实施效果。针对该罪刑罚规定的主要缺陷,本文提出了设置独立法定刑、完善量刑情节、增设罚金刑、合理配置资格刑、严格适用并逐步取消死刑等完善受贿罪刑罚的措施。  相似文献   

3.
受贿罪是一种典型的职务犯罪,是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我国《刑法》对受贿罪规定了严厉的法定刑,但因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贿赂犯罪仍呈蔓延之势。实践中,受贿案件情节相似但量刑悬殊或情节悬殊但量刑近似的情形非常普遍,究其原因,乃现行《刑法》中受贿罪法定刑的规定存在诸多弊端所致,而仅仅通过量刑规范化来解决这一问题治标不治本,司法效果必然受到很大影响。党的十八大将反腐工作的重要性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完善的法定  相似文献   

4.
刘洋 《法制与社会》2011,(32):114-115
受贿罪在我国是倍受关注的一种犯罪。虽然近年来的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成果,但是整体上受贿犯罪并没有下降的趋势。究其原因,与《刑法》中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要件的存在有一定关系,该要件不能体现受贿犯罪的真正客体,并且为司法实践增加了极大的难度,一定程度上轻纵了该类犯罪。本文将对"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进行评析,并阐述了从刑法条文中取消该要件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5.
张彦俊 《法制与社会》2011,(22):257-258
我国刑法中对受贿罪进行了规定,对其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个构成要件,学者们都有自己不同的看法。首先在它能否作为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上就存在分歧。主要有"取消论"和"保留论"两个观点。本文坚持"取消论",并对其原因进行了分析,同时对今后立法的完善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6.
刘光显 《中外法学》1992,(3):27-31,57
<正> 一究竟什么是受贿罪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这是刑法学界争论颇多的问题之一。我国刑法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贿赂罪的"决定"和"补充规定"在内,都没有对此作出具体规定。立法之所以对受贿罪的这一构成要件规定如此抽象概括,这主要是我国刑法立法例不同于外国的原因。国外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把受贿罪细分为多种独立罪名。如分为受贿罪,间接受贿罪,公务员受贿罪,法官、仲裁人受贿罪,违背职务受贿罪,不违背职务受贿罪,事前受贿罪,事后受贿罪,斡旋受贿罪,滥施影响受贿罪,索贿罪等。而我国刑法采取的是宁疏勿密的立法原则,往往把多种情况概括为一罪,罪状罪名高度抽象概括。受贿罪就是其中一  相似文献   

7.
胡蓉  万敏 《法制与社会》2011,(6):244-245
2005年我国参加《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第18条规定了"影响力交易罪"。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十三条增设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该罪的设立既是我国反腐斗争的需要,也符合"条约必守"的国际法原则和我国间接转化适用国际条约的惯例。本文认为在我国刑法中确立该罪具有重要意义,在司法实践中准确掌握该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更有利于我国反腐工作的开展。  相似文献   

8.
王虹 《法制与社会》2010,(18):180-181
贿赂犯罪一直都是我国刑事立法、司法和刑法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但研究重心都更倾向于对受贿罪的研究,而在司法实践中,"重受贿轻行贿"的现象十分严重,在大多数案件中,受贿一方往往被处以重刑,而行贿一方却未被判刑甚至有的仍高居官位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人们对行贿罪的性质和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我国关于行贿罪的立法方面存在一些缺陷、以及司法实践中"辩诉交易"因素的影响。本文通过分析重受贿轻行贿现象的原因,以期能够对寻找改善该现象的有效对策提供一些帮助,进一步有效地打击行贿罪,从而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贿赂犯罪,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社会的和谐发展与进步。  相似文献   

9.
一、按照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受贿罪的基本特征是利用职务进行犯罪,职务的被利用一是为特殊犯罪主体自己所用,一是被一般犯罪主体驱使调动。因此,对受贿罪“利用职务”这一行为要件应从两个方面来表述,与此相呼应,受贿罪的犯罪主体亦应修改为一般主体。 受贿犯罪是一种职务犯罪,这是毋庸置疑的。正是基于受贿犯罪的这一特征,现行刑事立法才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作为构成受贿罪的基本行为要件写进了受贿罪的定义中。而有职务上的便利可利用者,自然只有那些“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于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行为要件便决定了刑事立法必然要对受贿罪的犯罪主体  相似文献   

10.
"受贿人出狱,行贿人送上‘坐牢补偿费’",专家对给予和收受"坐牢补偿费"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却见仁见智,莫衷一是。本文对有罪和无罪的观点进行了梳理、归纳和剖析,认为坐牢补偿费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和有利被告的刑法推理原则,"坐牢补偿费"依然是刑法的探照灯还没有照到的角落。文中提出在我国刑法里增设"后职务犯罪"——后受贿罪,从而有效规制这一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相似文献   

11.
刘伯就 《法制与社会》2010,(18):248-2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受贿罪的特点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者影响力进行贪财图利,简而言之即是"以权谋私",这类犯罪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严重腐蚀国家肌体,妨碍国家职能的正常履行,禁止受贿就成为当前我国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打击受贿犯罪,首先就要辨明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本文将对"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受贿罪中的地位及性质进行探讨,以便更好地区分罪与非罪。  相似文献   

12.
2010年7月26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祖龙景观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祖龙")及其法定代表人陈榕生内幕交易案做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内幕交易罪成立,判处没收上海祖龙违法所得、并处罚金合计3830万元,判处陈榕生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这是继"杭萧钢构案"、"董正青案"及"黄光裕案"后,又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内幕交易刑事判决,也是截至目前我国第7起内幕交易刑事判例。该案判决对内幕交易刑事审判的相关理论难点做出了重要创新,且被告辩护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具有较重要的司法理论价值及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3.
受贿罪构成新探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受贿罪,具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的双重属性,在当前推行廉政、惩治腐败的呼声日益高涨的形势下,更是成为我国刑法的打击重点之一。为此,有必要立足于我国的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站在一定的理论高度,对受贿罪进行重新审视,以便为惩治受贿罪提供理论依据。一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这是关系到对受贿罪性质的认识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对此加以重新探讨。我国刑法把受贿罪规定在渎职罪中,根据传统观  相似文献   

14.
本文对收受"坐牢补偿费"现象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和论述,认为腐败官员出狱后收受原行贿人的巨额钱款,具备受贿罪要件,构成受贿罪。  相似文献   

15.
交易型受贿中的"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价格"在理论上理解不一,在实践中争议也较大。作为一种新型的受贿犯罪,交易型受贿采取表面合法的交易形式进行,具有隐蔽、复杂等特点。但其在本质上仍然具备受贿罪的共同特征即权钱交易。因此在判断"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价格"时,应当围绕受贿罪权钱交易的本质展开,将合法的市场交易行为与交易型受贿区别开来。  相似文献   

16.
夏燕 《法制与社会》2010,(29):172-17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9年10月16日公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将《刑法修正案(七)》第十三条罪名确定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而受贿罪作为身份犯,其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却可以构成受贿罪的共犯,所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这一罪名确立后,其与共同受贿的关系问题存在诸多争议,本文将就这一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17.
论受贿罪的主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受贿罪的主体在刑法上明确规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我国刑法第83条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立法解释,受贿罪的主体似乎不会发生疑问,然而我国立法、司法和法学理论界对该罪的主体范围的界定却未达成共识.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表现出新的特点,立法上对受贿罪主体的界定,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现实的发展和需要,有必要对受贿罪的主体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8.
郝新华 《政法学刊》2003,20(5):46-47
诉辩交易制度在美国等国家的司法程序中被普遍采用。我国能否采用这一司法制度曾引起广泛的关注,褒贬不一。但诉辩交易在中国现阶段确实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只要对其进行合理的“扬弃”,使其适合我国国情,与我国基本法律制度融为一体,对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必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9.
《刑法修正案(七)》对受贿罪的主体进行了扩大性修改,将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与关系密切的其他人涵盖进受贿罪的范畴,突破了以往传统刑法学观念,引发了学界的讨论,并得到司法工作者的广泛赞扬。本文从"特定关系人"的界定入手,对"特定关系人"受贿罪的特征予以评说,对其司法认定从犯罪构成方面进行阐释,在此基础上提出目前立法仍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提出了初步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0.
贿赂罪包括受贿罪、行贿罪和介绍贿赂罪。因介绍贿赂发生较少,这里仅就受贿罪和行贿罪证据的审查和运用进行探讨。 一、受贿罪、行贿罪的犯罪构成和证据要求 受贿罪是一种职务犯罪,在证据上有着特殊的要求,首先在主体上,能够证明行为人是法律规定的特殊主体;其次在客观表现上,能够证明行为人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确实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再次在主体与客观表现关系上,能够证明行为人与行为之间具有刑法意义上构成受贿罪的内在、必然的联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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