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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调解机制是在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等各种调解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发挥各自作用所形成的一种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本文针对大调解体系的缺陷,提出了予以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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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现行大调解制度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有效的化解了人民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大调解机制在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将对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思考和探讨,以期能够从制度上完善大调解,更好的发挥其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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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大调解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调解又称诉讼外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的调解活动。目前我国在人民调解的基础上建立起“大调解”机制,以求更细更好的解决人民的矛盾纠纷。实践证明大调解有效的化解了人民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大调解机制在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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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调解"体系中的人民调解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沿用多年,有效缓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减震器、缓冲带,在定纷止争,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在民主与法制不断发展和完善的今天,人们更多的依赖于通过诉讼解决纠纷,使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受到了相当大的冲击。本文指出在创建和谐社会,提倡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人民调解应该发挥着更大更直接的作用。文中认为通过提高调解队伍的素质,增加政府扶持,完善机构设置,必能使人民调解的功能更充分的显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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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调解”机制下长春市人民调解制度的改革实践与制度创新调研报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人民调解制度因其自愿协商的一致性和程序简易的便宜性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转型时期传统人民调解基于深化社会矛盾化解、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思考,在"大调解"机制下经过不断探索和尝试,形成了各具特色、灵活多样的大调解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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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调解,是指由第三方居中主持,依据一定的规范,对纠纷当事人进行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以达到息事宁人、和睦相处、维护社会安定与和谐的目的。主要有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等四种类型。长期以来,各调解方式之间由于缺乏必要的衔接、配合、沟通机制,在实践中往往各自为战,无法形成合力。为此,构建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有关职能单位各负其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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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调解"纠纷解决机制在基层实际运行状况如何,法院参与构建大调解机制是否存在必要性,从实然和应然的角度对法院在"大调解"中的地位进行分析,法院的角色定位为"参与者"可能比较合适,在"大调解"机制的运行中承担指导服务和保障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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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通过加强建设人民调解网络、创新运行机制等方面工作,促进仓山区安定、稳定的发展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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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调解”行动与“大调解”机制——以成都市大邑县为观察样本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大调解制度依托调解这种传统纠纷解决模式,以各种社会与政府资源的整合为手段,近几年来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对当今大调解工作机制的运作情况及实际效果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大调解机制在减轻法院工作压力等方面发挥了作用。但就纠纷当事人而言,较多的人倾向于法院调解,大调解机制的运行效果不够理想。改进的措施在于,充分发挥其他调解作为自发秩序的自治力量,强化其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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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社会和谐中大调解机制的改革和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目前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时期,经济、文化、意识形态领域都发生深刻的变化,经济利益相互摩擦、思想观念相互碰撞,社会纠纷和矛盾冲突凸显。为此一种新的纠纷解决方式——“大调解”应运而生。大调解机制的产生顺应时代的潮流,符合构建和谐社会中有效解决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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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是我国传统的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办法。“和为贵”式的调解深深渗透于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民族心理中,对促进人际关系和谐、保障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要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的“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就必须调动社会各个层面的力量,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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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调解联动工作的开展,大邑县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对大调解联动工作机制进行了大幅度修改。这种新旧大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的转变主要体现在组织机制、工作重点与方式、相关部门角色转变这三个方面。形成这些转变的动因主要在于旧的组织方式不合理,相关旧机制中的保障体系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这种转变虽然解决掉了一些旧机制中的问题,但并没有从根本解决大调解制度自身存在的弊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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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调解的概念大调解目前还没有准确的定义,大字也不是一个准确的法律用语,仅仅具有描述性质。本文认为,大调解更重要的是一种新时代下贯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理念,无论是法院内还是法院外,多方联动,共同解纷的机制,是区别于以往各自为战的独立调解机制,包括制度运行和实际机构设置的统一系统。二、现有三大调解机制的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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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大调解机制的构建——兼析大调解与ADR的关系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近年来,为适应解决我国转型期社会纠纷的需要,全国许多地方都在大调解机制的建设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尽管大调解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其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现实的制约。目前,我国大调解机制构建的价值取向和应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建立专门的大调解领导协调机构,理顺管理体制;整合相关机构和资源,实现效益最大化;建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此外,还要正确看待和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 相似文献