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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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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被执行人的财产调查制度十分抽象,不利于操作,构成有效执行的一大障碍.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是被执行人财产调查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本文着重研究了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的意义、适用条件、形式、内容及拒不报告和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对完善相关制度和有效执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法院受理婚姻家庭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案件前,应在开庭前先采用调解的方式。对于被执行人财产难以发现的案件,法院将联合公安等部门通过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制度,敦促被执行人提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  相似文献   

3.
1.2011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法〔2011〕195号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现就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提出以下意见:一、强化财产报告和财产调查,多渠道查明被执行人财产1.严格落实财产报告制度。对于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执行法院应当要求被执行人限期如实报告财产,并告知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对于被执行人暂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要求被执行人定期  相似文献   

4.
在法院执行工作中,由于财产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对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难以一一查实。因此,即便被执行人虚假报告财产,也难以查证,更谈不上实施制裁了。笔者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践,借鉴韩国财产明示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完善我国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作一实证分析。  相似文献   

5.
《财产调查规定》: 被执行人隐匿审计资料法院可依法搜查 民事执行的核心是财产执行,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是人民法院采取控制、变价等执行措施的基础,是强制执行程序的重要环节. 法律福音:第一条规定: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应当如实报告财产;人民法院应当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调查,根据案件需要应当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调查的,同时采取其他调查方式.  相似文献   

6.
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是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是执行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克服执行难的关键.为了探讨完善执行工作的思路和方法,笔者对此谈一些粗浅认识.一、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现实意义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指的是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由当事人申请,或移送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程序结束前,被执行人所拥有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其他生产、生活资料、存款及应收债权等的总和,是被执行人经济实力的物质体现.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指的是人民法院在接到当事人的执行申请或有关部门移送审查立案后、通过当事人举证、被执行人申报以及通过主动调查获得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司法行为.由于种种原因.人民法院所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不能完全等同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确定哪些财产或权益属于被执行人所有,二是确定这些财产在哪里.掌握这两方面内容是准确执行的前提.  相似文献   

7.
由于被执行人可能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有可能面临无法执行的风险。为此,内蒙古伊旗法院出台执行风险告知制度,要求负责执行的工作人员告知当事人可能面临的执行风险,要求当事人积极配合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并提供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线索,共同对付“老赖”。当事人对该院执行工作十分满意。  相似文献   

8.
《法庭内外》2010,(6):55-55
一是申请人因其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而到法院信访。在有些案件中,被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躲避执行下落不明,法院经过详细的财产调查后也没有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案件无法有效执结;在有的案件中,被执行人生活贫困,属于低保人员,没有履行能力,案件无法执结。  相似文献   

9.
目录引言第一章被执行人变更和追加的概述一、被执行人变更和追加的法定情形(一)被执行人变更的法定情形(二)被执行人追加的法定情形二、被执行人变更和追加的比较(一)被执行人变更和追加的不同点(二)被执行人变更和追加的共同点第二章被执行人变更的原理一、被执行人变更的理论渊源——既判力主观范围的扩张(一)既判力主观范围的扩张(二)对执行力主观范围扩张的反思二、被执行人变更的直接理论依据——责任财产的恒定性(一)责任财产恒定性的含义(二)责任财产恒定性所针对的情形  相似文献   

10.
一、问题的提出 "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是中共中央1999年第11号文件转发的<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明确提及的执行工作"四难".为破解执行难题,学界和司法实务界提出并采取了各种解决办法:如建立公安协助查扣被执行人制度、建立财产申报制度,加大法...  相似文献   

11.
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是认定被执行人有无履行能力、决定执行方法、适用执行措施的重要前提,也是案件执行成功与否的关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第28条、第29条、第30条规定了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4...  相似文献   

12.
被执行财产的查明是执行工作实践中的首要环节。一般而言,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的方式有三种,即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申报和法院依职权查询。但是,在目前我国财产监管制度不健全、社会信用制度不发达、必要的信息服务和公开机制还存在一系列问题的情况下,既不能过分强调申请执行人调查财产的义务,也难以迫使被执行人完全履行其申报义务。所以,当前如何进一步加大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询力度,成为了各级  相似文献   

13.
蔡世军 《人民司法》2011,(11):104-107
民事强制执行的对象主要是财产,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是执行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而在我国的执行实践中,被执行人财产难寻现象普遍存在,已成为"执行难"产生的主要原因.与其他国家较完备的执行财产查明制度相比,我国被执行人财产查明制度存在诸多缺陷.  相似文献   

14.
针对被执行人公司利用关联公司规避执行的行为,要在执行阶段认定公司间人格混同以追究关联公司的责任存在诸多困难。如能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明确识别,直接执行该部分财产或对该财产及时进行保全,以迫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将极大提高执行效率。  相似文献   

15.
华登峻 《山东审判》2006,22(5):109-112
在我国强制执行实践中,时常遇到被执行人仅有一处住房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要求,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住房,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被执行人的住房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生  相似文献   

16.
《中国律师》2004,(12):94-94
1、最高法院公布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司法解释明确被执行人的8种财产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这8种财产包括: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根据《中华人民…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查封、扣押禁止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文 《律师世界》2002,(8):36-39
查封、扣押是一种重要的强制措施,也是法律赋于执行法院(执行法官或执行官)的重要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被执行财产被查封、扣押后,被执行人即不得自行处分,应由法院按执行程序的规定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偿,以达到清偿债务之目的。由于查封、扣押具有其他强制执行手段所不能替代的作用,世界各国在民事诉讼法或强制执行法中,都采用了这一措施。债务人之财产,原则上均得为…  相似文献   

18.
在农村村民及其所有的房屋作为被执行人和被执行财产的案件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很多时候法院都会发现被执行人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就只有宅基地使用权,若不对这些财产进行处理,显然对申请执行人不公平。然而,由于我国的宅基地制度,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已经成为一种惯常做法,并且我国现代立法并未明确、具体地规定允许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转让;  相似文献   

19.
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经常遇到被执行人是夫或妻一方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有财产的夫或妻一方却不是被执行人。因为有的被执行人在诉讼前或执行前已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产权、银行存款、上市股票、企业股份、机动车辆、个体或私营企业的财产权属登记为夫妻一方;有的夫妻为了逃避债务已经离婚。要对此类案件执行兑现,若不把夫妻另一方追加为被执行人,实属一大难题。因而在执行实务中,多数法院  相似文献   

20.
刘玉民  刘源 《法制与社会》2013,(26):125-127
我国民事执行阶段调查权制度由法院依职权调查和被执行人报告的财产调查制度组成。赋予申请人调查权制度虽有上海、北京等地区法院率先实践,但仍未在法律层阶予以确认。由于法院依职权行使调查权和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制度的被动性,我国执行难问题凸显。赋予申请人调查权可以合理有效的推动执行资源的合理配置,并以调查令制度为载体能够弥补执行中的短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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